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設計批復范文
初步設計批復范文
初步設計是最終成果的前身,相當于一幅圖的草圖,一般做設計的在沒有最終定稿之前的設計都統稱為初步設計。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初步設計批復,歡迎閱讀!
初步設計批復范文篇一
一、建設規(guī)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位于水磨溝路與溫泉東、西路交匯處,終點接至七道灣路,全長1447米。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總投資為4250.15萬元。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初步設計批復范文篇二
鼓樓區(qū)市政維護管理所:
你所報送的《關于申請審批梅峰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函》(鼓市政函[2016]21號)及有關附件已收悉。受我局委托,福州市工程咨詢中心對該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進行評審,形成了專家組評審意見,并對設計單位根據專家組意見補充修編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出具評估報告。經研究,現就梅峰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如下:
一、項目業(yè)主單位:福州市鼓樓區(qū)市政維護管理所。
二、工程建設地點及規(guī)模:
梅峰路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西二環(huán)北路西側,道路起于梅峰支路,自西向東延伸,終于西二環(huán)北路,路線長878.506米,道路紅線寬度18米。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道路、給排水、電氣及照明、電力排管、交通及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
三、主要技術指標
(一)道路等級:城市支路
(二)設計行車速度:20公里/小時
(三)道路標準寬度:18米
(四)路面橫坡:行車道1.5%,人行道1.0%
(五)設計荷載:路面:標準軸載BZZ-100,橋涵:城市-A級
(六)路面交叉:平面交叉
(七)路面: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年限15年
(八)地震烈度:Ⅶ度
四、工程設計
1、道路工程:基本同意道路平面、縱斷面、橫斷面、路基、邊坡防護、路面、交叉口、交通工程、無障礙設計和公交站臺的設計方案,但應在道路平面圖中標示交點位置及相關參數,且補充完善交通設施工程設計。
2、給排水工程:基本同意給排水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增加疏浚修復設計內容及下階段補充道路施工時對現有管道的保護措施。
3、電氣工程:基本同意電氣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下階段路燈做兩側交錯布置方案比選。
五、工程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工程項目總投資概算11373.36萬元(詳見附件)。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六、建設工期:2016年7月-2016年9月。
請項目單位據此批復,并根據專家組評審和評估報告意見,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設計,抓緊組織實施。
鼓樓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初步設計批復范文篇三
市建委:
你委“關于申請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批復的函”收悉。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烏魯木齊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我委于2008年3月21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工程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設計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我委原則同意,現就有關內容批復如下:
一、 建設規(guī)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為西大橋,終點為新醫(yī)路,總長約4100米。西大橋—十月廣場路段:道路紅線寬度33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干路Ⅰ級,雙向六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2米寬機動車道,北側人非混行道寬5米,南側人非混行道寬7米。十月廣場—新醫(yī)路路段:道路紅線寬度為50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干路Ⅰ級,為雙向八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8米寬機動車道,兩側各6米寬綠化帶,兩側各5米寬人非混行道(設置2米寬非機動車道和3米寬人行道)。配套建設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電力、電信等市政管線。新建改建克拉瑪依路、新醫(yī)路、公園北街、十月廣場、民航局、西虹路、明園、黃金局、八樓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總投資47911.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565萬元,工程其他費用13065萬元,工程預備費2281.5萬元(具體詳見附表)。
項目法人要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概算。不準隨意變更和增加工程建設內容,若擅自變更批復內容,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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