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采購合同范本(2)
貨物采購合同范本
21.轉讓
21.1 未經(jīng)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2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22.1 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且在另外一方通知警告以后的30日內(nèi)又不糾正違約行為的話,則另外一方可以通知違約方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違約方賠償相關的損失。
22.2 如果乙方破產(chǎn)、解體、停業(yè)、合并或者和其債權人做出安排、指定了接收人、管理接收人、清算人或者臨時清算人對全部財產(chǎn)或者部分財產(chǎn)進行清算的話,除了作為被用來償債的部分以外,應該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詳細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可用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本合同。(為避免疑問,即使乙方有可能沒有按照規(guī)定向甲方提出書面通知甲方也可以在發(fā)生了本款中所述情況時解除本合同。)
22.3 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的任何時間,乙方的法律地位或者有使用權的地位發(fā)生了變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機構發(fā)生了變化,那么乙方應該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了通知或者從其他的渠道了解了乙方的法律地位的變化或者有使用權的地位的變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機構發(fā)生了變化、并根據(jù)其自己的見解認為這種變化會影響其利益時,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合同。
22.4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23.終止的后果
23.1 在本合同終止的時候,乙方應該在甲方提出要求的7日內(nèi)進行以下工作,甲方負責支付合理的費用:將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全部退還給甲方;保證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全部包括了知識產(chǎn)權和/或與貨物有關的任何技術性質、貨物的制造和服務的提供或者保密性質的信息的資料退還給甲方、或者根據(jù)甲方的意愿由乙方加以銷毀。
23.2 自合同終止之時開始,乙方就不得再使用屬于甲方的任何知識產(chǎn)權、也不得將其紕漏給任何第三方。
23.3 合同因解除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停止所有正在進行的或即將進行的交易,并進行相應的財產(chǎn)返還和費用結算。
24 棄權
24.1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某個場合下的某個棄權或允許債務償還遲延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著將來在同樣的情況下的棄權或允許債務償還遲延。沒有甲方書面形式的棄權是無效的。
25.割性
25.1 當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權威機構或者法庭宣布為無效或者不可執(zhí)行時,這種無效和不可執(zhí)行性將被認為是可分割的,并不影響本條款中的其他條款的效力。
26.修改
26.1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jīng)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27.爭議解決
27.1 本合同的制定、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合同糾紛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連云港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除爭議部分外,雙方將在仲裁期間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附件。
28.其他
合同經(jīng)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采購合同范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買方同意向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卡通小臺燈(61000293)、折疊電吹風(61000294)、明霞玻璃辦公杯(61077781)、紫砂辦公杯(61077782)](以下統(tǒng)稱貨物)。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清單(包括貨物名稱、品牌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金額等),詳見附件;
賣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以及保修服務,詳見附件。[說明: ]
第二條 價格
2.1賣方根據(jù)本合同向買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總價格(“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拾貳萬叁仟五佰]元整。(小寫[¥: 123500.00]).
2.2合同總價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貨物本身的價格和保修等服務費用外,還包括:
(1)使貨物適于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2)賣方負責運送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保險、裝卸等費用)
第三條 支付
3.1合同總價的所有支付由買方付至賣方的如下銀行賬戶: 開戶行:穎東工行潁河分理處
銀行地址:阜陽市
戶名:阜陽華聯(lián)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1311010619200025533
3.2買方應按以下條款向賣方支付合同款項:
3.2.1交貨付款
賣方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全部交付貨物并完成驗收,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及付款通知書后[90]日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00]%的貨款,即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貨物保修期滿且收到賣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及付款通知書后[30]日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不適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幣大寫[ / ]元整(¥:[ / ])。
3.3若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則買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交貨
4.1交貨方式:貨物由賣方負責包裝并運送至買方現(xiàn)場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點。
4.2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地點在經(jīng)買方驗收合格之前,貨物的所有權、一切風險責任及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4.3交貨日期:賣方應于[ 年 月 日]前或根據(jù)附件確定的交貨日期,將貨物運到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并完成貨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條 包裝
5.1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于多種方式運輸及反復裝卸和操作。賣方應根據(jù)貨物特點和要求采取保護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濕、銹蝕、震蕩、撞擊和其他的損壞,以使其在正常裝卸和操作條件下能夠安全無損壞地抵達安裝現(xiàn)場。如果因為賣方未采取適當?shù)陌b和/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并送達買方指定地點。
5.2關于貨物包裝的其他約定: [無]
第六條 貨物驗收、保修和技術服務
6.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guī)、相關部門的相應產(chǎn)業(yè)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wěn)定、性能質量良好的產(chǎn)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文件、技術文件、軟件、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貨物接收驗收時發(fā)現(xiàn)貨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約定不符,買方和賣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在賣方未派代表到場時,該報告將由買方單方簽署,該報告將作為買方要求賣方進行退貨、更換、修理或補充發(fā)貨的有效證據(jù)。賣方負責于[3]個工作日內(nèi)自負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fā)貨并送至本合同確定的買方指定地點,有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6.3未能通過買方驗收的貨物,以及買方接受后發(fā)現(xiàn)有誤的貨物,由賣方自費回收。如賣方未在買方發(fā)出通知后十日內(nèi)收回,則買方可自行處理該貨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6.4賣方提供的貨物的保修期為[按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標準]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nèi),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出現(xiàn)任何故障,賣方負責在[10]日內(nèi)免費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相關貨物;
6.5在保修期內(nèi),如因賣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則買方有權從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應費用。
6.6有關貨物保修事項的其他約定:[按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及侵權處理
7.1雙方應當按照合同及附件規(guī)定的期限履行義務。對于因賣方原因使得交貨、驗收等任一階段工作延誤的,每遲延一天,賣方應按相當于合同總價0.5%的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因任一階段工作延遲而使買方額外增加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延遲使買方遭受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買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賣方任一階段工作遲延累計超過30日時,買方有權視情況解除本合同。該等解除并不免除賣方根據(jù)買方要求應當承擔的上述違約責任。
7.2保修期內(nèi),如賣方未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及時提供保修服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遲延一次,賣方應當支付合同總價的1%的違約金。
7.3對于賣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各項違約金及損失賠償,買方均有權依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從應支付賣方的款項中扣除。
7.4除非買方解除合同,否則,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免除其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責任。
7.5如買方依據(jù)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則賣方除應當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損失等)外,賣方并應退還買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7.6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而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內(nèi)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內(nèi)向其他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終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種爭議解決方式:
(1) 將該爭議提交[ 買方住所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在[買方住所地]進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 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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