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權出質股權出質的登記方法
股權出質使得實體法所規(guī)定的股權質押現(xiàn)已真正成為可以操作的實用的融資擔保方式。那么你對股權出質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股權出質的內(nèi)容,希望大家喜歡!
股權出質的介紹
股權出質,一種現(xiàn)已可行的融資擔保方式,作為一種可以進行質押擔保的權利,13年前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就作了股權可以出質實體法規(guī)定;但因股權出質需辦理出質登記,并且質權自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由于沒有全國性的股權出質登記的管理辦法,除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股權出質外,其他的股權出質可操作性不強或無法操作。
股權出質的登記辦法
一、《試行辦法》主要有以下九個方面內(nèi)容:
一是可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是本市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二是登記機關是形式審,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三是登記機關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是股權出質登記的登記事項包括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質股權數(shù)額、質押期限。五是股權出質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六是質押合同約定質押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從其約定登記質押期限;質押合同約定的質押期限表述為無固定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從其約定登記質押期限;質押合同約定的質押期限表二、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目標公司的范圍
首先,股權是指股東因向公司直接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在我國,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股權出質登記中的“目標公司”指公司,排除了非公司企業(yè)。其次,根據(jù)《物權法》第226條規(guī)定:“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因此,“目標公司”中的公司僅指有限責任公司和非公開發(fā)行的股東在200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排除了上市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的公司、非公開發(fā)行的但股東在200人以上的公司。但是,鑒于非公開發(fā)行的股東在200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方式國務院目前沒有規(guī)定,在試點期間,暫不將其納入本辦法調(diào)整范圍,對其出質登記辦法另行制定。第三,根據(jù)外經(jīng)貿(mào)部1997年《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guī)定》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2006年《關于印發(fā)<關于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zhí)行意見>的通知》的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股權質押應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質押備案。因此,外商投資企業(yè)暫不納入本辦法“目標公司”范圍。
(二)關于股權質押期限
股權質押合同能否約定擔保期限,《物權法》和《擔保法》都未作明確規(guī)定。我們認為,物權有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之分。意定物權區(qū)別于法定物權的一個重要特征就在于:除了法律有強制性規(guī)定以外,當事人可以對物權的有關內(nèi)容作出約定。擔保物權是根據(jù)當事人意思自治而設定的意定物權?!稉7ā穼F谙逈]有強制性規(guī)定,擔保期限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應當允許當事人自由約定。當事人對擔保期限的約定只有違反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時,才導致無效。所以,我們允許出質人和質權人約定質押的期限,到期后質權自動解除。質押合同約定的質押期限表述為無固定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表述為“無固定期限”。
(三)關于登記審查及登記機關的審查責任
股權出質登記的法律屬性是行政確認而不是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為確認民事財產(chǎn)權利關系而為的登記,與《行政許可法》所稱之行政許可是有本質區(qū)別的。登記的作用在于設立質權,對抗第三人,并通過加強公示效果,提高社會公信力。在股權出質登記中,登記機關只能依當事人申請,對其登記申請依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審查。是否準予登記,取決于當事人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即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在形式上是否合法。至于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在實質上是否合法有效,則不在登記機關的審查職責范圍內(nèi)。
股權出質的物權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支票、本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
(六)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chǎn)權利。
二百二十六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jīng)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看過“股權出質的登記方法”的人還看了:
5.股權質押合同
6.借款股權質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