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的規(guī)則是
借貸記賬法的規(guī)則是
借貸記賬法已經有510多年的歷史,借貸記賬法由于相對清晰的對應關系和相對嚴謹的科學理論性,成為當今世界會計的主流。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借貸記賬法的規(guī)則是,希望能幫到你。
借貸記賬法的規(guī)則是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guī)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筆經濟業(yè)務都必須同時分別記錄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去;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第三,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等于記入貸方的金額。
借貸記賬法是復式記賬法的一種。它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為理論依據,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guī)則的一種科學復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并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字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于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于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并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一步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一,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一切賬戶,均需設置兩個部位記錄某一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一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一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fā)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一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里來);“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tài))。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
例如:
發(fā)生壞賬——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收到票據——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yè)收入,應交稅金
借貸記賬法的方法運用
要學習借貸記帳法首先要知道借貸記賬法的對象是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過程和結果,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又是主要的會計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個公式是借貸記賬法的基礎
借貸記帳法的基本結構是:每個賬戶都分為“借方”和“貸方”,一般來說規(guī)定賬戶的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在帳戶的借方記錄經濟業(yè)務,可以稱為“借記某賬戶”;若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經濟業(yè)務時,則可以稱為“貸記某賬戶”。在會計實務上以“借”表示資產的增加和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以“貸”表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及資產的減少。具體地說,資產的增加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借方,資產的減少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應記在其有關帳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記在其有關賬戶的借方。凡賬戶若借方有余額,表示為資產的余額。凡賬戶貸方有余額,表示為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余額。一般資產類賬戶都為借方余額,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為貸方余額。其結構是不同的。
1.資金流入企業(yè)的業(yè)務。即資產與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產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
2.資金在企業(yè)內部流動的業(yè)務。即資產、收入和費用之間或資產要素內部的增減。資產和費用的增加以及收入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資產和費用的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
3.權益轉化的業(yè)務。即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三者之間或一個要素內部有增有減。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增加以及利潤的增加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利潤減少以及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則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
4.資金退出企業(yè)的業(yè)務。即資產和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產減少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減少則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類業(yè)務都要同時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和另一些賬戶的貸方,且記入雙方的金額相等。
借貸記賬法的計算方法
試算平衡就是指在某一時日(如會計期末),為了保證本期會計處理的正確性,依據會計等式或復式記賬原理,對本期各賬戶的全部記錄進行匯總、測算,以檢驗其正確性的一種專門方法。通過試算平衡,可以檢查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并可查明出現不正確會計記錄的原因,進行調整,從而為會計報表的編制提供準確的資料。
在借貸記賬法下,根據借貸復式記賬的基本原埋,試算平衡的方法主要有兩種:本期發(fā)生額平衡法和余額平衡法。
(一)本期發(fā)生額平衡法
本期發(fā)生額平衡法,是指將全部帳戶的本期借方發(fā)生額和本期貸方發(fā)生額分別加總后,利用“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guī)則來檢驗本期發(fā)生額帳戶處理正確性的一種試算平衡方法,其試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帳戶本期借方發(fā)生額合計=全部帳戶本期貸方發(fā)生額合計
(發(fā)生額是屬于期間動態(tài)的會計指標,反映資金的增減變化,所以又稱為動態(tài)平衡公式。)
這種試算平衡方法的原理是:在平時編制會計分錄時,都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將其記入有關帳戶經匯總后,也必然是“借貸必相等”。本期發(fā)生法平衡法主要是用來檢查本期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在進行各種帳戶帳戶處理時的正確性。
(二)余額平衡法
余額平衡法是指在會計期末帳戶余額在借方的全部數額和在貸方的全部數額分別加總后,利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平衡原理來檢驗會計處理正確性的一種試算平衡方法。根據余額時間不同,又分為期初余額平衡和期末余額平衡兩類。其試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帳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全部帳戶的貸方期末余額
全部帳戶的借方期初余額=全部帳戶的貸方期初余額
(余額是屬于時點靜態(tài)的會計指標,反映資金增減變動后的結果,所以又稱為靜態(tài)平衡公式。)
余額平衡法的基本原理:在借貸記賬法下,資產帳戶的期末余額在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帳戶的期末余額在貸方,由于存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平衡關系,所以全部帳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數應當等于全部帳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數。余額平衡法主要是通過各種帳戶余額來檢查、推斷帳戶處理正確性的。
如果試算不平衡,說明帳戶的記錄肯定有錯,如果試算平衡,說明帳戶的記錄基本正確,但不一定完全正確。這是因為有些錯誤并不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如果發(fā)生某項經濟業(yè)務在有關帳戶中被重記、漏記或記錯了帳戶等錯誤,并不能通過試算平衡來發(fā)現。但試算平衡仍是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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