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愛彌兒有感(2)
讀愛彌兒有感
讀愛彌兒有感篇三
盧梭是法國杰出的啟蒙思想家,他的作品《愛彌兒》是一部小說體的教育學名著?!稅蹚泝骸窂囊晃患彝ソ處熃嵌龋涗浟吮R梭假想的主人公愛彌兒從出生到進入社會的受教育過程以及這位家庭教師在此期間的心得與思考。通過這位教師的記述,盧梭系統(tǒng)地講述了他“順乎自然”的教育觀,因此本書還有一個副標題“論教育”。
盧梭前后用了二十多年的時間才醞釀完成《愛彌兒》的寫作,這是一篇深刻的關于人類天性的哲學論文,探討了關于個人與社會關系的政治和哲學問題,特別是個人如何在趨于墮落的社會中保持天性中的善良。他在書中第一次系統(tǒng)地闡述了自然教育思想,奠定了資產(chǎn)階級公民教育的理論基礎,對于打破西方中世紀的黑暗枷鎖具有重要作用。時至今日,這本著作所蘊含的豐富哲理還在引導人們不斷地完善自身的發(fā)展。
盧梭的教育思想是從他的自然哲學觀點出發(fā)的。他主張人生來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狀態(tài)下,人人都享受著這一天賦的權利。他認為人性本善,只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狀態(tài)之后,才出現(xiàn)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特權和奴役現(xiàn)象,從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他所主張的自然教育,把培養(yǎng)自然人作為教育的根本目的,也就是在教育過程中強調服從自然的永恒法則,讓人的本性得到充分的自由發(fā)展。他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采用實物教學和直觀教學的方法,讓孩子從生活實踐的感性體驗中,通過直觀的感受去獲取知識。與之相配合,盧梭還主張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以及自由、平等、博愛的教育,教授其謀生的手段,使之獲取保持自由的能力,從而能保持自然的習慣。
盧梭把教育的來源界定為三個方面:“這種教育,我們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物。我們的才能和器官的內在的發(fā)展,是自然的教育;別人教我們如何利用這種發(fā)展,是人的教育;我們對影響我們的事情獲得良好的經(jīng)驗,是事物的教育。”在這三種教育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某些方面才能由我們決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們能夠真正加以控制的。因此,應當使人的教育與物的教育配合自然的教育,以兒童的內在自然發(fā)展為目標共同發(fā)揮作用。
盧梭在書中明確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養(yǎng)自然人。所謂自然人,就是絕對平等、自由而善良的人,是一個天性得到充分發(fā)展的人,他們能堅持做人的原則,愿意為實現(xiàn)自由、平等的社會而奮斗。他認為教育應當遵循自然,順應孩子的天性,不要對孩子橫加干涉,把成人的思維強加在孩子的身上。我認為這一觀點非常有現(xiàn)實意義。“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變壞了。”盧梭極力主張在兒童的理解力發(fā)展到一定程度之前,要讓兒童多接觸自然,到自然環(huán)境中去看、去感受,避免世俗社會對孩子產(chǎn)生不良影響。這樣培養(yǎng)出來的孩子才是自然的、充滿靈性的?,F(xiàn)在年輕的家長們感受到社會日趨激烈的競爭,唯恐自己的孩子會輸在起跑線上。于是他們望子成龍心切,讓無窮無盡的器樂、英語、奧數(shù)等所謂興趣課肆意侵占著孩子們的玩樂時間,而絲毫不考慮孩子的想法與愛好。而在學校里,孩子被當成學習機器,被書山和題海所包圍。家長、教師都致力于把孩子培養(yǎng)成社會需要的人,而忘記了孩子的身心發(fā)展才是教育的出發(fā)點,孩子在教育過程中被迫處于消極被動的地位。這種教育模式所培養(yǎng)出來的孩子又怎么能夠保持他們的天性和活力呢?也許我們都應該從忙碌的教學中停下來反思一下:我們教書育人的過程有沒有損害孩子的天性與自由?我們是否對孩子要求得過多而傾聽得太少?
《愛彌兒》一書分為五卷,分別討論了不同年齡段和不同性別的教育。第一卷主要論述了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第二卷論述了如何對2到12歲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第三卷論述了對12到15歲的少年進行智育教育,第四卷著重論述了對15到20歲的青年進行德育教育,第五卷論述了對女子的教育以及對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在每一卷里都分別提出了適應人生不同階段特點的教育原則、內容和方法。這體現(xiàn)了盧梭對教育的另一個重要觀點:教育應當適應受教育者的成長和發(fā)育。我們教師都懂得教育要尊重學生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根據(jù)不同的年齡特點,教授難度不同的知識,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開發(fā)學生的潛能。然而在教學實踐中,超前教育已成為諸多名校的法寶。從小學到大學,除了具體教學內容有所差異,教學方法和要求已嚴重同質化,孩子們從小就被束縛在課堂里接受填鴨式的教學。而我們已習慣于把成人世界的規(guī)則灌輸給心智尚未成熟的孩童。盧梭按年齡特征進行分階段教育的主張早已被理論界所接受,閱讀《愛彌兒》讓我們對教學實踐中違反兒童生理、心理發(fā)展特點的問題進行再一次的反思。難道現(xiàn)代社會的快節(jié)奏是速成式教育大行其道的唯一原因嗎?盧梭說“每一個年齡,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其自身的完美,都有它特有的成熟狀態(tài)。在萬物的秩序中,人類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應當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或許每位教師都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想,怎樣才能讓我們的教學活動適應孩子不同成長階段的特點呢?
《愛彌兒》不僅討論了教育的目的和內容,對具體的方式方法也提出了很多有現(xiàn)實意義的觀點。
比如書中有這么一段話:“問題不在于教他各種學問,而在于培養(yǎng)他有愛好學問的興趣,而且在這種興趣充分增長起來的時候,教他以研究學問的方法。在這段時間,也正好使他慢慢養(yǎng)成持久地注意同一個事物的習慣。”這段話有三個關鍵詞,那就是“興趣、方法、習慣”。的確,任何事情都離不開這幾個詞,沒有興趣,就不會有動力,因此興趣是前提。興趣也是最好的老師,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不同性格的學生表現(xiàn)自己興趣的方式有很大差別,這就需要教師細心觀察,及時發(fā)現(xiàn)學生的興趣和需要,并創(chuàng)造各種討論的情境,適時加以引導,幫助學生正確了解和掌握知識,激發(fā)他們進一步探究興趣和欲望。“問題不在于告訴他一個真理,而在于教他怎樣去發(fā)現(xiàn)真理。”教師的作用體現(xiàn)在指導學生找到正確的思考方式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是幫助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
再如書中說到“我們不能單純?yōu)榱藨土P孩子而懲罰孩子;應當讓他們意識到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結果。”這句話的內涵對于我們在教學實踐中如何用好“懲罰”這一重要的教育手段有著重要意義。對孩子的懲罰和對成人的懲罰有所不同,對孩子的懲罰其全部意義在于教育,而絲毫沒有對成人那樣的制裁意味。懲罰只是一種必要的教育手段,孩子有了過錯,沒有一定的懲罰,單純的說服引導往往效果不佳。盧梭主張在施罰前后,必須和孩子進行溝通,通過交談讓他知道為什么要進行懲罰,讓孩子更深刻地認識錯誤,避免今后再犯同樣的錯誤,從而有利于達到懲罰的最終目的——實現(xiàn)兒童身心的和諧發(fā)展。沒有批評和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濫用懲罰的教育是失敗的教育。如何把握懲罰的度,又該采用何種懲罰的手段?我想可以把是否有利于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是非觀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jù)。
盧梭在書中強調“不能夠因為你的孩子要什么就給什么”,因為“要是一個孩子想得到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的話,他就會自以為是天下的主人,把一切人都看作是他的奴隸,而在你最后不得不拒絕給他某種東西的時候,他就會把你的拒絕看做是一種背叛”,他會“對他人的殷勤照顧不僅不感謝,而且稍不如意,就大發(fā)雷霆”。因此正確的愛應該是理智的,要讓他知道哪些該得到,那些不能得到,明白為什么不能得到,而且要讓他得到幫助的時候有一種羞愧感,“從而渴望自己能夠及早的不要人家的幫忙”。讓他認識到別人的幫助不是理所當然的,從而逐漸懂得感恩。現(xiàn)實生活中,隨著經(jīng)濟條件的改善和獨生子女家庭的增加,家長對孩子的溺愛造成了越來越多的小霸王。盧梭主張對兒童不僅需要細心養(yǎng)護,而且更重要的是鍛煉,因為鍛煉可以幫助抵御災患。他反對溺愛兒童,反對嬌生慣養(yǎng)。盧梭說“人們只想到怎樣保護他們的孩子,這是不夠的。應該教他成人之后怎樣保護自己,教他經(jīng)受命運的打擊,教他不要把豪華和貧困看在眼里。”“要是他一點傷都不受,不嘗一嘗痛苦就長大的話,我反而會感到非??鄲赖?。忍受痛苦,是他應該學習的頭一件事情,也是他最需要知道的事情。”
《愛彌兒》是教育理論發(fā)展的一座豐碑,但受到時代的限制,盧梭在書中的某些觀點也有失偏頗。比如他的分期理論在年齡分期上欠缺科學性,各階段教育內容交排上欠妥,特別是將體育、智育、德育截然分開施教的方法是不科學的;再如他片面強調要讓兒童從個人活動中獲取知識,卻輕視讓兒童接受人類千百年文明傳承的教育。但是瑕不掩瑜,這本書作為自然教育理論的開山之作,其內在思想仍值得我們長期借鑒。
最后讓我們用盧梭的名言來共勉:“我們生來是軟弱的,所以我們需要力量;我們生來是一無所有的,所以需要幫助;我們生來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斷的能力。我們在出生的時候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在長大的時候所需要的東西,全都要由教育賜與我們。”
讀愛彌兒有感相關文章:
1.讀《愛彌兒》有感
3.愛彌兒讀書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