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幾個月
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幾個月(3個月)
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一般為3個月,但根據(jù)出票人的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6個月,且可加注“延付”字樣,加以展期。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幾個月,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幾個月
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為3個月。
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一般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匯票持有人向銀行出示某一單據(jù),并要銀行付款的行為就是提示付款。一式四份的國家銀行匯票,銀行匯票的提示期通常是從簽發(fā)起的一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會受理,銀行本票提示付款的期限,從本票出票起不可以超過2個月。
銀行匯票是什么
銀行匯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fā)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銀行匯票的銀行。多用于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支取現(xiàn)金業(yè)務。銀行在收到銀行匯票時,應當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款項給收款人。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銀行匯票具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兌現(xiàn)性強等特點,適用于先收款后發(fā)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
銀行匯票怎么兌現(xiàn)
銀行匯票兌現(xiàn)是指在支付完匯票持有人所確認的有效期內,收款人就銀行匯票上到指定銀行兌現(xiàn),從而取得其貼現(xiàn)的價值,以實現(xiàn)對金錢的實際支付。
銀行匯票兌現(xiàn)的具體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收款人自行到指定銀行兌現(xiàn),第二種是委托他人到指定銀行兌現(xiàn)。
第一種兌現(xiàn)方式,收款人攜帶有效期內的銀行匯票到當?shù)刂Ц稒C構做兌換處理,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駕駛證等,證明自己與匯票上的持有人一致。收款人在兌換完成后,即可取得其貼現(xiàn)的價值,實現(xiàn)對金錢的實際支付。
第二種兌現(xiàn)方式,收款人也可以將有效期內的銀行匯票交給指定的銀行柜臺客戶經理,并簽訂授權兌現(xiàn)協(xié)議。兌現(xiàn)完成后,即可取得匯票的貼現(xiàn)價值,實現(xiàn)對金錢的實際支付。
銀行匯票的規(guī)定
1)銀行匯票的簽發(fā)和解付。
銀行匯票的簽發(fā)和解付,只能由中國人民銀行和商業(yè)銀行參加“全國聯(lián)行往來”的銀行機構辦理。跨系統(tǒng)銀行簽發(fā)的轉賬銀行匯票的解付,應通過同城票據(jù)交換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提交同城的有關銀行審核支付后抵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內和跨省、市的經濟區(qū)域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在不能簽發(fā)銀行匯票的銀行開戶的匯款人需要使用銀行匯票時,應將款項轉交附近能簽發(fā)銀行匯票的銀行辦理。
2)銀行匯票一律記名。
所謂記名是指在匯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無權領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書方式將領款權轉讓給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領款權。
3)銀行匯票無起點金額限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jù)法》和《票據(jù)管理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銀行結算辦法進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支付結算辦法》。新的《支付結算辦法》取消了銀行匯票金額起點500元的限制。
4)銀行匯票的付款期為1個月。
這里所說的付款期,是指從簽發(fā)之日起到辦理兌付之日止的時期。這里所說的一個月,是指從簽發(fā)日開始,不論月大月小,統(tǒng)一到下月對應日期止的一個月。比如簽發(fā)日為3月5日,則付款期到4月5日止。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順延。逾期的匯票,兌付銀行將不予辦理。
銀行本票與銀行匯票的區(qū)別
1、證券性質和當事人個數(shù)不同。
銀行匯票為委付證券,銀行本票為自付證券。銀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諾,銀行匯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因此,銀行匯票有三個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與收款人;而銀行本票只有兩個當事人,即出票人(同時也是付款人)與收款人。
2、主債務人不同。
銀行匯票為委付證券,經過承兌后,主債務人承兌人,出票人則居于從債務人的地位;銀行本票為自付證券,出票人始終居于主債務人的地位,自負到期償付的義務,不必辦理承兌手續(xù)。
3、有無承兌不同。
銀行本票無需承兌,銀行匯票除見票即付的匯票外均可以或應當請求承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無需承兌,而應當見票,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必須請求承兌,以確定匯票的到期日。
4、有無資金關系不同。
在票據(jù)的基礎關系中,由于匯票為委付證券,所以一般都必須有資金關系;銀行本票為自付證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資金關系。
5、出票人和背書人責任不同。
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應負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銀行本票的出票人應負絕對付款責任;銀行匯票的背書人也應負承兌和付款的擔保責任,銀行本票的背書人僅負付款的擔保責任。
6、付款人的責任不同。
銀行匯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兌時,可以不負任何票據(jù)責任,只有經承兌而成為承兌人后,才負付款責任;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即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應負絕對付款責任。
7、票據(jù)種類不同。
在我國現(xiàn)行《票據(jù)法》中,本票僅指銀行本票,而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yè)匯票兩種。
8、付款方式不同。
銀行本票僅限于見票即付,而銀行匯票可以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
銀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而銀行匯票的付款期限無此特別限制。
10、金額固定與否不同
銀行本票的金額是固定的,而銀行匯票的金額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