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
大會上關于修改黨章報告中,對黨的群眾路線作了新的概括,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八大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希望大家喜歡!
八大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
1955年9月5日,胡喬木出席了在中南海西樓會議室召開的討論修改黨章問題的會議。9月10日,主持修改黨章和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的鄧小平召集會議,討論修改黨章問題,確定由胡喬木起草《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
10月20日,胡喬木完成了《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初稿)》,即黨章第一次修改稿。此稿共分十章78條,只有條文部分,黨綱部分注明“暫缺”。當天,鄧小平批示,印發(fā)十余份給有關同志。
1956年4月2日,胡喬木出席中央秘書長會議,討論修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初稿)》。在此前后,吸取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幾位領導同志的修改意見后,胡喬木對《黨章“總綱”(初稿)》作了若干修改,印出黨章的“第二次修改稿”。4月12日,胡喬木改完黨章具體內容,由78條改為72條,對第六章“黨的基層組織”作了較多修改。中央辦公廳即鉛印三百份,分發(fā)討論修改。
4月13日、20日,胡喬木出席中央秘書長會議,討論修改黨章等問題。4月22日,胡喬木出席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黨章修改問題。4月29日,胡喬木出席各省書記會議,向到會者介紹有關修改黨章的問題。4月30日,印發(fā)了黨章的“第三次修改稿”。
5月3日至5日,胡喬木出席討論修改黨章的會議。經(jīng)過討論吸收意見后,胡喬木于5月10日修改出了黨章“第四次修改稿”。鄧小平于5月14日召開會議對這一稿進行討論,一直討論到下午一點半才散會。接著,劉少奇在17日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修改黨章問題;19日,鄧小平召開會議專門討論黨章的總綱部分;緊接著,劉少奇又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黨章草案。
胡喬木等經(jīng)過將近十天的修改,形成了一個比較成熟的黨章修改稿。5月19日,胡喬木在《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題下,加括號注明:“第五次修改稿,根據(jù)中央政治局會議5月17日和19日的討論修改”。
5月28日,鄧小平召集會議討論黨章草案的印發(fā)問題,代中央擬的《中央關于印發(fā)黨章修改稿交各地方、各單位討論的通知》下發(fā)給各省、市、自治區(qū)黨委,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委,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黨章草案進入廣泛征求意見階段,黨章修改報告的起草問題便提上議事日程。6月14日,在鄧小平主持召開中央秘書長會議上討論了這個問題,執(zhí)筆起草報告的任務又交給了胡喬木。胡喬木于7月初寫成八大政治報告第一稿(初草)以后,即轉入起草修改黨章報告。7月23日,胡喬木在北戴河寫成《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初草)》的引言和前四部分。按手稿印出打字稿后,又作了若干文字修改。7月25日,鄧小平召開八大修改黨章和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會議,對黨章和修改黨章報告這兩個文件進行討論。8月5日,鄧小平將修改黨章和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討論設想的中央領導機構設置方案,即黨章第三十七條,報請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核閱。在中央政治局通過了中央領導機構的設置方案后,胡喬木于8月11日起草成“關于修改黨章報告”的五、六兩部分,即“關于黨員”“關于組織機構”,完成了這個報告的全部起草工作。續(xù)完的《關于修改黨章報告》全稿共六部分。中央辦公廳即印成《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初草)》(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二日)。
半個月后,8月27日下午,鄧小平召開修改黨章和修改黨章報告起草委員會會議,討論這兩個文件,且報毛澤東審閱。毛澤東對此作出了批示。8月28日,胡喬木等即按毛澤東的意見再作一次修改,經(jīng)劉少奇批示、鄧小平改定后,標題為“《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鄧小平”,并印發(fā)給8月30日開始舉行的八大預備會議討論。9月3日,各代表團開始討論,至5日討論結束。鄧小平、胡喬木等聽取各代表團的意見又作了修改。
1956年9月16日下午,鄧小平在八大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作了《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9月26日,大會全體代表一致通過了新修改的《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一致通過鄧小平所作的《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
八大關于修改黨章的內容
1.把科學發(fā)展觀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確立為黨的行動指南;
2.在黨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把生態(tài)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總體布局;
3.把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zhí)政黨等內容寫入黨章,并對黨員義務、黨的基層組織和黨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實。
通過這次修改,黨章更加完善,必將更好發(fā)揮根本性規(guī)范和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