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隨便亂打的后果案例
借條隨便亂打的后果案例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xiàn)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yè)管理方面。那么你知道借條隨便亂打會有什么后果嗎?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相關(guān)案例,供你參考。
借條隨便亂打的后果案例
頭腦一熱打借條 惹上120萬借款官司
江是鄭州一家理財公司的工作人員,工作地點在中牟縣。不久前,王江接到了中牟縣法院的傳票,老同學張玲(化名)把他告了。
張玲在訴狀中寫道,2011年6月底,張江向她借款120萬元,口頭承諾月息2分。因為雙方是同學關(guān)系,她對王江非常信任,于是就把自己的銀行卡、身份證交給王江,讓他從自己卡上取了120萬元。
張玲稱,2011年7月,王江給她出具了一份借條。但后來她多次催要借款,王江總以種種理由推托,“后來給王江打電話,他手機號也換掉了,聯(lián)系不上”。張玲覺得,王江根本沒有償還借款的誠意,這才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江償還借款120萬元及利息。
審理 120萬并非借款 而是幫老同學理財
“這個借條不是因為借款而出具的。”法庭上,王江表示,2011年,張玲抵押房屋向銀行貸款120萬,想把這些錢放到一家擔保公司,賺取利息。
“你咋這么大膽呀,這么多貸款,要是到時候要不回來咋辦?”王江說,他了解到情況后有點替張玲擔心。王江還告訴張玲,他本人也在理財公司上班,如果外部人員在單位理財?shù)脑捲孪⑹?.8分,但以公司職工的名義理財月息是2分。
王江說,當年6月底,張玲先后分兩次給了他120萬元,讓他以公司職工的名義在公司理財,月息支付給張玲。
“我為人老實,當時為了讓她放心,就給她出了一個手續(xù),也不知當時怎么想的就打了一個借條。”王江說。
王江介紹,在約定的理財時間里,他都按時間把利息打到張玲的賬戶上。后來,公司出了新政策,不管客戶還是員工,理財利息都是2分,于是他把理財相關(guān)信息改成了張玲本人,并找張玲討要借條,但張玲總說借條已經(jīng)燒毀或者撕毀,無法返還,并說以后不會發(fā)生什么糾紛。
結(jié)果 不能證明借款真實存在 訴求被駁回
庭審期間,王江提供了一份錄音證據(jù),在該證據(jù)中張玲承認120萬元是理財款。后經(jīng)司法部門鑒定,該錄音證據(jù)未經(jīng)剪接,真實有效。
中牟縣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2月,王江所在的理財公司出現(xiàn)經(jīng)營困難,不能按慣例給客戶按時支付利息,張玲多次找王江詢問并催要理財款和利息,雙方開始發(fā)生糾紛,后張玲起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有責任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否則將承擔舉證不力的后果。根據(jù)雙方的證據(jù)顯示,120萬為張玲委托王江在理財公司的理財款,有雙方銀行賬戶交易明細、錄音、證人證言等證據(jù)。
張玲稱120萬元是給王江的借款,但證據(jù)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據(jù)此,法院駁回了張玲的訴求。
法官提醒 不能隨便給人打借條
“她說借條找不到了,找到后就自行銷毀,我對她太信任了。”事后,王江說。本案法官提醒:從這場官司引起的訴訟看,以后不能隨便給人打借條了,以避免不必要的官司。如果不是借款,一定要寫清楚錢的用途。另外,書寫借條時,也一定要寫得規(guī)范,標準的寫法是:抬頭寫“借條”,寫清某人欠某人多少錢,以及約定的還款日期和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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