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車輛租賃合同模板3篇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模板3篇
對于汽車租賃合同,承擔車輛租賃期的 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旅游車輛租賃合同模板。歡迎閱讀與參考!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模板一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xù)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于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fā)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yǎng)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guī)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jiān)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fā)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tài)。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并承擔由于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yè)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xù)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xù)租手續(xù),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xù),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xù)租手續(xù)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xù)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后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fā)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yè)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愿或沒有能力繼續(xù)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后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guī)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余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后還車,押金將于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后將余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xù),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fā)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fā)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fā)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fā)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xù),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fā)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fā)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xù)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yè)、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yǎng)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guī)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后,如需繼續(xù)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并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占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補充合同條款規(guī)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zhí)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qū)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zhí)崆癬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并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guī)檢查,如發(fā)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fā)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xù)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xù)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fā)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jié)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tài),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yǎng)一次。如每少保養(yǎng)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模板二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 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 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 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 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yōu)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jié)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xù)(遇節(jié)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后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模板三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yè)。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fā)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yǎng)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04)。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yǎng)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yè)執(zhí)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guī)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yǎng)。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fā)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guī)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yè)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xù)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yǎng)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guī)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xù)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xù)租。
2.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yè)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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