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規(guī)定帶薪休假可以休幾天
休息權是中國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國家規(guī)定各類用人單位實行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那么國家規(guī)定的帶薪休假可以休幾天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國家規(guī)定帶薪休假可以休幾天aa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國家規(guī)定的帶薪休假
職工連續(xù)工作(連續(xù)工齡不要求是本單位的連續(xù)工作時間)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這就意味著,盡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就具備享受法定的帶薪年假的基礎資格。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于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標準應按照法定標準支付未休帶薪年假工資。
職工不應當享受帶薪休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帶薪休假的工資計算方法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辦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
案例釋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畢業(yè)時開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問:小王應當從什么時候起開始在B公司享受帶薪年假?根據(jù)《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小王進入B公司時,已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就應當具備了開始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同時,根據(jù)該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我們還可以計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帶薪年假的天數(shù)。當年剩余的“日歷天數(shù)”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shù)應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數(shù)是1天。
離職時帶薪休工資結算
勞動者離職時,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單位應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資中已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職工在離職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法律規(guī)定不能扣回。為了避免帶薪年假糾紛,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將離職的員工休滿當年度應休年假。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