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村干部選舉徐具備的條件
村干部選舉是由村民大會或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組成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選舉的各項工作;然后由村民自由推舉候選人。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村干部選舉徐具備的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村干部選舉徐具備的條件
一.屬于本村村民,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二.符合本村村規(guī)民約中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委會選舉法》關于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的內容:
第三章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chǎn)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chǎn)生。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yún)⒓舆x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四條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處理結果。
第十五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fā),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于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shù)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shù)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shù)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shù)不得少于已投選票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
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布。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單。
具體選舉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guī)定。
第十六條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lián)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shù)投票,并須經(jīng)投票的村民過半數(shù)通過。
第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shù)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當選無效。
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shù)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村民有權向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由鄉(xiāng)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并依法處理。
2017年村干部選舉的程序
根據(jù)我國《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選舉村干部是事關農(nóng)村穩(wěn)定的大事,具有嚴格的程序。
1、報名參選。選舉辦法規(guī)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外,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村民委員會主任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二)作風民主,辦事公道,聯(lián)系群眾,熱心為村民服務;(三)工作認真負責,有辦事能力,能完成任務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四)身體健康;(五)有一定文化知識。
2、選舉證明。一是成立選舉領導機構。鎮(zhèn)(處)成立選舉領導小組;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二是選民登記。在選舉日前20天,公布選民名單,選民登記要做到不錯登,不重登、不漏登。選民登記的基本條件:年滿18周歲,戶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權利。
3、確定候選人。根據(jù)村莊規(guī)模確定村委會成員職數(shù)和職位,以多于應選名額一人的規(guī)定確定候選人數(shù)。召開預選大會,預選會議要求過半數(shù)選民參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當場確定候選人。并于當日或次日張榜公布。
4、召開選舉大會。包括清點參加會議人數(shù)、推選唱票人、計票人和監(jiān)票人、介紹選舉形式、檢查密封票箱、核對選票數(shù)、分發(fā)、講解選票、選民寫票、選民投票、銷毀剩余選票、開箱驗票、整理選票、唱票、計票、宣布選舉結果等程序。
2017年村干部選舉徐具備的條件
下一篇:2017年村換屆選舉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