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專利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代理合同,法律術語,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guī)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本文是專利委托代理合同樣本。僅供大家參考。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專利申請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甲方就初擬名稱“ ”申請 (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委托乙方辦理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上述事宜。
2、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為,按專利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處理。
3、 付款方式: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乙方申請費用計 元.(含專利局收費及代理費,不含取證登記費及第一年年費)。
4、 甲方應無保留的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實質情況,提供詳實的技術交底書及有關的資料證明。
5、 如甲方在審批期間發(fā)生發(fā)明人,申請人權利糾紛時,應按專利法及相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或經有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因此而發(fā)生的專利審批時限的延誤、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6、 代理期間雙方應密切配合,有問題應、自行協(xié)商解決;任何乙方中途變更或終止委托代理合作,違約方應承擔全部的后果。
7、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請專利必須的資料及上述費用之日起生效,到該項專利申請或中國專利局授權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撤回或駁回為止。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委托方:xx
代表人:xx
受托方:xx
代表人:xx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