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所得的工商法律規(guī)定都有哪些
在生活中,很多行政人員會通過違約的方式獲得利額,從而觸碰了違約所得的相關規(guī)定,而在工商法律上,對違約所得也有相關的規(guī)定。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違約所得的相關工商規(guī)定,希望能幫到你們。
違約所得的相關工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公正、有效行使職權,正確實施行政處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違法所得的基本原則是:以當事人違法生產、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當事人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適當?shù)暮侠碇С觯瑸檫`法所得。
本辦法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 違法生產商品的違法所得按違法生產商品的全部銷售收入扣除生產商品的原材料購進價款計算。
第四條 違法銷售商品的違法所得按違法銷售商品的銷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購進價款計算。
第五條 違法提供服務的違法所得按違法提供服務的全部收入扣除該項服務中所使用商品的購進價款計算。
第六條 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違法所得按當事人的全部收入計算。
第七條 違法承攬的案件,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計算違法所得;定做人提供材料的,違法所得按本辦法第五條計算。
第八條 在傳銷違法活動中,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式傳銷的違法所得按當事人的全部收入計算;團隊計酬式傳銷的違法所得,銷售自產商品的,按違法銷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產商品的原材料購進價款計算;銷售非自產商品的,按違法銷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購進價款計算。
第九條 在違法所得認定時,對當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前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已經支出的稅費,應予扣除。
第十條 本辦法適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非法所得”的認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違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認定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政府規(guī)章對“違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認定另有規(guī)定的,可以從其規(guī)定。
違約所得的違法行為
1、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構成投機倒把違法違章行為的,其非法所得的計算方法是:凡有進銷價(包括批發(fā)價、零售價)的,以銷價與進價之差作為非法所得;屬于生產加工的,以生產加工的產品的銷價與成本價之差作為非法所得。
2、為投機倒把違法違章活動提供貨源、支票、現(xiàn)金、銀行帳戶等其它方便條件,或者代出證明,代開發(fā)票,代訂合同以及雖未直接參與違法經營活動,但在違法活動中采用各種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以全部非法收入作為非法所得。
3、投機倒把違法違章行為人如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處理決定之前已繳納稅款的,在計算非法所得時應予以扣除,未交納的不予扣除。
4、在計算非法所得時,如有商品已經售出,貨款尚未收到的情況,也應包括在內。
違約所得沒收的程序
(1)申請的提出:應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級檢察院,向對應的中級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如被告人系在審理過程中死亡的,原審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請。
(2)法院審查、受理:法院對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在7日內審查完畢,決定是否受理。 決定受理的,應在十五日內發(fā)出公告,公告期為六個月。公告范圍:應在全國公開發(fā)行的報紙或法院的官方網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欄張貼、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聯(lián)系方式的,應直接告知并記錄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訴訟。上述人等應在公告期內申請參加訴訟,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厲害關系人是指對申請沒收的財產主張所有權的人。
(4)審理。公告期滿后,法院應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根據(jù)不同情況,法院會作出沒收或駁回申請的裁定。
(5)終止審理情形:在審理沒收違法所得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歸案的,應當終止審理。
(6)不服沒收或駁回申請裁定的救濟:a、對沒收財產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提起上訴;檢察院對駁回申請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內提出抗訴。
b、沒收違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異議的,法院應視情形不同分別處理:原裁定正確的,予以維持;原裁定確有錯誤的,應撤銷原裁定,對涉案財產一并作出處理。
c、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糾正已生效的沒收違法所得裁定。
違約所得的相關司法解釋
1.明確了受案范圍和條件?!督忉尅芬?guī)定,依照刑法規(guī)定應當追繳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了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依法應當追繳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不限于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也不限于重大犯罪案件,均可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2.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審理方式。《解釋》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沒有利害關系人申請參加訴訟的,可以不開庭審理。并具體規(guī)定了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開庭程序。
3.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證明標準及處理原則。雖然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沒收案件的證明標準,但從刑事訴訟理論看,沒收案件也應實行“排除合理懷疑”的刑事證明標準,即應當“證據(jù)確實、充分”。據(jù)此,《解釋》規(guī)定,對申請沒收違法所得的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后,對于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申請沒收的財產確屬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應當裁定沒收;否則應當裁定駁回申請。
4.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審理期限。刑事訴訟法未對沒收程序規(guī)定審理期限,為了及時審結案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解釋》規(guī)定,審理申請沒收違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參照公訴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序和第二審程序的審理期限執(zhí)行。但是,公告期間和請求刑事司法協(xié)助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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