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范文
停車場、車庫,如果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車輛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應該包括:門衛(wèi)管理制度、車輛保管規(guī)定等。下面是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希望對你有所啟發(fā)。
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篇1
(一)凡進入本小區(qū)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guī)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及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二)業(yè)主的非營運車輛須辦理出入證方可進入、停放在小區(qū)內,進入小區(qū)的車輛,應將出入證放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左側明顯處,凡無證車輛禁止駛入小區(qū)
(三)外來車輛進入小區(qū)內,必須有保安通知并征得業(yè)主同意以后方可放行,否則不準進入。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qū)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qū)內不允許停放。
(四)為安全有序地停放車輛,避免出現事故,要嚴格按照院內的停車位停放車輛。車輛在轉彎時,要注視反視鏡,避免發(fā)生碰撞事故。
(五)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車速不得超過五公里,按照交通標志指示行駛,因違章行駛造成車輛碰撞,有違章司機負責雙方車輛的修復及賠償。
(六)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車輛過程中造成車場設施設備和其他物品的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七)各車主駕車駛入停車場期間有責任向管理人員出示停車憑證,車場實行有償收費,按照京價(收)字[2002]194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臨時停車小型車每兩小時1元,大型車每兩小時2元;按月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月 元,大型車每月 元;按年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年報告 元,大型車每年 元;地下停車場、停車樓等停車地點臨時停車小型車每兩小時 元,大型車每兩小時 元;按月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月 元,大型車每月 元;按年租用停車位小型車每年報告 元,大型車每年 元。
(八)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九)車輛應停泊在各自的車位,不得占用他人的車位,不得跨線停車,不得在行駛通道及非停車區(qū)域內停車,避免阻礙其他車輛通行或停泊。
(十)車輛進場停妥后,車主應拉緊手掣、熄火、帶下頭貴重財物、鎖好門窗后再進行離開。本停車場僅此提供停車場地,恕不保管任何財物,如有丟失物品或車輛損傷事件,請及時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十一)小區(qū)內禁止鳴笛,車輛進入停車場內,應將防盜鳴叫器設為低音,避免滋擾居民生活。
(十二)嚴禁載易燃、易爆、易腐、劇毒、槍支、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虛報或違反本停車場規(guī)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車主須承擔全部責任外,還報請司法部門追究車主的法律責任。
(十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車不得進入停車場。
(十四)禁止在院內停車位上沖洗車輛,禁止隨地亂扔垃圾或廢棄物,保持車場內清潔衛(wèi)生。
(十五)嚴禁在小區(qū)住家內加油、家電池水、修車、洗車、吸煙及動用明火。
(十六)小區(qū)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十七)各車位業(yè)主或使用人只可將車位用作停泊中小型客貨車及小汽車,所有大型車輛及摩托車、自行車均不得停泊于此車位中,每一車位只限泊車一輛。 (十八)各車主的車輛必須停泊于指定車位內,不得在車位周圍裝上圍欄、門閘或鎖鏈。
(十九)司機駕車停車必須服從物業(yè)保安人員的指導和管理,對屢次違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指正無效或拒不服從管理者,物業(yè)管理公司有權收回車輛出入證。
(二十)各車主均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失,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管理公司亦有權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事故現場。
(二十一)各車主個人或車輛資料如有更改或遺失車輛出入憑證,必須及早通知管理公司,以避免造成誤會及引起損失。
(二十二)如本車場有任何事故發(fā)生,管理公司有權采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盡量減少車主之損失,在緊急情況下,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車主將其車輛暫時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任何車輛拖至安全地點,除因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車輛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賠償。
(二十三)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作出按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雙倍收計停車費或報請主管部門鎖車、拖車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承擔,而由此引進的任何損失,管理公司一概不負責。
(二十四)該停車場只提供車輛場地停放,如車輛有劃花、損壞、遺失等管理公司概不負責。
(二十五)根據物業(yè)管理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qū)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北京市肆維基業(yè)物業(yè)管理有限責任司 年 月 日
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篇2
為加強公司停車場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guī)范現有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公司員工利益及車輛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凡是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guī)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本停車場為小型車專用停車場,專用于本公司員工使用,其他車輛禁止停放。出入停車場限速為5公里,出入停車場時必須按照交通標志,指導標識行駛。停車場進口禁止駛出,出口禁止駛入。
三、員工車輛必須停放在車位內,車頭向外,公共通道不得停放車輛。
四、停車場內停車采取先到先得原則,在停車位飽和情況下,有車員工應聽從保衛(wèi)部人員安排,將車停放到指定地點。
五、高壓電線塔以南至公司大門主干道區(qū)域內禁止停車。
六、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和修車,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七、車輛進場停穩(wěn)后,駕駛人員應拉緊手剎,鎖好車門,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確認安全后再行離開。
八、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對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九、駕駛人員有義務保持好停車場的清潔衛(wèi)生,嚴禁亂扔廢棄物。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如對停車場交通設施設備及車輛造成損壞或者導致他人受傷,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保衛(wèi)部將每日對停車場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guī)定的停放車輛進行登記并鎖車處以罰款,第一次違反規(guī)定者處以30元罰款,第二次違反規(guī)定處以60元罰款,以此類推。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8月1日
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guī)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廈轄區(qū)內停車場
第三條 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后放行。
(二)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jiān)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jiān)督、指導。
第四條 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guī)定》、《深圳市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guī)。
第二章 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 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 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 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 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履行相關手續(xù),按規(guī)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 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 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fā)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 停車場內禁止洗車(萬科洗車場規(guī)定范圍除外)、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 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 不準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第十五條 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xù)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第十六條 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fā)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部長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部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fā)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wèi)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 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fā)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公司領導。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fā)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qū)域停放情況、發(fā)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fā)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六)收費系統一旦停電,應通知出入口崗位當值人員,使用手動計費。然后立即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各通道照明。
第十八條 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收費標準、營業(yè)執(zhí)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第二十條 優(yōu)惠范圍:
(一)購買年卡用戶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x大廈業(yè)主(租戶)購買年卡x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yōu)惠方式見下表:
xx大廈停車場刷卡機設置一覽表
地 點
數 量
收 費 標 準
xx
1臺
3小時內使用一票,每票結算價為5元,超時按5元/小時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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