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經營合同1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甲方均為 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餐飲公司)的股東,有權將餐飲公司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飲公司事宜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項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包經營餐飲公司,該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_,法定代表人為_,公司住所地為北京_____區(qū)_大廈_層。
二、承包期限:
從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條件
1、甲方將餐飲公司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參與也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有權決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廚師和其他員工的聘用和辭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費,乙方有權使用餐飲公司現有的房屋、設備、設施和其他用具等。水、電、暖、煤氣(天然氣)費按照實際發(fā)生額直接向有關單位支付。除上述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費用和款項。
3、乙方僅負責自己承包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以外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將餐飲公司現有的設備、設施、工具和用具(詳見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餐飲公司的承包經營等事宜需要與物業(yè)公司、周邊其他單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交涉時,甲方應給予乙方積極的協助,必要時應負責出面協調和辦理相關事宜。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負責提供設施、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
7、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應保證其發(fā)包餐飲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對該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飲經營的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若甲方未在乙方書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乙方有權組織維修,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fā)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8、房屋前停車位的提供和保證
甲方保證,在該餐飲公司房屋前免費為乙方提供 車位,以方便乙方顧客停車就餐。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上述車位,若因此與任何第三方發(fā)生爭議和糾紛,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不能保證上述車位時,應承擔相應損失,每個車位每天按照_元計算,乙方有權先行從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9、商標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標指甲方或餐飲公司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或餐飲公司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和餐飲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飲方面使用其商標,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終止后,甲方和餐飲公司亦同意乙方繼續(xù)無償使用甲方的商標。
四、承包經營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費為每年_萬元。
2、承包經營費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費用于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二年的費用于承包經營合同終止日前兩個月內支付。
五、定金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元,以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第一筆承包經營費,甲方所收定金有權不予返還;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雙倍返還乙方的定金。
六、附隨義務
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確保甲方有權發(fā)包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有簽名或蓋章的身份證、餐飲公司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股東身份證明、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等文件的復印件。乙方亦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以使甲方確實了解乙方的真實身份。
七、餐飲公司的交付
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日內交付餐飲公司,清點交接財物和辦理交接手續(x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作價接收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合同終止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其租賃房屋本身、附屬設施、設備以及餐飲所需設施、設備和工具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設施、設備和工具等時,甲方應允許乙方合理使用和折舊所導致的上述內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工具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事后盡快向對方主張。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飲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乙方的餐飲經營。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乙方餐飲經營的。
(3)乙方經營嚴重虧損(連續(xù)虧損三個月以上),導致無法繼續(xù)經營時。
(4)國家指定的甲級傳染病對餐飲經營構成嚴重影響時。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嚴重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_個月以上。
4、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
5、承包經營期滿后,任何一方依據合同約定提出終止合同要求時,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餐飲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經營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債務導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飲公司主張債權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所導致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應當交付的承包經營費中先行扣除,乙方無法扣除或所扣除數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立即補足,逾期不賠償的,甲方每日應承擔逾期付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餐飲經營用房和設施設備或提前收回餐飲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經營費 %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承包經營費,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5、因甲方提供的餐飲用房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無權發(fā)包該餐飲公司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繼續(xù)履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同意,將餐飲公司轉包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_個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災、戰(zhàn)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經營租金按照實際承包經營時間以日計算(將年承包經營費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餐飲經營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yōu)勢和管理經驗,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項目基本信息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資、出資轉讓
1、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作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4)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yè)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jiān)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于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于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yè)務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yè)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yè)的繼續(xù)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作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作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zhí)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