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綜合用地綜合用地的價格評估
綜合用地應當是指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業(yè)、居住綜合用地,科研設計、辦公綜合用地等。那么你對綜合用地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綜合用地的內(nèi)容,希望大家喜歡!
綜合用地的介紹
綜合用地可以分兩種情形,一種是多種用途不動產(chǎn)很難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另一種是各用途不動產(chǎn)之間可以分割,往往最終使用者為不同的單位、個人,例如底下兩層為商業(yè)、上面為居民住宅樓等。對于第一種情況,可以統(tǒng)一按照綜合用地最高出讓年限 50年辦理出讓手續(xù);對于第二種情況,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別屬于不同的使用者,為保證各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應當按照綜合用地所包含的具體土地用途分別確定出讓年期。
綜合用地的價格評估
土地價格是指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未來純收益的現(xiàn)值總和。其高低取決于可以獲得的預期土地收益(地租)的多少,而預期土地收益受一般因素、區(qū)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的共同影響。但在實際土地價格評估中,就某一具體宗地而言,上述因素都已經(jīng)不會改變,唯一決定土地價格的是用途。
由于土地用途具有多樣性,不同的利用方式能為權利人帶來不同的收益量,且土地權利人都期望從其所占用的土地上獲取更多的收益,并在規(guī)劃許可的情況下,以能滿足這一目的為確定土地利用方式的依據(jù)。因此,在現(xiàn)代城市中,建筑物不僅多層、高層化,而且建筑物的用途也出現(xiàn)了立體化:地下一至二層為停車場、設備用房,地面一至二層為商店,往上是寫字樓,再往上是居民住宅。
用途立體化的建筑無疑使土地得到了高效利用,然而卻給國土部門出讓土地使用權帶來了一些問題。
一方面,根據(jù)《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zhuǎn)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目前,我國出讓土地使用權一般都為最高年限。對于一宗擁有若干用途的土地來說,如果整宗地按綜合用地對待,居住用地也只能使用50年,開發(fā)商付出同樣多的建筑成本和稅費,
銷售價格卻必然要比70年使用期的住宅低;對于購房者來說,無論是否以較低的價格購得房產(chǎn),都不愿意自己嶄新的房子比別人少用20年。因此,如果在一宗多用途的土地中包括普通居住用地,那么整宗土地設定為出讓期50年的綜合用地,將使許多人難以接受。
另一方面,全國各城市制定基準地價的時候,由于綜合用地的地價內(nèi)涵難以界定,除北京等個別城市外,絕大多數(shù)地方都回避了這個問題,基本上只確定了商業(yè)、居住、工業(yè)三類用地的基準地價。并且,北京的綜合用地是指辦公科研、寫字樓、會展中心、文體衛(wèi)生等用地,并沒包括同一宗土地中既有商業(yè)又有普通住宅的情況。這樣,國土資源部門在核定綜合用地的出讓價格時,沒有統(tǒng)一的基準地價可供參考。筆者認為,綜合用地土地價格的評估,根據(jù)不同情況可以采取分算法與合算法兩種方式解決。
分算法
分算法適用于宗地地塊面積較大,用途區(qū)分明顯且包含普通居住用地的情況。
具體方法是:按照該宗地塊內(nèi)不同用途的分攤土地面積分別評估出商業(yè)、住宅等用地在法定出讓年限下的價格,并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時,注明各個用途的分攤土地面積和使用年限。
例1:政府準備出讓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效面積為20000平方米。根據(jù)規(guī)劃設計條件,該宗地用途為R2、C2(二類居住和二類商業(yè)用地),容積率≤1.5,建筑層數(shù)≤12,建筑高度≤36,綠地率≥35%。其中,商業(yè)建筑面積為4500平方米。該區(qū)域商業(yè)用地基準地價為900元/平方米,居住用地基準地價600元/平方米。計算過程如下:
計算商業(yè)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分攤面積
根據(jù)最有效使用原則,估價設定該宗地規(guī)劃容積率為1.5.
總建筑面積=20000×1.5=30000(平方米)
商業(yè)用地分攤土地面積=(4500/30000)×20000=3000(平方米)
居住用地分攤土地面積=[(30000-4500)/30000]×20000=17000(平方米)
計算商業(yè)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地價
假設區(qū)域個別因素、期日、開發(fā)程度修正系數(shù)均為1,商業(yè)用地出讓年限為40年、居住用地為70年,—年期修正系數(shù)也為1.當容積率為1.5時,商業(yè)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shù)為1.3,居住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shù)為1.1.
商業(yè)用地總價=900×1.3×3000=351(萬元)
居住用地總價=600×1.1×17000=1122(萬元)估價結果
商業(yè)用地分攤土地面積:3000平方米;土地單價:900元/平方米;土地總價:351萬元,大寫:人民幣叁佰伍拾壹萬元整
居住用地分攤土地面積:17000平方米;土地單價:600元/平方米;土地總價:1122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仟壹佰貳拾貳萬元整(注:商業(yè)用地使用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
或者可以采取另一種表示方法:先如上述步驟評估出商業(yè)、住宅等用地的價格,再折算成綜合用地價格。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時,同樣要注明各個用途的分攤土地面積和使用年限。字串1
同上例,先計算出商業(yè)用地總價351萬元、居住用地總價1122萬元之后,可得該宗土地總地價為1473萬元,總用地面積20000平方米,然后計算出綜合地價為14730000/20000=736.5(元/平方米),估價結果為:
土地有效面積:20000平方米;土地單價:736.5元/平方米;土地總價:1473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仟肆佰柒拾叁萬元整(注:商業(yè)用地使用年限40年,分攤土地面積3000平方米;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分攤土地面積17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