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經營承包合同
電站經營承包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適用范圍十分廣泛。廣義的包括農業(yè)承包經營合同和工商企業(yè)的承包經營合同。那么簽訂電站經營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電站經營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電站經營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fā)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將 水電站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的 水電站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三年,從2006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承包期滿,雙方須繼續(xù)合作,可以另行訂立合同。
三、承包費上繳
1、上繳方式:實行稅后利潤上繳;
2、上繳數(shù)額:甲方收取稅后利潤的51%,作為承包費;乙方獲取稅后利潤的49%,作為乙方承包所得利潤。
四、 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從 公司進行電費結算,并負責將乙方應取得的49%的利潤給乙方進行結算;
2、負責監(jiān)督乙方進行正常生產,合理使用水電站的機器設備、設施。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能組織正常生產累計達兩個月的;或因損壞、丟失、擅自處理機器設備(包括設施)的情形而不能及時修復、增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按財產移交表的財產價值和甲方應得的承包費向乙方索賠。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水電站財產進行移交(具體財產及其價值以移交表為準)。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水電站的生產經營事宜;
2、負責合理安排職工、按時為職工發(fā)放工資;
3、負責處理和承擔職工的工傷事宜;
4、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合理使用水電站的機器設備、設施,對設備、設施進行積極的維護、維修,保證水電站正常生產;
5、對外協(xié)調好各種社會關系,保證水電站正常生產;
6、保證每年發(fā)電不低于 ,不足的情況下,甲方按本條款約定的最低發(fā)電量收取承包費;
7、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3萬元,以甲方出具的收條為準。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履行,任一方不履行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3萬元)。
六、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合同雙方免責。但因不可抗力產生損害結果的,仍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履行。
七、附件及未盡事宜處理
1、 財產移交表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0六年 月 日
電站經營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
姓名: 身份證:
為了更加規(guī)范管理____________電站,經過股東會議決定,同意將電站承包給乙方二人承包運行管理。
一、承包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運行管理。
二、承包方式:甲方把電站運行管理權(財產保護權)承包給乙方,承包時間暫定壹年,從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乙方擁有電站的運行管理權(財產保護權)但無權轉讓運行管理權給第三方。乙方承包期內電站及電站所有財產屬甲方,乙方有責任對財產進行保護,不得挪用、損壞和遺失,否則由乙方按照原價賠償給甲方。
三、承包經費:甲方每度峰電提取肆分伍厘錢,谷電提取肆分錢給乙方作為承包費用。甲方1月、2月、9月、10月、11月、12月六個月每月底預付給乙方貳仟元(2000元)人民幣,3月、4月、5月、6月、7月、8月六個月每月底預付給乙方叁仟元(3000元)人民幣,全年合計叁萬元(30000元)作為乙方電站運作經費;余款到農歷年底前按供電局結算電度數(shù)(不除線損)一次性結清,如果天旱無水發(fā)電,甲方也要保證上述每個月的運作經費。
四、機械維修:乙方有責任對電站機械進行保護與維修,正常操作與運作情況下出現(xiàn)機械損壞,配件貳佰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人工費也由乙方負責;配件貳佰元以上的由甲方出機械配件,人工費由乙方負責(損壞情況以水利部門核實為準)。如因人為操作不當出現(xiàn)的機械損壞,配件和人工費都由乙方承擔。如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用承擔責任,但雙方有義務盡快排除故障,恢復生產。
五、安全管理:乙方必須保證安全生產,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輸電線路的維護和安全隱患的及時排查,乙方聘用上崗人員必須年滿18歲以上60歲以下,熟練水電站運行的操作工,禁止帶病、飲酒及傷殘人士上崗,乙方因違規(guī)操作而出現(xiàn)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每年夏冬季要對輸電線路下方的草木、渠道及壓力管道的雜草進行一次安全標準清理。
六、管理程序:為了便于管理,甲方推出三名股東作為理事協(xié)助電站管理,其它股東不能直接干涉電站日常事務,乙方的日常事務必須經與三名理事研究,達成統(tǒng)一意見后方可執(zhí)行。
七、職工管理:承包期內,由乙方安排電站職工,甲方原則上不能干涉。承包期內,乙方要和諧處理好與村民的關系,如因村民關系處理不當引起生產不正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接待問題:鎮(zhèn)村一級關系(包括抄表)的接待由乙方自行處理,市級以上的接待由甲方負責,甲方股東進電站的伙食問題自行解決,乙方沒義務接待。
九、違約責任:電站機械有故障(含各種因素)影響電站生產,乙方要及時解決,并恢復生產,乙方解決不了的事情要及時通知甲方,共同解決;若乙方對電站管理不善,甲方可以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損失。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所寫的“第三項”,保證電站正常運作,逾期10天以上,按3%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二份,不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本合同自簽字后生效,雙方自覺遵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