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特約委托書
辦理特約委托書
特約,又稱特別約定,為了擴大或限制 保險責任,經投保人與 保險公司共同約定,附加在一張保單上的特殊協(xié)議或條款。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辦理特約委托書,希望對你有用!
辦理特約委托書篇1
編號
銀行:
一、授權你行根據檢驗檢疫局提交的應支付報檢費的委托收款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直接從存款人賬戶(戶名全稱 開戶銀行: 賬號: )中扣除。并于當日下班前及時將當日收取的檢驗檢疫費匯總劃到檢驗檢疫局指定帳戶,同時在發(fā)生扣款的當日為企業(yè)提供方便的帳戶余額信息查詢服務。
二、本存款人賬戶同時發(fā)生多次費用支付時,授權你行按委托收款人送達委托收款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包括檢驗檢疫費和其他委托收款的費用)的先后順序予以支付。
三、本存款人同意你行對上述帳戶按人民銀行有關收費辦法收費。
四、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檢驗收費發(fā)票作為本存款人記帳憑證,如仍需銀行憑證,可于次工作日至開戶銀行打印報檢的匯總單據。
五、本存款人授權你行根據你行與檢驗檢疫局的合作協(xié)議約定,嚴格按照檢驗檢疫局的委托收款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扣劃本存款人的檢驗檢疫費,如因委托收款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的錯誤導致扣劃錯誤的,你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如上述帳戶因被依法凍結、余額不足等原因導致你行扣款不成功,退回檢驗檢疫局的,你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存款人授權你行為建立檢驗檢疫費委托收款關系而向檢驗檢疫局提供本存款人必要的資料,因此行為發(fā)生的任何糾紛與你行無關。
八、本授權必須經本存款人簽章后有效,有效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在《代收檢驗檢疫費業(yè)務合作協(xié)議》中約定的有效期一致,如遇《代收檢驗檢疫費業(yè)務合作協(xié)議》第八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而提前終止合作的,本委托授權自動取消。
委托付款授權人(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審查意見:
辦理特約委托書篇2
編號:銀行(信用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yè)務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委托付款的事宜授權如下:
一、授權你行對 (單位名稱)提交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收款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yè)務管理辦法》審查后按委托收款金額直接在本存款入賬戶內(戶名: 賬號: )劃付。收款人送達委托收款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的前后順序以支付。
委托付款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辦理特約委托書篇3
銀行(被授權人):
我單位(付款人)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和《北京市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授權你行在見到收款人名稱與此授權書中所列相符的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憑證時,從我單位在你行開立的存款賬戶(賬號) 中支付款項。
本授權書中的收、付款人名稱可使用雙方約定的規(guī)范化簡稱。
授權行為以本授權書授權簽章之日的次日起生效,以我單位將書面撤銷申請送達貴行之日的次日起終止。
授權人(付款人)公章 被授權人(銀行)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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