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于年假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根據勞動法的年假規(guī)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一年的話就可以申請年假的,那年假都有什么計算方法?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年假的計算方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年假的計算方法
(一)對于老員工的規(guī)定: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guī)或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并為“累計工作”時間。
《辦法》此項規(guī)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yè)的貢獻來確定的。
(二)對于新入職的規(guī)定:
《辦法》還規(guī)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xù)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shù),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shù)”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shù)應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shù)應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shù)是2天。
勞動法年假未休的規(guī)定
對于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可能會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況:
(1)單位不安排的,應當支付三倍工資。
(2)員工主動放棄年休假,需提交書面申請:按照《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0條之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3)單位安排,但員工拒休。
勞動法年假有多少天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猜你喜歡:
勞動法關于年假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下一篇:勞動法關于年假的工資核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