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發(fā)店承包合同范本(2)
美發(fā)店承包合同范本
6 . 違約責任:
(1) 凡由承包人違約導致轉包人提前終止本合同,除雙方應按實際承包期限結算承包金等各項費用外,承包人承諾向轉包人支付人民幣 元(兩萬元)違約金。
(2) 由轉包人違約導致承包人提前終止本合同,除雙方應按實際承包期限結算承包金等各項費用外,轉包人承諾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幣 元(兩萬元)違約金。
(3) 承包人違犯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與相關第三方的民事責任由承包人承擔。給轉包人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
(4) 由承包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政府部門給予轉包人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經濟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5) 因承包人的責任導致的水災,火災,醫(yī)療事故,經濟糾紛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6) 承包人裝修或使用不當造成本室損壞及其它相關后果承包人承擔責任。
7 . 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除雙方應按實際承包期結算承包金外,雙方互不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本合同自然終止。
8 . 本合同系雙方商業(yè)機密,應妥善保管,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向第三方傳閱或傳播。
9 . 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 本各同一式兩份,承包人和轉包人各執(zhí)一份。
轉包人簽字: 承包人簽字:
轉包人身份證號碼: 承包人身份證號碼:
美發(fā)店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坐落在文化廣場西邊吾ぃ語休閑飲吧承包個乙方從事經營活動,并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承包期為一年,即從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號結束。
2、年承包金為肆萬捌仟元整(先付租金,后進場)
3、由于甲方店內設施設備眾多故需乙方支付保證金(先付押金,后進場)。
4、乙方在經營期,不得隨意損壞店內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保證所有設施設備在到期時能正常運轉。乙方如遵守以上約定,到期后甲方一次性退還保證金,如有違反則扣除相應保證金。
5、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證、照稅收,房金的契約等)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拖欠款,不得轉包,否則后果自負。
6、乙方只能使用現有設施設備,如有增添,事前須經甲方同意。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合法經營,如違反一切后果自己負責,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不得無效解除合同。
9、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拆遷等)終止合同甲方不承擔責任。
10、 附店內設施設備清單各份須雙方在清單上簽字認可。 如經營需要,店內裝修、裝潢或要部分改變結構須提前向甲方告知同意方可進行。
11、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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