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7篇)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本7篇)
校園是指大學、學院或學校校園中的各種景物及其建筑,一般學校教學用地或生活用地的范圍,均可稱作校園。以下是小編準備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文,歡迎借鑒參考。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1)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wěn)定,創(chuàng)造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火災、校內外傷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發(fā)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了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fā)生,切實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求,各處室、各班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實。各處室、各班級要針對自己的工作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堅決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對師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立安全辦公室,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和指導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衛(wèi)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校長、安全辦公室、學生處工作人員、校衛(wèi)隊、行政值班人員組成,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體系,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全體安全管理人員上崗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上崗,認真負責,文明值勤。節(jié)假日期間加強巡查,排除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以便防患未然。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登記確認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說明,同意方可放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xù),門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身份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
4、外來人員會見教師,須電話同教師聯系方可入校,上課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學生。
5、師生出入校園要履行持證出入手續(xù)。
6、嚴禁小商、小販進入校園向師生推銷商品。
(二)門崗值班員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wèi)值班人員每天按時與夜班交接并認真填寫交接記錄,不遲到,不空崗,不早退。
2、門衛(wèi)值班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學校管理的各項要求,按時開關校門,嚴格登記并管理好外來人員及車輛,做好學校教師進出校園的登記管理。
3、學校正常授課期間學生出入校園要做好記錄并向班主任索要簽條后方可放行,家長及外來人員須電話同教師聯系后方可入校。
4、認真做好學校信件、報刊等相關物品的登記、保管、發(fā)放工作。學校放假期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入校。
5、門崗交接時要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領導并做好記錄。
(三)夜班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學校為有效防止火災盜案的發(fā)生,提高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和防盜意識,明確規(guī)定夜班保安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規(guī)定:
1、夜班要及時到崗按時交接,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須巡查。
2、當班期間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覺、娛樂、脫崗,要加強巡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
3、保安人員職責范圍:防火、防盜、防水、防破壞,檢查并維護學校水、電等相關設施。
4、當班期間要加強巡查電源、火源、水源,熟知水電閥門的位置,發(fā)現險情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
5、學校放假期間及夜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認真做好交接記錄以防責任不清,如因記錄不清無法確定責任的將追究當日值班人員責任。
6、夜班人員要熟知報警及學校領導、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電話,發(fā)生險情及時報告,如因職責不到位造成損失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大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嚴禁使用非教學用電,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是公共場所,嚴禁在校園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學校周邊環(huán)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wèi)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學校對周邊環(huán)境應密切關注與監(jiān)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qū)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jiān)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社會閑散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組織師生進行處理,并視情況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師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教師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及各類法律法規(gu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六)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安全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學校各處室及校內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guī)性文件的規(guī)定,依法管理學校衛(wèi)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guī)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wèi)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wèi)生防疫站統(tǒng)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fā)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tǒng)一由市衛(wèi)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yī)療器械的衛(wèi)生及操作的規(guī)范,學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4、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三、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yè)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yǎng)良好的意志品質。
4、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5、嚴格執(zhí)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務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6、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系,妥善處理。
9、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xù),門衛(wèi)方可放行。
11、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2、上實訓課教師要切實上好安全工作,保證實訓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jiān)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3、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fā)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fā)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huán)節(jié)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范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fā)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jiān)控,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
五、校園臨時用工、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臨時工或施工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逐個造冊將有關證件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核存檔,做到登記及時、祥細、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使用期內應遵守法紀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服從學校統(tǒng)一管理。
4、臨時人員要服從學校安保管理,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帶物資出門應由用人單位同意后方可出門。
5、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人員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或回收,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防止發(fā)生失竊事件。
8、授課期間未經允許嚴禁施工車輛進入校園,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六、本暫行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2)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guī)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jié)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范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jié)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系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wèi)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嘩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后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guī)定,互相監(jiān)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3)
一、門衛(wèi)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wèi)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wèi)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后,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fā)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fā)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jié)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jié)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wèi)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蛘邔W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其監(jiān)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fā)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fā)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發(fā)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干凈,保證水源安全衛(wèi)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fā)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fā)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fā)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fā)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發(fā)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fā)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wèi)要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wèi)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zhí)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fā)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wèi)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wèi)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jié)給學生作衛(wèi)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guī)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wèi)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5)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縣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6)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guī)定》,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創(chuàng)造穩(wěn)定良好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管理規(guī)定,妥善處理涉及校園秩序管理的各種問題,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校園秩序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共同做好校園治安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全體師生員工以及在校園活動的所有人員,都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證學院大局的穩(wěn)定。
第五條: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佩帶?;栈虺钟袑W院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及其他有效證件,否則,保衛(wèi)部門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內。
第六條國內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院黨委宣傳部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外國新聞記者和港澳臺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門或港澳臺辦的介紹信和記者證,并在進校采訪前與學院黨委宣傳部聯系,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第七條外國人、港澳臺人員進入學院進行正常公務、業(yè)務活動,應當經過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并告知學院后,或按學術交流計劃經學院主管領導研究同意后,由學院辦公室安排活動。
自行要求進入學院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經過學院辦公室批準后,方可進入學院。
接受師生員工個人邀請進入學院探親訪友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履行門衛(wèi)登記手續(xù)后進入學院。
第八條依照本規(guī)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guī)定,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安全。
對違反本規(guī)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和本條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師生員工有權向學院保衛(wèi)處報告,保衛(wèi)處可以要求其說明情況或者責令其離開學院。
第九條學生宿舍的管理由學生工作處負責,各系配合管理,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異性。違反此款規(guī)定的,學生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留宿人離開學生宿舍。
第十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院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未經學院有關部門批準,不準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
對于張貼、散發(fā)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誣陷他人的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的當事者,情節(jié)輕微的,學院保衛(wèi)處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在校園設置臨時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裝音響、廣播、電視設施,設置、安裝者應當報請學院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設置、安裝。
除職能部門外,使用學院的廣播、電視設施必須報請學院黨委宣傳部批準,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使用學院廣播、電視設施。在校內舉行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違反規(guī)定的,學院有關機構可以勸其停止設置、安裝或者停止活動,已經設置、安裝的,學院有關部門可以拆除,或者責令設置、安裝者拆除。
第十二條:在學院內舉行集會、演講等公共活動,組織者必須在舉辦3日前向學院保衛(wèi)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目的、人數、時間、地點和負責人姓名,保衛(wèi)處在舉行前24小時內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集會、講演等應符合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四項基本原則,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公民的權利。
第十三條:在校內組織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組織者應當在5日前分別向學院保衛(wèi)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的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姓名,保衛(wèi)處在活動舉行3日前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講座、報告內容不得違反四項基本原則,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條校園內禁止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第十五條禁止無照人員在校園內經商,校園內的商業(yè)網點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學院相關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離開校園。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經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師生員工或其他人員,學院可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保衛(wèi)部門報請公安機關處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我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優(yōu)化校風、學風,加強精神文明的建設,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集會、游行等活動的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師生員工對有關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通過正常渠道積極向學校和當地政府反映。所有人員舉行集會(指非學校、管理部門、教學單位組織的正常的學生或學術活動,下同)、游行必須按法律程序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三條:校園內禁止書寫、張貼大小字報。
第四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外國留學生如需在圣誕節(jié)等帶宗教色彩的節(jié)日舉行活動,需經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簽署意見后,報校長辦公室批準,且只能在外國留學生范圍內舉行。
第五條:校內組織講座、報告等活動,組織者應當在72小時前向學校主管部門遞交申請,由主管部門審批;涉及校外人士的講座、報告等活動,組織者應當在72小時前向學校主管部門遞交申請,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校黨委宣傳部審核。申請中應寫明動的時間、地點、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的姓名以及場地的安全措施情況。學校主管部門應至遲在舉行時間4小時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通知組織者。逾期未通知的,視為許可。
第六條:各單位組織的活動,安全問題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并應就活動安全措施報保衛(wèi)處備案。
第七條:全校師生員工均應嚴格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破壞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學校安排進行的教學、科研、工作和其它活動。
第八條: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guī)定的,學校有關部門可以責令其組織者以及其他當事人立即停止活動。對組織者、策劃者和不聽勸阻的參加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法犯罪者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損害國家財產的,學校有關部門可責令其賠償損失。
第三章治安安全規(guī)定
第九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所有學生一律不準佩帶和私藏管制刀具。
第十條:所有師生員工應加強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和睦相處。校園內禁止酗酒、吸毒、賭博、打架、斗毆、聚眾喧嘩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動。
違反第九條、第十條者視其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對偷盜公私財產者,除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外,是本校臨時工的,還要追究臨時工的負責人和擔保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國內新聞記者人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經黨委宣傳部、學校辦公室同意后,方能在校采訪。
第十四條: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及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進入學校采訪或進行其他活動,必須持省、市政府外事部門或港澳臺辦的介紹信和記者證,并征得學校辦公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同意后方能按指定對象進行采訪。
第十五條:校園內各單位和個人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崗位責任制,不得采用違反安全措施的方法進行操作和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校園內禁止亂接電源、私拉電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用電用火。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故擅自動用和損壞消防器材及設施。
違反第十五、十六、十七條者,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和治安處罰。
第四章校園秩序管理
第十八條:所有人員應愛護校內公共設施,禁止踐踏草坪、攀摘花枝、在校園內遛狗等行為;人人都有義務創(chuàng)造文明、整潔、優(yōu)美、安靜、安全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
第十九條:在校內使用計算機網絡,應遵循國家和學校關于網絡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傳播虛假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條:車輛駛人學校,必須按校內交通標志行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并遵守學校關于車輛管理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需在校園內從事宣傳活動、擺攤設點,須經學校辦公室同意,校黨委宣傳部審核通過,保衛(wèi)處指定地點.,方可進行。未經允許禁止在校內從事宣傳活動、擺攤設點,一經發(fā)現,學校有關部門有權取締。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學校保衛(wèi)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