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裝修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裝飾裝修合同是確立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文件。合同雙方熟知室內裝飾裝修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工程質量內容,能夠有效監(jiān)督室內裝飾裝修整個實施過程,對確保工程質量,有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裝修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裝修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條款
甲 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區(qū)晉陽路41號5層 聯(lián)系電話:028-87427979
乙 方: 單位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成都及周邊縣市,以乙方指定為準;
1.2 造價:¥ 800元/米,大寫:捌佰元整(構造見施工圖紙,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注:(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1.3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運費;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 ) 種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 年 月 日,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
2.2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設計費由 方支付(此費用 在工程價款內); 2.3 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 開工前 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陳設應采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對甲方施工現(xiàn)場的物品甲、乙雙方應認真清點及保護,并且雙方簽定《物品清單》; 3.2 開工前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3 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xù),根據(jù)有關部門規(guī)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3.4 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jiān)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3.5 工程所在的物業(yè)管理部門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yè)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xié)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國家對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規(guī)范,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3 嚴格執(zhí)行當?shù)赜嘘P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規(guī)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huán)境; 4.4 保證施工現(xiàn)場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4.5 保證施工現(xiàn)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xiàn)場;
4.6 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 為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后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xié)商后簽署書面變更協(xié)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xié)議均視為無效。
5.2 合同簽訂后,若因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xiàn)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托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拆除費。
第六條:材料供應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guī)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 :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xiàn)場并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xù),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見附件 :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xiàn)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guī)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6.3 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guī)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見附件 :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在材料運至施工現(xiàn)場并經甲方驗收認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采管費(材料款的 %)+ 材料運輸費(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7.3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
7.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8.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 ) 項標準執(zhí)行: (1)《GB50210-200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
(1) 其他規(guī)定:
8.2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fā)生爭議時: (1) 可向成都市建筑裝飾協(xié)會投訴進行調解;
(2) 如不服調解,由甲乙雙方同意的工程檢測機構簽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jù)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9.1 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 油漆、面層涂料施工前驗收 (3) 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 :工程驗收單)。
9.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 )。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 )支付工程款:
方式一: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占工程總額的 %,
即人民幣 ;(小寫: 元);
(2)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占工程總額的 %,
即人民幣 ;(小寫: 元);
(3)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筆工程款,占工程總額的 %,
即人民幣 ;(小寫: 元);
(4)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四筆工程款,占工程總額的 %,
即人民幣 ;(小寫: 元);
(5) 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三天內支付工程全部尾款,占工程總額的5%,即人民
幣 ;(小寫: 元)。 方式二:
10.2 工程驗收合格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單,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2日內未有異議,雙方應在工程結算單(見附件 :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甲方并同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10.3 甲方應將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財務部門。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收款發(fā)票。若因甲方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施工人員而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 合同簽訂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xù),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 1% 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1.2 工程未驗收合格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并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1.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有乙方承擔。
11.4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 ) 種方式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幾項具體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到 甲方 規(guī)定的垃圾堆放點;由此產生的費用包括在工程款內);
13.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 把,交給乙方施工負責人負責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交還甲方;
第十四條:附則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14.2 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14.3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簽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