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訴狀范文3篇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fā)生爭議時或者需要確權(quán)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本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條訴狀范文,僅供參考。
借條訴狀范文篇一:
原告:***
性別:* ****年*月*日出生,漢族,
身份證號碼:*********************
現(xiàn)住**********************,手機:************固話:************** 被告:***********
性別:* ****年*月*日出生,漢族,職業(yè):**
身份證號碼:**************
現(xiàn)住******************,手機:****************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歸還借款的兩年利息************元;
2、判令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資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幣,約定還款日期為***年年底,并出具借條一張。
還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時歸還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借款,被告說其手頭沒有錢無法按時歸還借款;****年期間原告多次催討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借款,被告態(tài)度一次比一次惡劣,還惡言對待。 之后被告電話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掛掉。
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guī)定特提起訴訟,請貴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認為:被告從原告處借款,依法應當承擔還本付息義務。
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quán)益,現(xiàn)向貴院提起訴訟。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借條訴狀范文篇二:
借 條
今借到(債權(quán)人姓名)XXX現(xiàn)金人民幣XXXX元(小寫:XXXX元),借款期限X個月,利息按月利率XX‰計算,按月付息,該借款用于資金周轉(zhuǎn)。
借款人:YYY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ZZZ
XXXX年XX月XX日
注:約定了借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在到期之日后兩年內(nèi),擔保人的保證訴訟時效在到期之日后六個月內(nèi)。
民事起訴狀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居民,住XX省XX縣XX鎮(zhèn)XX大道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被告YYY,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居民,住XX省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被告ZZZ,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居民,住XX省XX縣XX鎮(zhèn)XX大道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YYY立即返還原告XXX借款本金XXXX元及利息,利息從XXXX年XX月XX日起按雙方約定月利率XX‰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ZZZ對被告YYY在本案中的給付內(nèi)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YYY因資金周轉(zhuǎn)需要向原告XXX借款XXXX元,約定借款期限為X個月,利息按月利率XX‰計算,按月付息,被告ZZZ自愿為被告YYY借款提供擔保,被告YYY向原告XXX出具借條壹張,被告ZZZ也在借條上簽字表示自愿擔保。借款后,被告YYY僅支付了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利息給原告XXX,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XXXX元未付,經(jīng)原告XXX多次向二被告催收未果,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quán)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1、該民事起訴狀是針對過借款期限后,未過訴訟時效和擔保時效,借款人支付了部分利息未返還借款本金的情況寫的;
2、借款到了期限,被告未支付過利息,可以將“借款后,被告YYY僅支付了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利息給原告XXX,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利息及借款本金XXXX元未付”改為“到期后,被告YYY未在約定期限內(nèi)返還原告XXX借款本金,也未支付利息,被告ZZZ也未盡連帶責任保證責任”
借條訴狀范文篇三:
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住遵義縣南白鎮(zhèn)白龍社區(qū)六小區(qū)。身份號碼:522121197202197810,聯(lián)系電話:13595271115,13308526663
被告:黃××,男,40歲,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遵義縣公安局干警,住遵義縣南白鎮(zhèn)西大街遵義縣公安局家屬樓。聯(lián)系電話:15985241188
被告:王××,女,35歲,漢族,貴州省遵義市人,遵義市電線桿廠職工,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連帶清償原告借款30萬元,并支付原告相應利息(利息按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其中8萬元從2010年5月30日起算,10萬元從本案起訴之日起算,至借款還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費,由二被告共同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系朋友關系。2008年12月1日,被告黃宏在遵義市紅花崗區(qū)老城紅軍街向原告借款12萬元,并出具借條一張,未約定還款期限。
2010年3月6日,被告黃××在遵義市紅花崗區(qū)再次向原告借款20萬元,出具借條一張, 約定2010年5月30日前還款8萬元,2010年7月30日前還款7萬元,9月30日前還款5萬元。上述兩筆借款發(fā)生后,原告僅收到被告黃××還2008年所借款項2萬元。
2010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還款無果。此后,原告通過多種途徑找被告催告還款,但被告采取轉(zhuǎn)移財產(chǎn)等方式逃避債務,也未向原告提供債務履行的擔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實現(xiàn),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將面臨無法實現(xiàn)的局面。
因被告黃××與王××系夫妻關系,黃××借款發(fā)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欺間,所借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二被告對原告承擔共同清償?shù)倪B帶責任。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保障債權(quán)的實現(xiàn),特根據(jù)《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關于不安抗辯權(quán)之規(guī)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關于借款合同之相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貴州省遵義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附:
借條2份復印件;
民事起訴狀副本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