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年度考核工作會議紀要范
律師事務年度考核工作會議紀要范
我國律師事務所組織正處在改制的關鍵時期,絕大多數(shù)律師事務所按照現(xiàn)代公司法原則的指引,正在探索依照公司制進行治理的途徑。下文是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工作會議紀要,歡迎閱讀!
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工作會議紀要一
時間:20XX年4月28日上午
地點:XX
市律協(xié)參加人員:XX
主持人:XX
依據(jù)《河南省司法廳關于開展20XX年度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律師法》、《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律師執(zhí)業(yè)年度考核規(guī)則》的規(guī)定,各律師事務所均需組織本所執(zhí)業(yè)律師就本人20XX年度執(zhí)業(yè)活動進行總結,并召開年度考核工作會議,聽取律師的述職,并進行評議。
主持人:今天,我們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召集大家來所開會,并按要求邀請市律協(xié)王洪舉、劉偉、李紅波三位同志參加本所評議。下面每一位執(zhí)業(yè)律師針對20XX年工作發(fā)表述職意見:
……
主持人:下面由張水山律師述職:
張水山:
一、成功組織召開了富有特色勇于創(chuàng)新的洛陽年會,省司法廳、省律協(xié)領導對此年會盛贊為“洛陽年會模式”,省司法廳、省律協(xié)在新鄉(xiāng)會議上倡導學習“洛陽年會”精神。
我是河南省律師協(xié)會政府法律顧問業(yè)務委員會的副主任,20XX年決定在洛陽召開年會,我作為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在省、市司法廳、局領導、省市律協(xié)領導及市多家行政部門及大學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體委員及律師的配合下,20XX年9月,我們成功組織召開了河南省律師協(xié)會與洛陽市律師協(xié)會政府法律顧問業(yè)務委員會的年會,年會特色創(chuàng)新內(nèi)容如下:
1、政府部門與參會律師在研討年會上形成交流互動。
本次年會的會議主題共五個,
(1)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律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2)政府聘請律師做法律顧問的制度設計;
(3)論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困惑及其解決辦法;
(4)對政府招標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投標設想;
(5)論律師服務中原經(jīng)濟區(qū)建設的方式方法。
政府法律顧問的當事方是政府和律師雙方,年會不能只有律師一方在關起門來研討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洛陽年會邀請了洛陽市政府的多個行政部門,年會研討既可以讓政府部門聽到律師對做好政府法律顧問的做法、想法和疑惑,同時也讓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們聽到政府部門對政府法律顧問的看法、想法和要求,使雙方彼此交換看法,形成良性互動,有助于推動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
2、研討會參會領導至始至終全部參加了研討會的全過程,形成了研討律師與領導的互動。
律師要做好政府的法律顧問,領導是關鍵,律師很有必要讓領導聽聽律師的聲音;同樣,要建立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領導也應該聽聽法律顧問律師的想法和困惑。這樣才會把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做得更好。
本次年會除了省司法廳、省律協(xié)領導外,洛陽市政法委、人大會、法制辦、公安局、工商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法學會、市司法局等部門領導,領導們在年會的開幕式結束后,一個沒走都參與了研討年會的研討,許多領導還對研討論文做了精彩的點評,改變了過去領導只參加開幕式,不參加研討會的慣例,形成了研討律師與領導的互動。
3、研討會座次排位“去行政化”,實行平等學術交流。
洛陽年會主席臺上只寫參會的部門,不寫領導個人的名字,在開幕式后領導和評委們一起坐在前兩排參加研討會,打破了過去按職位高低排序的慣例,讓參會領導們真正投入進去和研討會律師進行平等交流。
4、邀請大學教授、博士、法學會專家做“一對一”現(xiàn)場點評。
本次研討會上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的法學博士、洛陽師范學院法學院的副院長、洛陽師范學院法學院的法學教授、洛陽法學研究會的秘書長、洛陽中級法院的行政庭庭長、洛陽市法制局的調研員等專家學者對發(fā)言的研討論文作了精彩的“一對一”點評,使研討律師不僅提高了專業(yè)水平,而且還提高了論文的寫作水平。
5、專家評獎,保證了評獎的公平和獲獎論文的質量。
論文由作者律師現(xiàn)場宣講,然后由專家評委們“一對一”進行點評,宣講點評結束后由專家評委臨時組成評委會,由專家評委會評出一、二、三等獎,保證了獲獎論文的質量和評獎的公平。
6、注重年會的宣傳和研討會后律師的聯(lián)系。
(1)本屆年會邀請到了洛陽電視臺、大河報、東方今報、河南法制報、洛陽晚報、洛陽日報等多家媒體參與;
(2)本屆年會設計了年會會徽,在10幾種會議資料上印刷了年會會徽和省律協(xié)政府法律顧問業(yè)務委員會標志。
(3)本屆年會印刷了150本論文集,保證了全部參會律師、作者、與會領導、點評嘉賓、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和人員都有一本論文集。
(4)印刷精美的《通訊錄》120本,方便會后交流聯(lián)系,方便以后的工作。
7、對寫論文作者的人性化關懷。
本次論文寫作時間短,我們對論文截稿后才傳過來的論文也立即加班校對后傳到印刷廠,讓印刷廠將全部論文都進行了印刷。對于在印刷裝訂后才提交的論文,我們也想法設法印出活頁沾在論文后面,使律師作者很感動。
8、將年會會議籌備的全套資料及通訊錄附在論文集里。
將年會會議籌備的全套資料印到委員會委員們保存的論文集了,便于以后召開年會時參考和節(jié)省時間提高效率。
二、積極參加地方立法建設。
20XX年4月份,我組織我所胡志中、張新峰、崔瑞國、葛武霖等律師積極參加地方立法活動,與河科大法學院聯(lián)合投標《洛陽市城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guī)劃建設管理條列實施細則(草案代擬稿)》的投標起草,我作為投標書的起草人和投標發(fā)言人,獲得第2名。
三、通過一級律師評審。
20XX年底,我全票通過一級律師評審,使我市一級律師增加到3名,使我所一級律師增加到2名,使我所成為全洛陽市唯一一所擁有2名一級律師的律師事務所。
四、組織并參加法學研究活動,成功參與組織了洛陽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的成立,當選為洛陽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20XX年8月,我當選為洛陽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我所律師許文、楊國才、常景龍、崔瑞國當選為常務理事,胡志中當選為副秘書長,劉國琳、張新峰、葛武霖、崔金峰當選為理事。
五、論文和案例分別獲得河南省律師協(xié)會兩個業(yè)務委員會的業(yè)務研討一等獎。
1、我的論文《對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思考》在“20XX年河南律師協(xié)會政府法律顧問業(yè)務委員會業(yè)務研討會”獲一等獎。
2、張水山、張新峰撰寫的《對交警部門不合法的執(zhí)法依據(jù)要敢說不》案例文章,在20XX年河南律師協(xié)會行政法律業(yè)務委員會“行政法律師案例研討會”上交流,榮獲一等獎。我與楊國才、崔瑞國、胡志中、崔金峰、王鑫等合寫的另外5篇案例文章獲優(yōu)秀獎。
六、受到省高院、省司法廳和省律協(xié)領導及新聞媒體的表揚。
1、我以我所名義訴交警“車輛年審”公益訴訟一案,被選為全省法院行政庭觀摩庭,省高院行政庭長在全省律師所主任培訓會議上對我和胡志中代表我所提起的公益訴訟給予了高度贊揚。
2、洛陽市電視臺“百姓直通車”欄目對我的公益事跡進行了專題報道。
3、鞏義市電視臺“百姓故事”欄目對我的公益事跡進行了專題報道。
七、論文發(fā)表
我和葛武霖合寫的論文《如何發(fā)揮企業(yè)法律顧問在商事法務中的作用》等三篇論文在《河洛商界》雜志公開發(fā)表。
八、組織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1、20XX年9月,作為洛陽市律師協(xié)會刑事業(yè)務委員會副主任,成功參與組織了河南省律師協(xié)會與洛陽市律師協(xié)會刑事業(yè)務委員會的年會,在年會研討會上提出了對新刑訴訴訟法有關律師辯護代理權的八項修改意見。
1、我組織我所崔瑞國、胡志中、劉志勛、王鑫作為我所辯手積極參加市律師協(xié)會與河科大聯(lián)合組織的第二屆誠信杯律師辯論賽,我做為教練,為他們輔導了辯論技巧,胡志中獲“優(yōu)秀辯手”稱號。
2、我組織我所張水山、許文、崔瑞國、胡志中、張新峰、劉國琳、王鑫等到河南科技大學大學生法學會參加“與律師、法官面對面”活動。我代表律師做了演講,并獲得了“最佳人氣獎”。
3、我應邀到洛陽理工學院法律系為學生做講演報告。
4、參加洛陽市律師協(xié)會春節(jié)文藝匯演,參演合唱歌曲《三德歌》很好的弘揚了春節(jié)文藝匯演的“崇尚道德誠信執(zhí)業(yè)”的主旋律。
九、二審重大改判案件與勝訴當事人感謝案件。
1、我承辦的保險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勞動爭議案件我代理上訴后,二審均獲得了重大改判。
2、我與崔瑞國律師承辦的房產(chǎn)案件獲得當事人好評,當事人寫感謝信和書法作品“人民的好律師”表示感謝。
十、新聞采訪報道。
1、20XX年1月,《河南法制報》上,刊登了我與我所楊國才獲得“首屆河南百姓滿意的律師”榮譽稱號。
2、20XX年10月,我與胡志中代理我所訴交警“車輛年審”公益訴訟,《大河報》、《洛陽晚報》對該案進行了報道,全省法院行政庭庭長對該案進行了觀摩,省高院行政庭長在全省律師所主任培訓會議上對我所的公益訴訟給予了高度贊揚。
3、我承辦的房產(chǎn)糾紛勝訴案件被洛陽晚報以《房價漲了,賣房子的后悔了一紙訴狀欲毀約法院說不行》予以了報道。
4、大學生法律協(xié)會《河洛法苑》雜志“法律人風采”欄目以《走進“河南百姓滿意的律師”記河南王城律師事務所張水山律師》對我進行了報道。
5、洛陽電視臺對有關“欠水費停水”熱點問題對我進行了采訪報道。
6、洛陽電視臺對有關“電梯刷卡”熱點問題對我進行了采訪報道。
7、《東方今報》對我和楊國才律師有關“司法局領導政務公開”進行了采訪報道。
主持人:請大家對XX律師的述職進行評議考核。
考核結果:XX
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工作會議紀要二
時間:20XX年8月31日下午
地點:XX
出席人員:XX
主持人:XX
記錄人:XX
楊春恒:各位律師,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們召開例會,下面請大家踴躍發(fā)言,我們結合具體的案例來探求實務的可操作性,并進行理論解析。
吳瑞青:最近我代理了一個案子,是關于名稱權侵權糾紛的。案情大概是這樣:原告兩年前在安丘某路段開設了一家餐館,名為“安丘狀元粥店”,并注冊了工商登記。該店經(jīng)過兩年經(jīng)營,生意紅火,贏得了消費者的信譽,并在本地具有了相當?shù)闹?。最近,在安丘的另一條街上,原先的一家餐館將自己的營業(yè)名稱改為“迎新狀元樓休閑餐廳”且“迎新”二字非常小,“狀元樓”三字非常大,原告認為,被告這種做法,是刻意在利用“狀元樓”的知名度,誤導消費者。在與對方協(xié)商未果之后,原告無奈,只好訴之法院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請大家來討論一下這個案子。
趙榮烈:我認為本案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被告的做法是否構成對原告的侵權。我認為原告在安丘市工商局辦理了登記,字號名稱為“安丘市狀元樓粥店”,在安丘市享有較高的知名度,依法享有專用權。該被告應該是侵犯了原告專有名稱的使用權。
吳瑞青:光憑這一點還不足以證明,還要把對方的侵權行為予以解剖。
趙麗:被告以“迎新狀元樓休閑餐廳”作為企業(yè)名稱在門面上使用,其中“迎新狀元樓休閑餐廳”中的“迎新”二字較小,“狀元樓”三字較大,突出顯示“狀元樓”三字,與原告登記注冊的“狀元樓”粥店名稱相同。且原告和被告的經(jīng)營場所在同一地域,原、被告的服務項目同是餐飲行業(y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我認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guī)定,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對原告企業(yè)名稱權的侵犯。
吳瑞青:謝謝,本案的關鍵點就在這里,只有把這個問題搞明白了,接下來的停止侵權和具體賠償問題就好解決了。
楊春恒:好的,大家還有什么具體的案例拿來討論一下?
趙榮烈:我說個吧,我最近經(jīng)手了一個交通事故案子,案情大意是:20XX年12月,李某駕車出游途中遇熟人趙某,由于順路趙某便要求李某搭載自己一程。后行經(jīng)某路段時,李某因避讓一輛從相對方向左轉彎的無牌兩輪摩托車(事故發(fā)生后未能找到此輛摩托車)致使自己的車子側翻于路邊水溝里,造成趙某受傷,經(jīng)鑒定趙某的傷殘等級為9級。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李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后趙某與李某就賠償事宜協(xié)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這個案子事情清楚,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能不能減輕李某的賠償責任,請大家來討論一下。
辛剛:我覺得不能減輕,李某必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李某對事故負全責,且李某作為駕駛者應對其車內(nèi)的人、物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好意搭乘是值得鼓勵的行為,但不能成為減輕賠償責任的事由,況且根據(jù)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的規(guī)定,李某也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
吳瑞青:我覺得可以適當減輕李某的賠償責任。李某并非駕車營運,是純負義務的行為,根據(jù)權責對等原則,應減輕李某的賠償責任。
張佃軍:李某在緊急情況下為了避免交通事故采取緊急避險行為,因緊急避險措施不當致使車輛側翻,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shù)拿袷仑熑?。也就是說,緊急避險可以作為減輕李某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jù)。
趙榮烈:這應該是一個可以作為減輕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jù)。而在實際的操作中,法院的判決也支持了這種觀點,在目前法律沒有對好意搭乘作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適用緊急避險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
石洪亮:下面我們來討論一個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案件的大意是:某房地產(chǎn)公司與趙某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由房地產(chǎn)公司向趙某出售房屋一套,趙某于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首付款53000元,并同意余款220000元由趙某在付首付款后向銀行申請按揭支付。合同簽訂后,趙某并未按約定向某房地產(chǎn)公司支付首付款53000元。與此同時,趙某與第三人某銀行簽訂了《某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約定趙某向某銀行借款220000元,以所購買的房屋作為抵押物,某房地產(chǎn)公司未作為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同年4月,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房屋產(chǎn)權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備案,房屋借款抵押也辦理了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登記。在簽訂借款合同和辦理抵押登記后,某銀行依約將220000元貸款轉入趙某的個人帳戶,但趙某并未將此款支付給某房地產(chǎn)公司。該房地產(chǎn)公司以趙某未支付房款構成違約、利用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為由,訴至法院,請求解除與趙某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確認趙某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的貸款抵押無效。
張佃軍:我覺得被告沒有履行合同約定,對于原告主張解除合同的請求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楊春恒:這一點沒有什么疑問,焦點就在于被告的抵押行為是否有效。
石洪亮:我認為該抵押行為是有效的,依據(jù)《城市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辦法》規(guī)定,明確購房人可以用未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預購商品房作為按揭貸款抵押,該房地產(chǎn)公司在合同中同意趙某在支付首付款后,可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在趙某未付清首付款的情況下,又向房產(chǎn)局申請了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應視為其同意趙某在未支付首付款的情況下,可以用預購的房屋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某房地產(chǎn)公司未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在借款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抵押行為是有效的。
楊春恒:今天我們的討論很熱烈,各位律師都能夠踴躍發(fā)言,并且提出了寶貴的建議,使得我們要討論的案例都有了圓滿的解決方案,非常好!希望大家散會后能夠不斷加強學習,多思考,切實提高自身的執(zhí)業(yè)水平,更好地為我們的當事人服務。還是那句話,對我們的當事人負責,就是對我們自己負責。
大家看一下會議記錄,參加人員簽字:XX
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工作會議紀要三
20XX年6月15日下午三時,安徽國運律師事務所在本所會議室召開了全體律師會議。會議由所主任曹皙同志主持,曹主任首先向大家通報了今年的年檢情況和近期事務所工作動態(tài),帶領大家一起學習了安徽省司法廳皖司通(20XX)32號《全省律師行業(yè)行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和皖司通(20XX)58號《關于在全省律師隊伍中開展社會實踐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兩個文件精神,強調了應用律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重要性,并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了具體布置:
一、認真貫徹落實省廳的統(tǒng)一部署,將開展社會實踐教育活動與當前開展的律師進社區(qū)、行風建設提升年等活動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查找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執(zhí)業(yè)理念、執(zhí)業(yè)紀律、職業(yè)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積極整改,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
二、新設所行政事務部,聘任張曉玲同志為行政主管。行政部應盡快落實新進律師的信息系統(tǒng)密鈅領取工作,并負責信息系統(tǒng)的使用培訓。
三、要求全體律師每天登錄律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和所網(wǎng)站,同時行政部負責建立飛信群,及時傳達各通知及文件。今后所有通知及文件不再電話通知。
四、會上律師們還對近期的工作情況和部分案例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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