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記賬憑證裝訂方法
準確地編寫會計記賬憑證摘要作了詳盡的論述,說明了會計記賬憑證摘要的重要性。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會計記賬憑證裝訂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會計記賬憑證裝訂前的準備
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是指對會計憑證進行排序、粘貼和折疊。因為原始憑證的紙張面積與記賬憑證的紙張面積不可能全部一樣,有時前者大于后者,有時前者小于后者,這就需要會計人員在制作會計憑證時對原始憑證加以適當整理,以便下一步裝訂成冊。 對于紙張面積大于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可按記賬憑證的面積尺寸,先自右向后,再自下向后兩次折疊。注意應把憑證的左上角或左側(cè)面讓出來,以便裝訂后,還可以展開查閱。 對于紙張面積過小的原始憑證,一般不能直接裝訂,可先按一定次序和類別排列,再粘在一張同記賬憑證大小相同的白紙上,粘貼時宜用膠水。證票應分張排列,同類、同金額的單據(jù)盡量粘在一起;同時,在一旁注明張數(shù)和合計金額。如果是板狀票證,可以將票面票底輕輕撕開,厚紙板棄之不用。 對于紙張面積略小于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可先用回形針或大頭針別在記賬憑證后面,待裝訂時再抽去回形針或大頭針。有的原始憑證不僅面積大,而且數(shù)量多,可以單獨裝訂,如工資單、耗料單等,但在記賬憑證上應注明保管地點。 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后面的順序應與記賬憑證所記載的內(nèi)容順序一致,不應按原始憑證的面積大小來排序。 會計憑證經(jīng)過上述的加工整理之后,就可以裝訂了。
會計記賬憑證裝訂方法
會計憑證的裝訂是指把定期整理完畢的會計憑證按照編號順序,外加封面、封底,裝訂成冊,并在裝訂線上加貼封簽。在封面上,應寫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記賬憑證的種類、起訖日期、起訖號數(shù),以及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張數(shù),并在封簽處加蓋會計主管的騎縫圖章。如果采用單式記賬憑證,在整理裝訂憑證時,必須保持會計分錄的完整。為此,應按憑證號碼順序還原裝訂成冊,不得按科目歸類裝訂。對各種重要的原始單據(jù),以及各種需要隨時查閱和退回的單據(jù),應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匯總裝訂后的會計憑證封面如表所示: 會計憑證封面 憑證種類: XX年度 本月共 冊之第 冊 本冊號數(shù): 自 號起至 號 本冊日期: 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單位名稱: 會計主管: 會計: 裝訂: 會計憑證裝訂的要求是既美觀大方又便于翻閱,所以在裝訂時要先設計好裝訂冊數(shù)及每冊的厚度。一般來說,一本憑證,厚度以1.5至2.ocm為宜,太厚了不便于翻閱核查,太薄了又不利于戳立放置。憑證裝訂冊數(shù)可根據(jù)憑證多少來定,原則上以月份為單位裝訂,每月訂成一冊或若干冊。有些單位業(yè)務量小,憑證不多,把若干個月份的憑證合并訂成一冊就可以,只要在憑證封面注明本冊所含的憑證月份即可。 為了使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外形美觀,在裝訂時要考慮到憑證的整齊均勻,特別是裝訂線的位置,如果太薄時可用紙折一些三角形紙條,均勻地墊在此處,以保證它的厚度與憑證中間的厚度一致。 有些會計在裝訂會計憑證時采用角訂法:裝訂起來簡單易行,這也很不錯。
會計記賬憑證裝訂的具體操作步驟
(1)將憑證封面和封底裁開,分別附在憑證前面和后面,再拿一張質(zhì)地相同的紙(可以再找一張憑證封皮,裁下一半用,另一半為訂下一本憑證備用)放在封面上角,做護角線。
(2)在憑證的左上角畫一邊長為5厘米的等腰三角形,用夾子夾住,用裝訂機在底線上分布均勻地打兩個眼兒。
(3)用大針引線繩穿過兩個眼兒。如果沒有針,可以將回形別針順直,然后將兩端折向同一個方向,將線繩從中間穿過并夾緊,即可把線引過來,因為一般裝訂機打出的眼兒是可以穿過的。
(4)在憑證的背面打線結(jié)。線繩最好在憑證中端系上。
(5)將護角向左上側(cè)折,并將一側(cè)剪開至憑證的左上角,然后抹上膠水。
(6)向后折疊,并將側(cè)面和背面的線繩扣粘死。
(7)待晾干后,在憑證本的脊背上面寫上“某年某月第幾冊共幾冊的字樣。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處簽名或者蓋章。現(xiàn)金憑證、銀行憑證和轉(zhuǎn)賬憑證最好依次順序編號,一個月從頭編一次序號,如果單位的憑證少,可以全年順序編號。
會計記賬憑證的保管要求
會計憑證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fā)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nèi)容等,由經(jīng)辦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jīng)辦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shù)、起止號數(shù)、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章。
3.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時,經(jīng)本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制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應在憑證封面注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注明“附件另訂”及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便查閱。
5.每年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在年度終了時可暫由單位會計機構(gòu)保管一年,期滿后應當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gòu)統(tǒng)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gòu)的,應當在會計機構(gòu)內(nèi)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6.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
保管年限: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 15年
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 永久
2.銀行存款余額調(diào)節(jié)表 3年
(二)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 15年 其中: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 15年
3.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帳簿 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 3年
2.月、季度會報表 3 年
3.年度會計報表 永久
(四)其它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 25年
2.財務成本計劃 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xié)議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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