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產假工資及哺乳假工資是怎么計算的
工資發(fā)放可以說是勞動者最重視的事情了,尤其是有一些法定的假期的工資發(fā)放更是會讓很多人都關注,對于女職工哺乳假來說,它是一個法定的假期,那產假的工資和哺乳假期的工資都是怎么計算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產假工資及哺乳假工資是怎么計算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哺乳假工資計算規(guī)定
1.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fā)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2.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fā),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fā)。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fā)。
3.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后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fā)給。
4.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喂養(yǎng)),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fā)。
5.嬰兒滿周歲后,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6.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癥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8.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9.男女雙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護理假。
2017年產假工資計算規(guī)定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
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yè),用來發(fā)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shù)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guī)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fā)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yè).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yè).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shù)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shù)大家咨詢當?shù)赜嬌块T或者查詢地區(qū)計劃生育條例。
哺乳假的休假規(guī)定
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2、一般來說,哺乳期媽媽每天有一小時的授乳假,而且對產假后媽媽來說,有6個半月的哺乳假。但是哺乳假最多只有六個半月,是符合國家要求的,但是需要個人寫個申請,單位同意,方可執(zhí)行。
3、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
4、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fā)(發(fā)至子女滿14周歲)。
5、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6、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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