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如今是21世紀,隨著社會不斷地發(fā)展和進步,管理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管理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
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1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guī)范化管理。
二、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jù):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guī)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鐘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后(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簽認后,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guī)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fā)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缺勤,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9、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并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后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0、部門經理負責核準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fā)現(xiàn)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2、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guī)范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fā)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guī)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yè)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盡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準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guī)定標準。
3、加班核準權限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準,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jiān)或總經理核準,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準后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shù)。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后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錄統(tǒng)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后,根據(jù)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錄統(tǒng)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shù),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shù)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準后,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準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錄統(tǒng)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鐘采集加班打卡記錄并批準有效加班記錄。
(5)人事行政部根據(jù)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guī)定
1、休假
(1)節(jié)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春節(jié)。
(2)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shù)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后2小時內通過電話請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shù)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工傷假:
①員工工傷的核準范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fā)生的傷害事故不屬于工傷;
(8)年假:
①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連續(xù)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員工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準:
①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總監(jiān)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準,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fā)放標準:
①節(jié)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產假、病假發(fā)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jù)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fā)事件未能按規(guī)定手續(xù)事先請假的,應于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后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核準后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準發(fā)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準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聲明,(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周申請,申請一周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準后,需交上一級主管核準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準,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準人代理,核準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準。
(3)經批準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審核手續(xù)有效性,認可后核準。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2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流程,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guī)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二、試用期及轉正流程
(略)
三、試用期限
1、集團職員試用期1-3個整月;集團主管級及以上、各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試用期2-4個整月。優(yōu)秀者經個人申請批準通過可提前轉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轉正。
2、直營店員工實習期不低于一個月,自月初1號算起:
①能獨立操作本崗位流程;
②當月全勤、無遲到、曠工、請假及打架斗毆行為;
③熟悉基本的制度(崗位工作標準、業(yè)務知識、考勤制度、企業(yè)文化、行為規(guī)范等);
3、試用期結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者,部門負責人可延長其試用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4、特殊人才需經董事長批準方可轉正。
四、新員工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間執(zhí)行本崗位固定工資標準,但績效工資減半,轉正考核合格者,執(zhí)行本崗位的工資標準,考核不合格,試用期順延。
2、所有人員在試用期內均要制定績效考核目標并進行月度績效考核,試用期內每月度的績效考核成績不列入月薪資核算,但績效成績納入轉正考評依據(jù)。
五、試用期員工轉正條件
1、集團公司及各店經理級及以上級別人員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①入職培訓考核合格;
②輪崗考核合格;
③崗位技能達標(實習期能獨立頂崗);
④下屬及上級(無下屬的只需上級評定)能力評定(管理能力、工作能力)達標;
⑤考勤遲到低于2次、無曠工、病事假不超過1周。否則,轉正后不執(zhí)行順延至無以上違規(guī)現(xiàn)象;
2、直營店主管級以上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六、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流程
A、試用期月度考核指標核算
由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部門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門負責人月度進行考核成績核算,考核成績作為其轉正考評依據(jù)。
B、360度評價及個別方談的組織與實施
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測評,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由直營店組織實施測評,調查人員包括被評價人的上級(1-2人)、平級(4-6人)、下級(4-6人)及客戶(4-6人)。下屬人數(shù)不足規(guī)定數(shù)額時,按實際人員進行,《360度評價問卷》見附表。
C 、任職規(guī)劃答辯的.組織與實施(僅針對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1、試用期人員在試用結束前需完成《轉正工作總結及下步工作規(guī)劃》,要求必須以word形式呈交,總結與規(guī)劃需提交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jiān)予以審核,最后報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現(xiàn)場述職報告,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2、述職報告與答辯參與人由當事人的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jiān)與員工代表,及集團人力經理、行政人力總監(jiān)共同組成,支持率與認同度低于60%者,該候選人按否決處理。
七、評價結果認定及審批
A、綜合評價結果計算方法:
(1)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評價得分=試用期月度績效平均得分*50%+總結及規(guī)劃答辯評價得分*30%+360度評價得分*20%
(2)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
評價得分=試用期月度績效平均得分*60%+360度評價得分*40%
B、考核結果應用:
低于60分者解除勞動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長試用期2個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轉正。
C、試用期轉正批準權限:
1、前廳(廚房)經理及店長轉正申請由運營總監(jiān)審核,人力中心總監(jiān)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2、集團職員轉正申請由部門經理審核,人力經理復核,中心總監(jiān)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3、部門經理(含主管級)轉正申請由中心總監(jiān)審核,人力經理、人力中心總監(jiān)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4、總監(jiān)級轉正申請由人力中心總監(jiān)審核,總經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5、中心無總監(jiān)時人事權由行政總監(jiān)代簽;
D、轉正批準流程
人力部根據(jù)人員轉正既定時間節(jié)點提前7天通知相關人員→本人按轉正既定時間提前5天填寫《轉正申請表》(見附表五)及實習總結、師傅轉正鑒定提交至直接上級→直接上級提前3天提交整套轉正資料(轉正申請表、轉正
人員實習總結、師傅鑒定、上級鑒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審核完畢批準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賀→每月2日統(tǒng)一下發(fā)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發(fā)一周內由培訓專員對接轉正人員的上級為其舉辦轉正儀式。
備注:人員轉正要先向被服務人員調查是否能轉正,符合轉正條件且調查及考核通過后方可按轉正程序簽批完畢后于每月2日下發(fā)轉正通知。
E 、轉正儀式
集團由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負責組織;直營店人員由酒店人力專員組織,并負責在微信群上祝賀及通報。
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3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轉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證轉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實施,特制訂此管理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人事處負責公司人員的轉正手續(xù)的辦理、審核并通知財務對轉正人員做出薪資待遇標準的調整。
3.2 相關部門負責新入職人員試用期間對其進行在崗培訓及轉正人員的初步審核。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員工轉正主要分為:新入職轉正、提前轉正、延遲轉正。
4.2新入職員工試用期規(guī)定:
4.2.1 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個月,如需提前轉正的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
4.2.2 車間主任(含)及以上級別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3個月,如需提前轉正的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
4.2.3班長及技能人員的試用期為1—3個月。
4.2.4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
4.3轉正要求及考察重點:
4.3.1工作紀律: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試用期內未受任何處分;
4.3.2工作績效:按時、保質完成當月的工作計劃及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4.3.3專業(yè)能力:依據(jù)本身的專業(yè)知識,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提出自己的專業(yè)建議并予以實施;
4.3.4對公司認知度:工作態(tài)度認真,團結同事,與同事關系融洽,對公司的企業(yè)文化高度認同;
4.3.5發(fā)展?jié)摿Γ簩ぷ髦械氖д`能自我反省,并主動向其他同事學習以彌補自己的不足。
4.4轉正程序:
4.4.1符合轉正條件的員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處領取《員工轉正申請表》并認真填寫,報于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全面了解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情況及需求,如實評價員工的個人鑒定,指出員工的缺點與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議并簽署是否同意轉正的意見。
4.4.2轉正材料簽批后轉人事處,由人事處審核并提交符合規(guī)定的轉正人員信息給財務部以調整員工薪資用。
4.5提前轉正及延遲轉正的相關規(guī)定:
4.5.1員工提前轉正的相關規(guī)定:
4.5.2在試用期間因突出貢獻而記小功(含)以上人員;
4.5.3試用期間表現(xiàn)異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設性建議并實施;
4.5.4其他經領導推薦或認定的情形。
4.6員工延遲轉正的相關規(guī)定:
4.6.1延長轉正、定級時間,試用期最長不可超過六個月;
4.6.2新招人員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一周以上者,應推遲一月轉正;
4.6.3試用期滿,經考核達不到轉正、定級條件的,可適當延長試用時間,延長期滿仍達不到標準者,予以辭退;
4.6.4新招人員若符合崗位要求標準,但在工作過程中客觀原因或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延遲1—3個月轉正或辭退。
5、其他
5.1試用期間,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方可轉正;
5.2試用期間,員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遲到早退達5次以上者,不予轉正;
5.3新入職員工須完成崗前培訓之后才能轉正。
6、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第一條 完善現(xiàn)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力。
第二條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盡快了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jù)。
二、定義
第三條 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guī)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以進一步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xù)保持勞動關系。試用期一般為1—X個月,最長不超過X個月(含培訓時間)。
三、適用范圍
第四條 本考核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五條 新員工的職業(yè)道德、文化素質、職業(yè)潛力由人力資源部考核,新員工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
四、考核原則
第六條 事實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以數(shù)據(jù)和事實說話。
第七條 區(qū)別對待原則:相對于正式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tài)度和工作時效做全面的評價。
第八條 考、評結合原則: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九條 效率優(yōu)先原則:對于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guī)定終止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規(guī)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者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考核以重能力、重潛力,業(yè)績?yōu)檩o助考核條件,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內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條 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三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
第十二條 考核期限根據(jù)崗位性質、合同期限一般為一至六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如果試用期為一個月的,考核采取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內容
第十三條 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為工作態(tài)度、作業(yè)能力、工作績效三大項。
第十四條 試用期結束考核結合崗位要求,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能力、績效、經驗。
第十五條 個人試用期的總結報告主要是個人在試用期間的.應知應會,個人的自我規(guī)劃與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
第十六條 具體的實施辦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資源部依據(jù)具體情況設置;考核、評議結束后人力資源部依據(jù)相關情況,匯集相關部門逐一對考核員工進行績效面談。
第三章考核的準備及結果應用
七、考核信息準備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綜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觀公正的評價員工,信息來源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用人部門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員工的培訓記錄;
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匯報材料;
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5、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6、用人部門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八、考核結果
第十八條 無論是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兩部分。
第十九條 考核等級的定義如下
1、優(yōu)秀(90分以上):相對于試用期員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現(xiàn)突出,尤其是工作績效方面,遠遠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
3、合格(60---80分):達到或基本達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條 考核成績達到合格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在6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系(辭退)。
第二十一條 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以前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地方,以本辦法為準,沒有抵觸的繼續(xù)遵照執(zhí)行。
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5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管理,使新員工能夠盡快地融入公司和崗位,熟悉工作環(huán)境、崗位職責、業(yè)務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為公司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中的試用期員工,是指通過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內部競聘,新入職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
三、試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職的員工,都要進行試用考察,通過試用,對員工的適崗能力和素質進行考核。
3.2員工的試用期,是指員工從通過入職培訓考核之日起,至轉為公司正式員工之日止,稱為員工的試用期。
3.3員工在接受入職培訓期間以及試用期,此期間的工資,按照全額工資80%發(fā)放,根據(jù)員工出勤情況核發(fā)。
3.4員工的試用期限,根據(jù)崗位職級的不同而不同,具體規(guī)定為:
(1)對于外招、內聘職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
(2)對于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5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對于見習員工試用期最長可達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提前轉正:
愛國傳承超越
4.1在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員工可以填寫《提前轉正申請表》,申請?zhí)崆敖Y束試用期。對于員工提出的提前轉正申請,其上級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需根據(jù)員工的具體工作表現(xiàn),逐級嚴格審核,最后提報總裁審批。
4.2人力資源部在審核時,要求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提前轉正:
(1) 公司規(guī)章制度培訓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 崗位工作規(guī)范培訓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3) 崗位工作技能素質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 試用期內無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發(fā)生。
4.3為嚴格規(guī)范試用期,對于提前轉正,人力資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內聘員工試用期不得低于2個月;
(2)部門職員試用期不得低于2個月;
(3)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不得低于3個月。
五、試用期的培訓:
5.1 同一批入職的新員工人數(shù)超過5人的,由人力資源組織,進行集中的培訓;低于5人的,可以單獨做簡單的入職培訓,然后在一個月內,在人力資源的組織下,集中做一次入職培訓。
5.2 新員工的試用期培訓,按照《創(chuàng)二代實業(yè)有限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實施。部門應配合人力資源部門,共同做好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5.3入職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培訓教材的發(fā)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訓考試工作。
六、新員工轉正:
6.1新員工轉正由員工自己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經上級領導審核通過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6.2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員工試用期的培訓考核成績,綜合部門對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xiàn)出來的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對公司和崗位適應狀況,以及員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規(guī)范等表現(xiàn),對新員工的轉正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總裁審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的轉正薪資進行調整,與部門領導和員工溝通后,提交總裁審核。
6.4 對于因各種原因沒有通過轉正審核的員工,可以根據(jù)情況,填寫《員工試用期延長申請表》,在原崗位繼續(xù)試用,但最長不得超過規(guī)定期限,否則辭退。
七、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
7.1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在實際工作中表現(xiàn)出來的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能力,以及與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認同程度,依據(jù)的是崗位對員工的能力素質要求。
7.2 員工的試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觀評價和量化業(yè)績指標的方式,由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共同負責。具體考核內容,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7.3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向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逐級申訴,直至分管領導。對于特殊崗位的員工,如有必要,則實行特殊的考核方式,報總裁審批后實施。
7.4 新員工的試用期考核,實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員工每個月需提交一份工作總結,與《員工試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檔。
八、試用期待遇:
8.1原則上,試用期員工的工資為轉正后崗位工資的80%。對于重要、關鍵的崗位或者是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工資實行延期支付的方式。
8.2還沒有取得畢業(yè)證,在公司內頂崗實習的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前統(tǒng)稱為實習生,工作期間統(tǒng)稱為實習期,實習期間不核發(fā)工資,但是可以給予實習補助,具體數(shù)額另行規(guī)定。
對于雖然還沒有畢業(yè)的,但是實際全職工作的應屆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的,則不再有實習期,而直接轉入試用期。
8.3 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前在公司實習的時間,畢業(yè)后實習期可以轉換為試用期。如實習期達到或者超過試用期時間,則不再重新計算試用期,可以直接申請轉正。如實習期不足規(guī)定的試用期限,則必須補足試用期限后方可轉正。
8.4 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享受公司的節(jié)假福利。如有特殊情況,則特殊處理,由人力資源部報總裁審批后實施。
九、試用期員工的辭退、辭職:
9.1 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1)違反職業(yè)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3)能力素質達不到崗位要求;
(4)沒有通過培訓考核最低要求;
(5)試用期考核不達標的。
9.2 試用期內員工提出辭職的,需提前7天填寫《離職申請單》,交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逐級審核通過后,辦理離職手續(xù),具體按照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3試用期內員工離職若不按照正規(guī)離職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者按照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違規(guī)著視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9.4 沒有通過公司試用期考核,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工資中的差額部分,原則上不予以返還。
十、附則
1、本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經總裁批準后執(zhí)行。
2、 本制度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