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請示:請示的種類、格式及寫作要求
請示,是一種下級向上級請示批準,是本級別無權限進行運作由上一級進行審批的一種公文形式,請示在企事業(yè)單位用處非常廣泛,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請示的種類、格式及寫作要求,歡迎大家參閱。
一、請示的種類
請示的內容多種多樣,根據(jù)請示的不同內容,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貫徹執(zhí)行上級制定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條例、規(guī)章時,對有關精神把握不準或有疑問時,請示上級明確解釋的;
2.請求上級批準,要求解決本地區(qū)、本單位某一問題或某一事件的;
3.對原無規(guī)定,需要變通或難于執(zhí)行,以及在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要進行某種處理,需請示上級核準和審批的;
4.對有意見分歧,無法統(tǒng)一認識,有待上級機關做出裁決的;
5.通過實際調查,對某項工作提出建議,或推廣經驗辦法,需要報請上級答復的;等等。
二、請示的格式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和日期等部分構成,有的還可以編制發(fā)文字號。請示的規(guī)范式標題由發(fā)文機關、事由、文種三個要素構成;有的用簡略式標題,即由事由、文種構成。一般采用“關于XXX的請示”這樣的形式。
另外。請示和報告是兩種不同的公文文體,不可將兩者混用,以“關于XXX的請示報告”作標題是不嚴謹、不科學的。
在標題的下面頂格書寫主送單位的名稱,一般只寫一個主送單位,末尾用冒號。
2.正文
請示的正文,大體上由請示緣由、請示事項、請示結語三部分內容構成。^
請示緣由,即請示正文的開頭部分,一般簡要寫明提出請示的原因、背景或依據(jù)等。然后用慣用語自然地轉入請示事項部分。
請示事項,即請示正文的核心部分。這部分應寫清要求上級機關予以指示、批準、答復的具體問題和事項。敘述要簡明準確、抓住重點,理由要充分,分析要具體,提出的辦法、意見及建議要切實可行。如事項較多,可以分條設段地闡述,以便于上級機關準確、及時地作出判斷和掌握情況,并予以批復。
請示結束語是指針對文中內容,語氣中肯地再次提出請求。常用的結束語有“以上請示,請予批準”、“以上意見是否妥當,請批示”、“特此請示,請批復”等。
3.落款和曰期
落款處寫明發(fā)文機關名稱,落款下寫清發(fā)文的具體年月日,并加蓋公章。
三、寫請示的要求
1.請示的公文一般應一文一事,請示的中心內容要突出,事項必須集中,以利于上級機關及時作出批示、回復,而不應內容龐雜或一文多事。
2.請示應在事前,不能先斬后奏,以避免工作中造成不必要的偏差或失誤。在正常情況下,這是必須要做到的。
要切實遵守隸屬關系的行文規(guī)定,逐級進行請示。遇情況,必須越級行文時,應抄報越過機關。受雙重領導的機關上報公文,應根據(jù)內容寫明主報機關和抄報機關,一般由主報機關負責答復請示的問題。
屯行文語言要通俗,用詞分寸要得當;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措施要明確、具體、可行,富有針對性;口氣要謙遜,切不可言辭激烈、生硬要挾或廢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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