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組成員要求有哪些條件
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有什么要求嗎?如何進行公司的清算呢?一起來看看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公司清算要求與公司清算流程吧,歡迎閱讀!
什么是公司清算人
公司清算人是清算義務人依法成立的,負責進行公司債權債務清算的一個組織,是清算中公司行為能力的實施機構,具體執(zhí)行公司的清算事務。在市場經濟飛速發(fā)展的今天,法治經濟制約的社會,公司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在參與市場競爭時,不僅要遵循準入規(guī)則,其退出市場也要有完備的規(guī)則,在公司法上,公司的清算是終止公司法律人格必經的法律程序,而公司清算人是清算中公司行為能力的實施機構。
公司清算人的職責
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和公司清算的目的,清算人的清算事務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清理、保管公司資產。清算管理公司資產是清算人的首要的清算事務。清算人清理的公司資產是指公司的全部資產。無論公司的凈資產還是公司的負債資產;不管是有形資產還是無形資產,都屬于清算人清理的資產范圍。公司的所有資產及全部財務賬冊、印章等均由清算人負責管理。
清算人清理公司資產,應當查實公司全部資產,確定各種資產數量及其價值數額。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yè)人員對有關資產依法進行評估,準確確認公司資產價值。
清算人在查實公司資產的基礎上,分別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的編制應當符合國家財務會計規(guī)則的要求,由清算人簽字。依公司法原理,清算人在清理完公司財產后,應當將其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送交股東或股東大會確認。
公司在進行清算時,不得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否則依公司法第217條第2款的規(guī)定,除責令改正外,還要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代表公司對外進行與清算有關的民事行為。清算人作為公司清算事務的執(zhí)行者,代表公司對外進行行為。受清算中公司權利能力所限,清算人對外代表公司行為的內容應與清算事務相關。其內容主要包括:
第一,清算公司的債權債務。清算人應當及時告知公司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并代表公司向公司債務人行使債權,向公司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訂立、履行合同是公司對外開展業(yè)務的基本法律形式。公司在清算過程中的主體資格并未消滅,不能因公司的解散而擅自單方解除未履行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對公司解散前已訂立生效而未履行的合同,清算人應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真履行;對不適宜繼續(xù)履行的合同,清算人應當予以妥善處理。
第三,進行與清算有關的事務活動。公司進入清算程序后,不得繼續(xù)進行營業(yè)事務,但是,屬于進行清算所必須事務應當除外。例如,需要對公司財產進行變現(xiàn)處理的有關事務。
第四,清繳所欠稅款。依法納稅是公司應盡的義務,對公司解散前所欠的國家稅款,清算人應當依法全部補繳,其中包括公司因所欠稅款而應繳納的各項罰款。
第五,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與仲裁活動。在清算過程中,對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爭議需要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清算人依法代表公司參與訴訟或仲裁活動。
(3)向股東分配公司資產。清算人清理財產、了結債權債務關系、依法繳納所欠稅款后,應將剩余的公司資產依法向股東進行分配。
清算人分配公司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guī)定或公司權力機關有關決議所確定的原則,制作分配方案,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后,按此方案向股東進行分配。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所持的股份比例分配。
未支付有關清算費用的,未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的,未繳清所欠稅款的,未清償公司債務的,清算人不得將公司資產向股東分配。
(4)辦理有關程序性事務。應當由清算人辦理的程序性事務主要是:
第一,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通知債權人,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司清算公告,即告知債權人,又告知社會其他人員。
第二,公司在清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清算人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清算人應當將事務移送給破產管理人。
第三,公司清算完畢之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文件,制作清算報告和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及相關的各種財務賬冊,提交股東會和主管機關。
在規(guī)定清算組職責時,立法還應對清算完結期限、清算文件的保存、清算人責任的解除、發(fā)現(xiàn)財產的重新分配等問題作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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