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別人的商標無效理由
有什么樣的理由才能讓別人的商標無效?學習啦小編把整理好的使別人的商標無效理由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什么是商標權的撤銷、無效
商標權的撤銷,是指因商標權產(chǎn)生之后的事由使商標權喪失了繼續(xù)受保護的基礎,由商標主管機構作出取消該商標注冊的決定。商標權的取得并無瑕疵,被撤銷的商標權在撤銷前是有效的。撤銷事由通常由不使用商標或者使用商標不規(guī)范所致。
商標權的無效,是指因商標權的取得存在瑕疵,由商標主管機構宣告商標權自始沒有法律效力。
哪些商標轉讓行為無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是,以下幾種情況轉讓行為無效:
1、商標注冊證失效。這類情況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并在六個月寬展期內(nèi)未提出續(xù)展申請,或該注冊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2、轉讓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 注冊商標是經(jīng)國家商標局審定備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擅自進行變更的注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保護。
3、未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注冊人的名稱、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確定性的特征,是確定注冊商標專有權所有者的重要依據(jù),不得隨意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受法律保護。
4、對可能產(chǎn)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商標經(jīng)過長期使用,可能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消費者可能將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商品聯(lián)系起來。在注冊商標轉讓時,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誤認。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誤認,法律規(guī)定:對可能產(chǎn)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沒有一并轉讓的。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容易給消費者造成混淆與誤解,喪失保護商標專有權的意義。因此,法律規(guī)定,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商標駁回復審資料有哪些?
申請復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復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復審是否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jù);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后補充有關證據(jù)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nèi)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shù)的證據(jù)材料;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jù)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nèi)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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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商標轉讓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1、《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一份,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3、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受讓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以及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受讓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來辦理的,只提交受讓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即可。
4、辦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
5、委托代理組織代理的需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由受讓人填寫),共有商標轉讓的委托書由受讓方代表人出具。
以上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提供的使別人的商標無效理由,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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