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前解除處分的決定
決定適用于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關于提前解除處分的決定又該怎么寫呢?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guī)黻P于提前解除處分的決定,供大家參考!
關于提前解除處分的決定范文篇一
我校運輸管理學院軌運1301班韓x同學(學號:13934xxx),于20xx年12月20日進行的湖北省高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中找人替考(0107考場),按照相關規(guī)定于20xx年12月24日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學紀2015-19號)。
根據《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留校察看期一般為一年。受處分的學生由所在系考核,并按期提出考核結果及處理意見,對在處分期間認識錯誤深刻并有進步表現者,可按期取消處分;對有突出先進事跡或立功表現者,可提前取消。
韓xx同學于20xx年12月24日受到留校察看處分,可按期取消處分的時間為20xx年12月24日。20xx年5月19日該生提出提前撤銷處分的申請,6月29日運輸管理學院學工辦開會討論通過,并于7月6日向學工處提出申請。申請理由為該生受處分期間有突出先進事跡或立功表現:1、在南昌鐵路局某車段實習期間表現突出,每月考核優(yōu)秀(附證明材料);2、每個月向二級學院老師匯報思想,提交思想匯報;3、作為班長工作認真負責,配合畢業(yè)班級的學生管理的相關工作。
學工部部務會議研究,按制度規(guī)定應當按期撤銷,鑒于該生受處分期間有突出先進事跡或立功表現,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表現較好。
根據學?!秾W生違紀處分辦法》規(guī)定,經本人書面申請,班主任、輔導員考核,運輸管理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討論同意,學工部部務會議研究,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決定自即日起提前撤銷韓英華同學的紀律處分。
年七月十日
關于提前解除處分的決定范文篇二
沈xx:
沈xx,男,中共黨員,漢族,江蘇省無錫市人,大專文化,1959年2月出生,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1月參加工作。
沈x_在擔任惠山工商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局長(副科級)期間,因對代管堰橋市場、金惠市場期間存在的亂收費行為及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和使用上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領導責任,于20xx年3月16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沈xx同_處分期間,能夠認真反省自己所犯錯誤并積極工作。其間,未發(fā)現新的錯誤?,F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guī)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按期解除沈紀清同志的行政警告處分。
xx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5月18日
關于提前解除處分的決定范文篇三
市人事局、市監(jiān)委轉發(fā)人事部、監(jiān)察部《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來,一些單位紛紛來電、來人咨詢,為便于大家工作,現將比較集中的一些問題解答如下:
一、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不包括開除,下同)的權限問題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按照誰給予處分、誰負責解除的原則進行:
1、由國家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即由該機關作出解除處分的決定。
2、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監(jiān)察機關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解除處分時,可由監(jiān)察機關作出解除處分的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3、由監(jiān)察機關直接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即由該監(jiān)察機關作出解除處分的決定。
4、監(jiān)察機關提出監(jiān)察建議,由有關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應由該行政機關作出解除處分的決定;提前解除行政處分的,須征得提出監(jiān)察建議的監(jiān)察機關的同意。
二、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的期限問題國家公務員受到開除以外的行政處分并已改正錯誤的,按下列規(guī)定期限予以解除處分:
1、警告處分滿半年;
2、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滿一年;
3、撤職處分滿二年。
規(guī)定期限的起始時間,從行政處分生效之日起計算。
人事部、監(jiān)察部《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布后,國家公務員所受的行政處分已超過解除處分規(guī)定期限的,不再辦理解除處分的手續(xù),視為自然解除。
解除降級、撤職處分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三、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的條件問題國家公務員在受行政處分期間,沒有再犯與受到行政處分的違紀行為同一性質的錯誤,也沒有其他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違紀行為,就可以按規(guī)定的期限予以解除處分。
如果在受行政處分期間,表現突出,有重大貢獻,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處分,但提前的時間不得超過處分規(guī)定期限的一半。
四、關于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的程序問題由監(jiān)察機關決定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的,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1、受處分的國家公務員應向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機關提出解除處分的書面申請,并寫出對錯誤的認識。
2、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機關根據受處分的國家公務員改正錯誤的情況,認為符合解除處分條件的,應填寫《國家公務員解除處分審批表》(見《樣式1》),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國家公務員在受行政處分期間,有特殊貢獻,符合提前解除處分條件的,作出處分決定的機關應要求本人寫出對錯誤的認識,然后填寫《國家公務員解除處分審批表》,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3、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機關根據解除處分的決定制作解除行政處分決定書(見《樣式2》),并送達有關單位和受行政處分的國家公務員本人。
監(jiān)察機關制作的解除行政處分決定書,是監(jiān)察決定書的一種,應根據《監(jiān)察部關于實行監(jiān)察文書格式標準文本的通知》(監(jiān)發(fā)[1999]3號)的規(guī)定使用監(jiān)察決定書的版頭。
4、有關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應按規(guī)定將《國家公務員解除處分審批表》和解除行政處分決定書等材料歸入本人檔案。
5、監(jiān)察機關作出行政處分決定時,向上級監(jiān)察機關報備案的,解除處分時,也應報上級監(jiān)察機關備案。
五、關于國家公務員受行政處分后的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問題國家公務員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并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解除行政處分后,晉升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不再受原行政處分的影響。
六、關于國家公務員在行政處分期間因隱瞞錯誤或又犯錯誤受到處分的期限計算問題國家公務員在受行政處分期間,有隱瞞其他嚴重錯誤,需要追加行政處分的,行政處分期限合并計算;又犯錯誤、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在給予新的行政處分時,加重一檔處分,行政處分期限合并計算。合并計算,即將前后二次行政處分的規(guī)定期限相加。
七、關于行政處分期間調動單位或退(離)休、辭職的國家公務員的處分解除問題國家公務員在行政處分期間調往另一機關工作,解除行政處分手續(xù)由其現所在機關負責辦理;調往非國家機關工作,則不必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36條規(guī)定辦理解除行政處分手續(xù)。
國家公務員退(離)休或辭職后,不再存在晉升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的問題,故不必再辦理解除行政處分的手續(xù),到期自然解除。
猜你喜歡:
2.撤銷職務處分決定
4.紀委處分決定范文
5.黨紀政紀處分決定
6.處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