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施工合同(2)
空調施工合同
九、爭議處理
1、合同履行中雙方發(fā)生爭議,應友好協(xié)商處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公司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2、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 。
十、合同生效、解除與終止
1、合同生效:雙方約定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合同生效。
2、合同終止: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完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調施工合同范文3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承包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大豐市半島溫泉酒店(溫泉館、會議中心)工程中央空調系統(tǒng)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
建筑面積:32000平方米
工程地點:大豐港區(qū)
資金來源:自籌
二、 工程承包范圍
大豐市半島溫泉酒店(溫泉館、會議中心)工程中央空調系統(tǒng)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說明為準。
三、合同工期
開竣工日期:2011年6月 20 日,2011年9月 10 日竣工。工期為80日歷天。
實際開工日期按發(fā)包人現(xiàn)場代表及總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出的開工令明確的時間確定。
實際開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文件發(fā)出日期之間的延續(xù)時間扣除經(jīng)簽證確認的工期順延天數(shù)為承包人的最終履約工期,最終履約工期超過承包人承諾工期即視為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按合同承諾的工期確保工程驗收,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的,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標人支付實際結算價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工程質量標準
該工程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承包方必須以主體力量進場施工,項目經(jīng)理在施工期間必須在場管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產(chǎn)品指定品牌);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現(xiàn)行國家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人民幣柒佰玖拾萬零陸仟貳佰零柒元叁角肆分(小寫¥:7906207.34元整)。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及招標答疑文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發(fā)包人委托 公司負責本工程的監(jiān)理。監(jiān)理單位委派 同志為本工程現(xiàn)場監(jiān)理。
發(fā)包人委托的職權:
(1)對工程質量實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按工序分步驗收。
(2)對承包人不按工序提請驗收或不按施工規(guī)范施工的行為提出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頓,并進行必要的經(jīng)濟處罰;
(3)責令不合格施工隊伍退場,并就索賠提出方案;
(4)全權負責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訂和實施安全措施。
(5)參與工程決算的審核。
2、發(fā)包人派駐 同志為工地代表。
職權:(1)督促工程監(jiān)理履行職責,組織抽查工程質量;
(2)審核階段性完成的工程量;
(3)參與審核工程決算。發(fā)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nèi)提供工程施工圖紙和有關的技術交底。
3、承包人委派項目經(jīng)理 鞠恒 同志為工地負責人,具體負責工地事務的處理。承包人施工期間必須做好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是夜間必須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八、質量與驗收
本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工程。如果本工程竣工一次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中標人必須無償整改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招標人要求中標方按工程總價的2%承擔違約金(中標人需無條件承諾在其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質量整改期間工期不予順延。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須做好安全生產(chǎn)工作,按施工企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管理,負責處理所發(fā)生的工程事故并承擔一切責任和費用。
十、工程結算
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工程結算方式為:中標價+設計變更+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價格。
10.1工程竣工結算價 =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 + 其他項目費用 + 規(guī)費 + 稅金。其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中的中標綜合單價結算時不予調整(無論招標時工程量清單中項目特征描述是否準確,招標人要求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為完成施工圖紙的全部內(nèi)容,若無相關設計變更和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可以調整外,中標綜合單價不予調整),工程量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10.2 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a、招標人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合同中有類似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價格確定變更價格;合同中無類似變更工程清單項目的價格,其相應綜合單價由中標人根據(jù)本招標文件約定的計價程序和依據(jù)提出,經(jīng)招標人確認后參照中標下浮率同比下浮后進行結算,但該變化引起的措施項目費的變化均不作調整。中標下浮率計算公式如下:中標價-標底價的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中暫列金額及其稅金下浮率=(1-………………………………………………………………… )×100%標底價-標底價的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中暫列金額及其稅金
b、由于設計變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或原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誤差,其綜合單價執(zhí)行投標時的綜合單價。
c、材料價格在約定的幅度范圍內(nèi)調整。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施工期間主要材料價格風險約定為:
第一類施工用材料:空調器、空調末端設備、水泵、風口、風閥、風機等工程量清單的《招標人推薦品牌的主要設備材料一覽表》中的所有設備材料。
第二類施工用材料:鋼管、鋼材(板材和型鋼等)。
第三類施工用材料:除第一、二類施工用材料外的其它一切材料。 施工期:從工程實際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①在工程施工期間,第一類施工用材料價格上漲或下降的,其差價均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即第一類施工用材料設備價格不再調整。
?、谠诠こ淌┕て陂g,第二類施工用材料的價格上漲或下降幅度在10%以內(nèi)的,其差價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超過10%的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或受益。
?、墼诠こ淌┕て陂g,第三類施工用材料價格上漲或下降的,其差價均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即第三類施工用材料價格不再調整。
?、艿诙愂┕び貌牧系牟牧喜顑r取定:應以大豐市造價辦公布的《大豐市2011年4月份主要建筑材料指導價》,大豐市造價辦公布的指導價缺項部分執(zhí)行2011年第4期《鹽城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市區(qū)材料市場指導價為基準(缺指導價的材料不再調整),差價為施工期同類材料算術平均市場指導價與《大豐市2011年4月份主要建筑材料指導價》、《鹽城工程造價信息》2011年第4期市場指導價的差額。施工期材料算術平均指導價按下列公式計算:施工期材料算術平均指導價=Σ(每月材料指導價)/材料使用期間的月份數(shù)(大于半月的按整月份計算)
?、菀虬l(fā)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fā)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差額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fā)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差額由承包人承擔。
d.工程量的變化(是指由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的與招標時本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相比而至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量數(shù)量的增減)引起相關措施費用均不調整。因此招標人要求各投標人投標前必須自行對工程施工現(xiàn)場和周圍環(huán)境進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承包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10.3《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中暫列金額和暫估價,該部分費用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由招標人簽證后計入工程結算總價。
10.4 該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必須常駐現(xiàn)場實施工程管理,中途項目負責人如需離崗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并經(jīng)招標人同意。若未經(jīng)招標人同意而擅自脫崗,將處以每天2000元的罰款,從到期的工程款中扣回,若擅自脫崗連續(xù)達7天以上的,經(jīng)發(fā)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將依法追償。
10.5 本工程價款一律通過銀行非現(xiàn)金結算,實行??顚S?。
10.6 中標的承包人協(xié)調解決本工程實施過程中因施工發(fā)生的所有地方矛盾或與其他專業(yè)工程施工單位的配合矛盾,費用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招標人不另支付此項費用。由于中標的承包人管理不善,在施工中污染周圍環(huán)境、施工噪音干擾他人等所引起的政府職能部門罰款或停工整改或引起周圍居民糾紛和索賠時,其所有發(fā)生的費用與損失將全部自行承擔。
10.7 中標的承包人自行承擔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任何狀況下的安全責任,非招標人原因,發(fā)生的一切問題和責任與招標人無關,相關一切費用或民事、刑事責任均由中標的承包人自理;若中標人不能及時處理所發(fā)生的問題和責任,并且影響到招標人的工程進度及相關工作,招標人有權從工程款中提取費用處理相關事務。
10.8 應嚴格按現(xiàn)行的行業(yè)規(guī)定落實農(nóng)民工工資、材料款、機械費支付措施,度確保及時支付。若發(fā)生拖欠現(xiàn)象,承包單位不及時、妥善處理并影響及招標人的,招標人可直接支付。招標人因此而提前支付的部分,每天按萬分之五向總承包單位計取罰金,直至招標人向總承包單位下次付款之日。并在付款時作相應扣罰。
10.9 以上關于合同定價與結算方式主要條款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jù)《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3)、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關于其有關問題解釋答疑及蘇建定(2004)290號文中關于合同與結算的條款等進行協(xié)商,并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10.10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乙方報送結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結算資料后,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審核及結算。乙方竣工結算送審價超過最終審定價8%的,審價機構對超出8%部分計取的審價費、追加費(審計合同)由乙方承擔(按核減額的5%),甲方直接在竣工結算時給予扣除。
10.11中標人進場后,應統(tǒng)一使用招標人提供的臨時設施,工人宿舍統(tǒng)一向招標人租賃。工人宿舍600元/間/月(不含水電費、物業(yè)費),臨時工人宿舍租賃費由中標人按月與物業(yè)公司結算,若中標人拖欠則招標人在每次付款時按實際租賃費扣除。
10.12本專用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處理。招標時指定的設備單價在施工中發(fā)生不一致的情況下,需經(jīng)業(yè)主和監(jiān)理簽證,同意并確認單價后方可使用。
十一、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指按簽訂的合同價扣除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中暫列金額及其規(guī)費和稅金后的工程價款。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 簽訂合同前中標人必須向發(fā)包方提交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合同價的10%履約保證金,以轉賬方式繳至招標人指定帳戶。簽訂合同后發(fā)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預付款。
2. 每個月末,發(fā)包方向承包方再支付當月完成工程量的50%的價款,工程結束時付滿總工程款的60%。
3. 經(jīng)系統(tǒng)調試,一次驗收合格后15日內(nèi),發(fā)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工程款的80%,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無息)。如果本工程竣工一次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中標人必須無償整改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招標人要求中標方按工程總價的2%承擔違約金(中標人需無條件承諾在其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質量整改期間工期不予順延。
4. 最終審計結束后一月內(nèi)付至審計價的95%。
5.工程余款5%作質保金,工程質保期滿二年后的15日內(nèi)結清。
十二、違約、索賠和爭議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每拖延一天工期向招標人支付實際結算價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不計算工期的時間,必須在災害消除后報發(fā)包人工地代表與監(jiān)理共同簽證)。因發(fā)包人原因暫停施工的相應順延工期。
2、承包人不按發(fā)包人要求施工,在告知后仍不及時改正的除責令退場外,還將追究經(jīng)濟賠償責任。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chǎn)生爭議時雙方約定提交鹽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大豐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
1、本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和轉包。
2、承包人投標承諾的材料、品種、規(guī)格和生產(chǎn)廠家,不得隨意更改;如發(fā)生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zhí)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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