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賃合同格式
房屋租賃合同成為一種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憑證,是對雙方當事人的一種約束。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最新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最新房屋租賃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chǎn)法 》、《 遼寧省城鎮(zhèn)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條例 》及《 鞍山市城市房屋經(jīng)營性租賃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區(qū) 路 號建筑面積 ㎡結構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用于 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租金且延期超過三個月;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zhí)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yōu)先權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責任的;
2. 出租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亂收租金的;
3. 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jīng)營活動的。
第三條 租金或租金的交納方式及稅費
1. 年租金 元,租金交納方式:
2. 按規(guī)定租賃交易手續(xù)費每年繳納一次、換發(fā)《房屋租賃證》一次。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xié)商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時,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房屋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付承租人的合同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時,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shù)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qū)е職p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調(diào)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到當?shù)胤慨a(chǎn)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合同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遇有國家動遷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互不承擔經(jīng)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一份、租賃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