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工資個稅計算方法
軍人工資個稅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是調(diào)整征稅機關(guān)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guān)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軍人工資個稅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軍人工資個稅計算方法
1、要繳
2、繳納的方法與其他的一樣:(應領(lǐng)工資-五險一金-2000)*稅率-速算扣除(目前是這樣的,9月1日提升到3500)
3、把兩個稅率表發(fā)給你,說不定對你有用
A、正在使用的
級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shù)(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B、 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7級稅率,3500元起征。2011年6月30日通過,9月1日起實施)
級數(shù) 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shù)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個稅的基本定義
個人所得稅(Individual Income tax),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征收的一種稅,是調(diào)整征稅機關(guān)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guān)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nèi)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nèi)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nèi)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個人所得稅的課稅原則有“屬地主義原則”和“屬人主義原則”之分。按照屬地主義原則只對來源于本國的收入征稅,而不論納稅人是否屬于公民還是居民;按照屬人主義原則只對本國的公民或居民征稅,而不論其收入來源于國內(nèi)還是國外。
個人所得稅的課稅對象是個人所得額,但如何確定應稅所得,西方經(jīng)濟學界有兩種對立的理論:一種是“所得來源說”即認為只有從一個可以獲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來源”中取得的收入,才應被視為應稅所得;另一種是“凈增值說”即認為應稅所得應包括所有的凈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勞務以貨幣價值實現(xiàn)的福利,所有的贈與、遺產(chǎn)、中獎收入、投資收入和年金等各種周期性收益,但要從中扣除所有已支付的利息和資本損失,國際上通行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有分類所得稅制、綜合所得稅制、混合所得稅制三種模式。
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nèi)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jīng)濟亦有較大影響。 中國在中華民國時期,曾開征薪給報酬所得稅、證券存款利息所得稅。1950年7月,政務院公布的《稅政實施要則》中,就曾列舉有對個人所得課稅的稅種,當時定名為“薪給報酬所得稅”。但由于我國生產(chǎn)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實行低工資制,雖然設(shè)立了稅種,卻一直沒有開征。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直至1980年以后,為了適應我國對內(nèi)搞活、對外開放的政策,我國才相繼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業(yè)戶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diào)節(jié)稅暫行條例》。
上述三個稅收法規(guī)發(fā)布實施以后,對于調(diào)節(jié)個人收入水平、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促進對外經(jīng)濟技術(shù)合作與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是按內(nèi)外個人分設(shè)兩套稅制、稅政不統(tǒng)一、稅負不夠合理。)為了統(tǒng)一稅政、公平稅負、規(guī)范稅制,1993年10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會四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同日發(fā)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簡稱稅法),1994年1月28日國務院配套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第二次修正,并于當日公布生效。
個稅常見的問題
加班費應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對每一個納稅人,一次一次性獎金的優(yōu)惠算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單位在外地設(shè)立辦事處,并從當?shù)卣腥?。這部分工作人員居住在當?shù)?,其住房情況以及保險水平應遵從當?shù)貥藴剩缙焦べY按照辦事處所在地標準計算。
對勞動者獲得的補償金,比照《關(guān)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57號)執(zhí)行。
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規(guī)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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