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合同書
員工勞動合同書
員工勞動合同是雙方權益的保護憑證,對于員工勞動合同書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書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員工勞動合同書范文1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戶口性質: ◇非農業(yè) ◇農業(yè) 聯系電話:
戶口地址(包括所在區(qū)、街道、鎮(zhèn)):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執(zhí)行本合同所列的各項條款。
一、試用期:期限為三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三個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標準發(fā)放報酬。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試用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安排。
四、工作時間:依據用工單位的合法工時制度實行。
五、勞動報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單位基本任務的,每月 日發(fā)放工資,(遇節(jié)假日往后退移)底薪為人民幣 元,多余工資為補貼費用(如加班則按國家規(guī)定支付加班費),轉正后的工資底薪調整為人民幣 元,國家規(guī)定有變化的則按國家有關政策作相應調整。按國家規(guī)定需繳個人所得稅的,由甲方或用工單位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由企業(yè)按國家規(guī)定負責為乙方按月繳納社會保險:城鎮(zhèn)保險 ◇小城鎮(zhèn)社會保險 ◇外勞力綜合保險 ◇商業(yè)保險
2.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享有用工單位工種相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用工單位的規(guī)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產經營中發(fā)生工傷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質及責任后,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解決并按市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負責落實由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人體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從事工作,并實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其支付加班費(計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費)。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yè)機密,如有違紀行為,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或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yè)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xù)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即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xù)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限內,因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xù)。
4. 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3) 乙方不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調動的;
(4) 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yǎng)等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及用工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 由于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提供必要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無過錯,甲方如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guī)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辭職,如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則視作自動離職。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所發(fā)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guī)定辦理;
3. 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禁止無計劃生育,違者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與勞務輸出及勞務使用單位無關。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按規(guī)定給予追究(包括經濟賠償)。
十二、勞動爭議:甲方或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在發(fā)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區(qū)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為準。國家有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所攜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