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慶節(jié)加班的加班費算幾天
國慶假期屬于我國的法定節(jié)假日,根據(jù)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是要付給職工加班工資的,但是國慶節(jié)加班是算幾天的加班工資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8年國慶節(jié)加班的加班費算幾天,希望大家喜歡!
2018年國慶節(jié)加班的加班費天數(shù)
國慶節(jié)放假安排為: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五)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10月1日-3日為國慶節(jié)法定節(jié)假日。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用人單位在10月1日-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10月4日-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10月4日-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而國慶節(jié)10月1日不能以調休為理由不支付加班費。
國慶節(jié)加班工資的算法
法定節(jié)假日: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200%
按照國務院放假規(guī)定,2017年國慶節(jié)從10月1日至10月8日,共放假8天。這8天,只有四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因此,勞動者在四天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這筆錢不得以調休來抵銷。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shù)不得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shù)。
加班費是如何支付的
根據(jù)《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4、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工資。
5、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同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6、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