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值稅報稅流程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接下來請欣賞學習啦小編給大家網絡收集整理的深圳增值稅報稅流程。
深圳增值稅報稅流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票系統是“金稅工程”中的一個子系統,也是一個與抄報稅等操作環(huán)節(jié)密切相關的稅收控管軟件。一些企業(yè)在日常的開票及抄報稅過程中,由于某些環(huán)節(jié)未操作到位或其它原因,系統時常就會出現一些“故障”,而影響企業(yè)日常的開票或抄報稅工作。對此,為了便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時了解常見“故障”的種類、發(fā)生原因和排除方法,筆者將其羅列如下,僅供參考:
一、開票操作“故障”
(一)“故障”描述:在開票系統正常的情況下,企業(yè)往往會發(fā)現,在某月抄報稅起始日內,系統無法進行填開發(fā)票操作。
(二)原因分析:一是企業(yè)可能未按規(guī)定時間抄稅,為督促企業(yè)能按時抄稅,開票系統具有在每月抄稅起始日,未抄稅前自動“鎖死”開票功能,企業(yè)如果每月抄稅起始日到來時,未抄稅就無法開票;二是企業(yè)雖已執(zhí)行了抄稅操作,但逾期未向稅務部門報稅,系統設定,企業(yè)在每月抄稅日及時抄稅后,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報稅,如果企業(yè)抄稅后逾期未報稅的,則開票系統仍會“鎖死”而無法開票。
(三)“故障”排除:只要企業(yè)及時執(zhí)行抄稅操作程序,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已抄稅的IC卡到稅務機關報稅后,重新進入開票系統即可自動解鎖,并恢復開票功能。
二、報稅及購票授權“故障”
(一)“故障”描述:在操作系統正常的情況下,由于企業(yè)操作人員未按正常程序操作,盡管已進行開票和抄稅操作,但到稅務部門報稅時,系統往往會提示:“信息解密累加和錯”,報稅失敗,或者IC卡上的購票授權信息被直接清除,只保留稅額信息,而無法正常抄報稅。
(二)原因分析:系統具有固定的操作程序,購票授權后才能購買發(fā)票、抄稅后才能報稅,不能將兩個操作交叉進行,而且企業(yè)IC卡上的稅額信息和購票授權信息不能共存,如果先抄稅,然后獲得購票授權,再去報稅,則在報稅時系統就會提示:“信息解密累加和錯”,報稅失敗;如果先獲得購票授權,然后抄稅,則IC卡上的購票授權信息就被清除,僅保留稅額信息。
(三)“故障”排除:
1、若出現系統正常報稅失敗故障,系統提示“信息解密累加和錯”,先到國稅機關將出故障的IC卡解鎖重寫,然后重新進入開票系統,利用抄上月舊稅功能,再抄一次稅額后報稅即可。
2、若出現IC卡上的購票授權信息被清除故障,先進行正常報稅,如再購票還需重新進行購票授權。
三、抄報稅“故障”
(一)“故障”描述:系統接口等正常,插入IC卡卻系統無反應或無法進行開票及抄報稅操作。
(二)原因及分析:可能是IC卡、金稅卡或用戶硬盤發(fā)生了損壞,三個硬件中只要其中之一發(fā)生損壞,系統都將無法進行正常的開票和抄報稅操作。硬盤發(fā)生了損壞,插入IC卡系統無反應或無法正常運行;若硬盤正常,IC卡或金稅卡損壞,插入IC卡后系統也無法讀取信息,而不能進行開票和抄報稅。
(三)“故障”排除:
1、當發(fā)現稅控IC卡損壞時,應先到運行維護單位更換IC卡,再到國稅機關進行IC卡的解鎖重寫,然后,重新進入系統利用抄上月舊稅功能,再抄一次稅額報稅即可,系統也即恢復正常。
2、當發(fā)現金稅卡損壞時,應先到運行維護單位更換金稅卡,再到國稅機關重新發(fā)行金稅卡,并將上月已開的全部發(fā)票存根聯送到國稅機關進行手工補錄后,即可報稅,系統也即恢復正常。
3、當發(fā)現電腦硬盤損壞,應先更換硬盤,再由運行維護單位重新安裝金稅系統,利用原完好的IC卡和金稅卡,即可進入金稅系統進行抄報稅和開票操作。
四、注銷金稅卡“故障”
(一)“故障”描述:當因某種原因(如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注銷稅務登記)注銷金稅卡時,金稅卡無法注銷。
(二)原因及分析:除IC卡、金稅卡或用戶硬盤發(fā)生損壞等原因外,企業(yè)在未完成截止注銷日抄報稅操作,就將金稅卡拆除,將無法注銷金稅卡。
(三)“故障”排除:重新安裝金稅卡,并按以下步驟操作:第一步,進行上月和注銷當月1日至注銷當日的抄稅操作;第二步,持IC卡到稅務機關報稅及結算全部稅款,并繳銷發(fā)票;第三步請專業(yè)人員拆除金稅卡;第四步,將IC卡、金稅卡等交稅務機關,并辦理金稅卡(一般納稅人)注銷手續(xù)。若企業(yè)在拆除過程中金稅卡損壞,就應當請運行維護單位,重新安裝金稅系統和稅務部門發(fā)行及補錄相關信息后,再按上述步驟操作。
深圳增值稅的主要類型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生產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于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于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于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qū)實施消費型增值稅。
深圳增值稅的征收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外資企業(yè)1994年之前繳納工商統一稅,并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從1994年1月1日起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由于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guī)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
(1)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年銷售額占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營貨物批發(fā)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的;
(2)從事貨物批發(fā)或者零售經營,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
小規(guī)模納稅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勞務的年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營貨物批發(fā)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2)除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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