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家規(guī)定流產假期是有多少天
2017年國家規(guī)定在懷孕期間以及分娩之后女職工都是有產假的,那流產有沒有假期的?是有多少天?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國家規(guī)定流產假期是有多少天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國家規(guī)定流產假期多少天
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采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guī)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2017年流產屬于產假還是病假
要知道,無論是人工流產還是引產,都相當于孕育了一次寶寶。對于強行引產的女職工所帶來的傷害更大。在人工流產的過程中,醫(yī)護人員的操作稍有不慎,便會損害到女性的子宮,有可能會影響生育。所以,我們國家2016年產假規(guī)定,要對流產的婦女放人工流產假。
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八條第二款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這里并未區(qū)分是否已經生育孩子)
2.勞險字〔1988〕2號《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guī)定,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yī)院證明,給予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時,給予產假42天,懷孕7個月以上的按正常產休假。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應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yè)崗位。
2017年二胎流產產假規(guī)定
“單獨二胎”新政策出臺后,女職工的產假問題也隨之發(fā)生了變化。在2014年,要面臨生育問題的女職工便需要對最新的產假規(guī)定、晚育產假規(guī)定、生育第二胎的產假規(guī)定、陪產假規(guī)定有所了解。
根據最新修訂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為98天+晚育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15天,最多產假可達158天。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包括在98天產假內);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什么是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4、符合晚育條件,配偶享有三天的護理假。
因此,如果二胎流產,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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