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運輸代理合同
運輸代理是指根據(jù)客戶的指示,為客戶的利益而 攬取貨物的人,其本人并非 承運人。對于國際運輸代理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國際運輸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國際運輸代理合同范文一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shù)挠嘘P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jù)。托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fā)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lián)系人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托運單內(nèi)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jù)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lián)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 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nèi)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diào)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jīng)雙方重新商定后確認;
6. 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xié)議價,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注明運價及合同號。
7. 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jù)協(xié)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fā)票和海運費發(fā)票。
8. 付款條款
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種方式結算費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并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后日內(nèi)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 延緩交付提單;
b. 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 目的港延緩放貨;
d. 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chǎn)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 托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 未作說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jù)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xié)助甲方盡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于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 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nèi)容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國際運輸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jīng) 辦 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 方:中國外運 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jīng) 辦 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shù)挠嘘P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jù)。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lián)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nèi)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