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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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任就是公務員與公務員隊伍以外的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的交流,實際上是讓原來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變成公務員的一種方式,是公務員隊伍的另一個“入口”。 下文是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歡迎閱讀!
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一
中共潼南區(qū)委組織部:
接《中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黨組關于劉強軍等同志任職的通知》(渝國土房管局黨組發(fā)[20XX]20號),劉x_任重慶市潼南區(qū)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根據《潼南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縣國土房管局使用行政編制的復函》(潼編辦[20XX]26號),同意我局使用行政編制1名用于xx同_公務員手續(xù),現將xx同_務員調任材料報送你部,請予審定。
20XX年3月4日
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二
省公務員局:
因工作需要,省環(huán)境保護廳黨組任命省環(huán)境信息中心主任(副處級)x_為省環(huán)境保護廳環(huán)境影響評價處副處長。根據《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現申請辦理xx同_員調任手續(xù)。妥否,請批示。
青海省環(huán)境保護廳
20XX年1月7日
參公調任公務員請示三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工作需要,我縣調任縣事業(yè)單位公共事業(yè)辦公室主任、工程師x_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擔任副局長職務。根據有關規(guī)定,現要求審批xx同_員調任手續(xù),請予批準。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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