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
差旅費,是行政事業(yè)單位和企業(yè)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河南省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希望對你有用!
河南省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規(guī)范差旅費管理,本著勤儉節(jié)約、從緊必需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直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包括省直駐鄭州市市區(qū)以外的行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差旅費是指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離開鄭州市區(qū)(不含上街區(qū))在國內開展公務活動所必需的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guī)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四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
第五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憑有效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未按規(guī)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等級標準見下表:
級別
等級標準
交通工具
火車 動高鐵車
一軟席(軟商務頭等艙或一等艙 憑據報銷 600元 副省長及相當職務的等座、軟臥)座 公務艙 人員 座 普通列車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其他交通住宿及開工具(不支標準上飛機 包括出租限(元/人小汽車) 一天)
省直機關正、副廳(局)長及相當職務
人員;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主任醫(y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一軟席(軟資在五級(含五級)等座、軟臥)以上的高級工程師、座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y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
二硬席(硬其余人員 等席、硬臥)座 普通艙一等二等艙 (經濟座 艙) 憑據報銷 300元 二等普通艙三等艙 憑據報銷 150元 座 (經濟艙
第六條城市間交通費開支辦法
(一)副省長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動車一等艙、高鐵商務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或公務艙;正、副廳(局)長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動車一等座、高鐵一等座)或輪船二等艙。
(二)工作人員出差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guī)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本人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梢猿俗浥P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三)工作人員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軟席列車。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以乘坐軟臥。符合乘坐軟臥規(guī)定而改乘軟座的,按本人乘坐軟座票價的40%給予補助。
(四)工作人員出差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含機場輕軌)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可憑據報銷。
第七條住宿費開支辦法。
(一)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應當到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出差定點飯店住宿。出差前應在
(二)副省長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可住套間正副廳長及相當職務入員可住單間或標準間,其余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出差人數為單數,或異性人員有單數的。單人可住一個單間或標準間,其住宿費按不超過上述住宿費標準上限兩倍以內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三)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夭數計算,超出天數或規(guī)定等級部分有個人承擔。
第八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和機票費要嚴格執(zhí)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三章 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九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城市間交通道路或住宿票據為依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
第十條伙食補助費開支辦法。
(一)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二)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伙食補助費不實行定額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主動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票索取收據,每人每天在規(guī)定包干標準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沒有接待單位收據的,不發(fā)放伙食補助費。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抵頂招待費開支。
(三)出差人員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可憑車票每滿12小時加發(fā)50元伙食補助費。
第十一條公雜費開支辦法
(一)公雜費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二)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戎相關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fā)放。
第四章 特殊情況的差旅費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時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guī)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回所在單位按差旅費規(guī)定報銷。會議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guī)定報銷。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參加省統一組織的扶貧、救災、防疫、醫(yī)療等各種工作隊到基層支援工作,或到基層見(實)習、工作鍛煉(不包括到基層掛縣級領導職務人員),在途期間的城市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執(zhí)行。在基層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發(fā)放伙食補助費,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十四條工作人員到省外單位見(實)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執(zhí)行。在省外單位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按每人15元的標準發(fā)放伙食補助費,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十五條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職工脫產參加各種培訓班、進修班、業(yè)余學習班(不包括學歷學位授育),在鄭州市區(qū)學習的,學習期間單位不發(fā)放任何補助費,在鄭州市區(qū)以外地方學習的,學習期間單位按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發(fā)給伙食補助費,報銷本人學習期間單位至學習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間交通費,根據進修班、學習班主辦單位實際收費情況在規(guī)定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不發(fā)放市內交通費。
培訓班、進修班、業(yè)務學習班主辦單位收取的學費包括伙食補助費的,個人應如實申報,單位不在發(fā)放伙食補助費。
第十六條經單位主要領導和同級醫(yī)療保險管理部門批準,需要到外地治病休養(yǎng)的工作人員,可報銷本人到達治病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間交通費,不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因公負傷的除外)。因醫(yī)院病床緊張,病人需要在醫(yī)院外住宿的,按照出差住宿費規(guī)定等級標準,在省內可報銷3天以內、在省外報銷5天以內的住宿費,超過期限和規(guī)定等級標準的住宿費由個人自理。
第五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出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fā)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八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賭養(yǎng)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接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十九條職工搬遷家屬的旅費。按有關規(guī)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yè)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十七條規(guī)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條由部隊轉業(yè)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原所在部隊按合合理路線、規(guī)定標準計算法各地車旅費,在其到達調入單位后進行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調入單位的差旅費開支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原單位領導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接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guī)定的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規(guī)定等級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住宿費。在出差和報銷差旅費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處理。
第二十三條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guī)定,報省財政廳備案。 第二十四條出差定點按《持南省省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出差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試行))》 (豫對行(2012)60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過灣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
總則:
為了規(guī)范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辦事效率,制定本規(guī)定。
1、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工作計劃表》,注明出差人、時間、地點、任務等,總經理審批。
3、出差交通工具大區(qū)經理可乘坐飛機、機票不能高于高鐵2等坐超出部分個人承擔。高鐵2等坐、硬臥、硬座。
4.1 公司人員省外出差,可以乘坐火車硬臥,如遇工作任務緊急,經總經理審批可乘飛機。
4.2 乘坐火車從晚8點--次日晨7時,在火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坐12小時以上的可購買同席臥鋪票。
5、差旅費報銷標準和補助
5.1出差人員往返路途的交通費據實報銷;
5.2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出差地市內交通費、伙食費、實行分項預算,總額包干,調劑使用,超支不補,按標準支出,出差人員要妥善保管與出差有關的原始單據,回公司憑據報銷。
5.3出差人員根據級別嚴格按照差旅費包干標準進行報銷(見附表)
6、其他規(guī)定
6.1 出差人員路途交通費,按批準合理路線的合法票據,據實報銷。
6.1.1車票:一人一程一套票,即不同行程分行列明并各附一套相應的車票,往返行程車票不得連報。
6.1.2所有定額車票(即非電腦打印車票)不同單趟行程不得連號,凡出現連號的車票,直接核減該趟行程車票,所附定額車票必須標注發(fā)生時間.起訖地點.
6.2 出差人員夜間乘坐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不再發(fā)給住宿費用。
6.3 所以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遇到節(jié)假日的,一律不另發(fā)節(jié)假日加班費。
6.4員工出差不按照批準路線返回,繞道或順道游玩、探親訪友的,繞道超時其差旅費不予報銷,所有時間按照事假處理。
6.5 因工作需要隨同上級主管出差的,一人可作為隨行人員,按所隨主管的標準報銷,同性別二人出差的按照標準較高者核定應該標準間,按一人住宿交通費包干另加一個人交通費30元/天作為報銷標準。
6.7 為了保證財務資料的準確及時,出差回來后每月5號必須把報銷憑證寄給公司。否則,每超一天按照50元/天,人進行處罰;出差人員應將實際發(fā)生的費用黏貼整理,分類寫于報銷單說明。出差人員報銷時,有關指派和審批出差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應對出差人員報銷票據認真進行審核后簽署意見。差旅費用的報銷一般員工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由總監(jiān)
審核,總經理批準,最后交由財務部指定專人審核后方可至出納處報銷。
6.8 出差人員因各種原因丟失需憑據報銷的票據,要盡量取得出票單位的存根復印件。無法取得的,要如實寫出書面報告,詳細填列票據項目和金額,并由同行人簽字證明,再由部門領導簽署處理意見,報經公司領導審核后,財務部門據此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票據項目和金額給予報銷。
公司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
一、定義
差旅費是指離開商丘市城區(qū)(行政區(qū)劃調整后的城區(qū),不含所屬縣)開展公務活動所必需的費用(不含出國、出境),其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二、適用范圍:公司各級員工
三、差旅費的報銷范圍: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公雜費;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guī)定標準范圍內憑據報銷;出差補貼實行定額包干。與出差相關的公雜費用可憑據報銷。公司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出差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時間,嚴格執(zhí)行各項費用支出標準,超標不補。
四、出差申請及審批程序:
1.采購部工作人員
2.公司其它人員
五、各費用標準及相關說明:
1、城市間交通費
1.1、出差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級別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guī)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1.2、公司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軟席車(軟座、軟臥),輪船二等艙;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席車(硬座、硬臥),輪船三等艙。
1.3、確因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經濟艙、普通艙),事先應經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
1.4、公司總監(jiān)級別以上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二等艙。
1.5、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xù)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guī)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座票票價的80%給予補助??梢猿俗浥P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1.6、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保險費不超過30元),憑據報銷。
1.7.特殊情況須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未經總經理批準,出租車費用不予報銷;
2、住宿費
2.1、未經總經理批準,出差人員不得住宿四星級及其以上星級的高檔飯店(賓館),不得住宿豪華房間,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準。述規(guī)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2.4、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的報銷,可按其出差期間住宿費票據及實際住宿天數計算,不超出標準限額據實報銷。
2.5.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等無住宿費發(fā)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刷卡支付的,須由出差期間職位最高的證明方能報銷。
2.6. 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會議、考查、等項活動,總經理批準同意參加后,可憑相關的文件、通知等按相關主辦方的安排憑據報銷。
3、餐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
1.無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的,可出具路橋通行費憑據報銷途中伙食補助費。當天往返的,按一天核報伙食補助費。無住宿費票據的,不予報銷住勤期間的伙食補助。
2.由于業(yè)務需要隨行的駕駛員駕駛車輛出差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亦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4、公雜費:公雜費用指員工出差期間發(fā)生的與出差工作目的相一致的零星輔助性費用支出,
主要包括:裝車費、停車費、資料費、復印費、郵寄費、路橋費等。公雜費用審批后憑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