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yè)工作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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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yè)工作接收函
就業(yè)工作接收函
__________校:
經研究決定,_(聘、試、錄)用貴校外語外貿系________專業(yè)學生______在我公司________部門任______。
________________單位(公章)
單位聯系人:________
單位聯系電話:________
單位詳細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資料: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同意接收畢業(yè)生而出具的函件。
接收函是人事關系轉移的一種,計劃經濟制度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手續(xù)。計劃經濟時期,單位分有人事接收權單位和無人事接收權單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才能發(fā)接收函,無人事接收權單位不被允許發(fā)接收函,需要上級主管單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門才能發(fā)函(一般只有黨委機關、政府單位及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才有人事接收權)。接收函即為將擬調出人的全部人事關系(檔案、戶口、黨組織關系、團關系等)從無隸屬關系的一個單位調至另一個有人事接收權單位的函件,接收函有特定格式書寫,一般各個部門有自己規(guī)定格式書寫,就像政府所下發(fā)文件一樣都有既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