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具辭退通知書具體內容是什么
公司如何向員工出具辭退通知書,辭退通知書是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所使用的文書。按照規(guī)定,辭退員工應當向員工簽發(fā)通知書。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公司向員工出具辭退通知書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司向員工出具辭退通知書內容
辭退員工通知書主要內容包括:被辭退員工的姓名,辭退的原因,辭退的待遇和補償的處理等。制作辭退通知書的基本要求是把辭退的理由解釋清楚。屬于員工自己的原因而被辭退的,對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員工的責任,要求員工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屬于公司自身的原因,比如產業(yè)結構的調整而進行的裁員,公司應當寫明原因。
企業(yè)一旦向員工出具了辭退通知書,那么將意味著公司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該通知書將成為仲裁或訴訟的主要證據。企業(yè)對此應當慎重。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發(fā)布的《國營企業(yè)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guī)定》(國發(fā)[1986]77號)第2條規(guī)定,企業(y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tài)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綜上可知,法律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單位辭退勞動者是進行了嚴格限制的。用人單位只有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才能夠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也就意味著才能辭退勞動者。希望華律網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感謝你的閱讀!
公司解散員工補償有哪些
根據現行政策規(guī)定,因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確定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補償1個月職工個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的按補半個月計算。反之,即未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應當從職工個人進廠(公司)工作開始計算經濟補償,每年補1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
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的,單位應該發(fā)一個月的工資,另外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公司解散無力支付經濟補償員工的做法
(一)根據市政府2009年第19號令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yè)無力或暫時無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勞動者本人可以申請墊付欠薪:
1、企業(yè)因宣告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進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實已由企業(yè)、企業(yè)清算組織確認,或者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查實的;
2、企業(yè)因經營者隱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經營,且欠薪事實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查實的。
(二)欠薪保障金的墊付范圍包括:
1、企業(yè)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工資;
2、企業(yè)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欠薪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墊付欠薪按照實際欠薪月數計算;超過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墊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合并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墊付的月工資標準和經濟補償金標準均最高均不超過被拖欠時的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