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用到協(xié)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xié)議書后則有法可依,有據(jù)可尋。大家知道協(xié)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關于一些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1
發(fā)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經協(xié)商一致,且經————公司股東會批準,現(xiàn)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fā)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fā)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fā)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制定規(guī)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jù)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七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fā)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期如數(shù)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fā)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發(fā)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jiān)督本公司的經營范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jiān)督權。
第十二條 發(fā)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fā)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fā)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xié)議,在新的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fā)生重大變更,發(fā)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并要求發(fā)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fā)包,承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發(fā)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fā)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發(fā)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發(fā)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fā)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fā)包方認定,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fā)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制成冊,雙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fā)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的,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發(fā)包方: ——————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2
甲方:全體股東
乙方:王正玉
為了加強華亭正宇、成宇公司經營管理,經20__年元月26日全體股東協(xié)商并征得承包人乙方同意,將公司承包給乙方,具體事宜協(xié)商如下:
一、承包費:每年稅后肆佰貳拾萬元整(420萬元)。
二、承包期限:自20__年元月26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承包期五年,承包期滿,在同等承包條件下原承包人有優(yōu)先承包權。
三、承包期間承包費支付:承包費按年支付,每年分兩次付清,具體每年三月一日支付50%計210萬元,八月一日支付50%計210萬元。
四、承包期間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分五年付清,每年12月30日前付給股東計每年元。
五、其他事宜:
1、乙方承包期間,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其他股東再不能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任何經營管理。
2、乙方承包期間,原股東會制定的財務人事制度廢除,財務方面除應法定計提費用外,其他財務費用由乙方自主按排,人事管理由乙方聘用。
3、乙方承包期間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或停產,乙方可提交股東會商議解決。
4、乙方承包期間應按時付清股東會規(guī)定應付股東承包費及未分配利潤,否則按每日3‰計取滯納金。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
七、本合同自20__年1月26日起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3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茶莊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茶莊, ___________茶莊的經營范圍見營業(yè)執(zhí)照,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第二條 茶莊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茶莊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茶莊現(xiàn)包括一幢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茶莊周圍甲方所有的附屬土地(甲方應提供所有的權屬證書);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__茶莊的財產進行清點。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茶莊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修(如安裝空調、鋪設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權和財務均屬承包財產的范圍之列,甲方應同茶莊的.營業(yè)執(zhí)照一并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該茶莊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茶莊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簽訂后當日,乙方先預付給甲方承包定金______萬元。
第五條 茶莊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合同范本《店鋪承包經營合同》。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六條 茶莊的轉包與轉讓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茶莊。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茶莊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乙方如將該茶莊的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該茶莊,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xié)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茶莊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xié)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甲方有第八條第二款的行為之一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照當年年承包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4
發(fā)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保證人: (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__洗浴房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于 的__洗浴房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對甲方所有的__休閑中心的現(xiàn)狀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閑中心,并保證合法經營。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本協(xié)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xié)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房經營的承包金為______元/年,采取先繳納后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xié)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協(xié)議簽字之日將__洗浴房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將__洗浴房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范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3、乙方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證照的年檢相關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設備享有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__洗浴房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fā)現(xiàn)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房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于洗浴房消防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對于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xié)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愿為乙方在本協(xié)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張退還。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xié)議解除或終止后及時退還保證金。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xié)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xié)議或終止本協(xié)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九、 其它
1、協(xié)議期滿后,甲方如重新對外發(fā)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
2、協(xié)議期滿或解除后,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xié)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xié)議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5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經營主體類型:□農村居民 □城鎮(zhèn)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居民委員會 □企業(yè)法人:□農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
乙方(受讓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經營主體類型:□農村居民 □城鎮(zhèn)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 □企業(yè)法人:□農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
為規(guī)范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依據(jù)《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及用途
地塊名稱 | 面積 (畝) | 等級 | 地類 | 四至 | 用途 | |||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一)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書號: 以土地承包證書登記面積為準,共計 畝。
(二)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三)甲方現(xiàn)通過□轉包 □租賃 □互換 □轉讓 □入股 □作為出資、合作條件 □其他 方式流轉給乙方。
(四)流轉土地上原有附屬建筑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
第二條 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條 土地的交付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經由雙方驗收交接,并辦理《土地交接單》。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資金進行計價(單位:元人民幣):
□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 元。共計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土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其它方式: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合同保證金,保證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日內,甲方在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后,將剩余保證金一次無息返還乙方。(憑原始收據(jù))。
第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款。監(jiān)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開發(fā)和保護土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土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土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應屬于甲方并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其他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fā)現(xiàn)原轉出的土地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土地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礙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xié)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第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權依法按規(guī)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依法辦理土地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四)不得閑置拋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土地內進行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土地造成損害的行為,在流轉土地內發(fā)生破壞土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管理規(guī)定開發(fā)利用,不得擅自改變農業(yè)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壞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七)對所流轉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轉協(xié)議的水系、道路、建筑設施等農村集體資產應協(xié)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如需使用或變更必須征得甲方及發(fā)包方同意。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應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xù)履行,流轉價款應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經營該流轉土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xù)流轉經營,應在合同期滿后 日內將原流轉的土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土地妥善處理。未收獲農作物的處理約定為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第九條 特殊情況下的利益分配及資源處置
流轉期間土地被征收、征用時利益分配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證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間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土地手續(xù)不合法,或土地經營權屬不清,產生權屬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防礙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給流轉土地造成損害,或者擅自改變農業(yè)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資源嚴重破壞,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shù)剞r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讓方、受讓方、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農業(yè)主管部門 、 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流轉土地四至范圍附圖;
3.流轉土地經營權基本情況信息;
4.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復印件;
5.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出具的相關材料;
6.屬再次流轉的,出讓方應提供原出讓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的相關證明材料;
7.其他。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6
發(fā)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承包客運出租汽車營運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承包標的及條件
甲方提供一輛營運證照齊全、設備完好的客運出租汽車給乙方承包。乙方須具有駕駛執(zhí)照、出租汽車從業(yè)人員資格證等必備合法手續(xù),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
車型 ;顏色 ;車號 ;
發(fā)動機號 ;車架號 ;
《機動車行駛證》車輛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權證號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標準及交納方式
(一)承包金額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甲方按每月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承包費。每月固定收取 元,或各年按以下標準交納: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七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二)甲乙雙方協(xié)議承包費按月( )、半月( )、周( )收繳。乙方須在每月 、 、 、 日按時以現(xiàn)金方式足額向甲方繳納。
第四條:各項費用承擔
(一)甲方負責承擔車輛購置的成本費用以及營運車輛必備的配套設施的費用;
(二)甲方負責繳納經營權有償出讓金;
(三)甲方負責繳納國家規(guī)定收繳的各項稅(費);
(四)甲方負責繳納承包車輛的保險費;
(五)乙方負責營運車輛的燃、潤油費和車輛日常修理、維護費,以及營運車輛日常經營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甲方繳納的各項費用以每月收取承包費的形式收回。
第五條:車輛保險
(一)甲方負責購買車輛保險險種包括:
1、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2、車輛損失險;3、全車盜搶險;
4、第三者責任險;5、車上人員責任險;6、其他
。
(二)甲方負責承擔未按前項約定實際購買相關保險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承擔自身責任造成的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相關費用,包括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和超出保險賠償額度的相關費用。未約定購買本條第(一)項內容以外的險種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擔保
在簽訂本承包合同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下列第( )項擔保方式,作為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的擔保。擔保人對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事人可依本合同規(guī)定另立擔保合同。)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擔保人財力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lián)D芰γ黠@下降或喪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擔保人。
(一)保證。乙方提供具有償還債務能力的單位
或自然人 為乙方擔保,保證人為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二)抵押。乙方以自有房產( )、車輛( )或以
的房產( )、車輛( )作抵押(在括號內劃√),作為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的債務的擔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后,應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三)定金。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出租汽車價款的20%)。合同履行完畢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由乙方收回。乙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聘用駕駛員
(一)乙方可以在承包期內聘用一名駕駛員輪換駕駛,聘用的駕駛員必須向甲方申報,經甲方審核備案并辦理相關的營運手續(xù)后,方可駕駛營運車輛。
(二)乙方對所聘用的駕駛員從事的營運行為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擔經濟賠償連帶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擁有被承包車輛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和有效期內的出租汽車經營權;
(二)負責乙方及聘用駕駛員的職業(yè)道德、經營行為、服務質量、業(yè)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教育、檢查和管理,及時傳達、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落實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對出租汽車從業(yè)人員管理方面提出的職業(yè)要求和規(guī)范;
(三)對乙方及其聘用駕駛員的經營服務行為實行管理,隨時受理乘客投訴和其他有關事案。負責投訴糾紛調解,有權糾正乙方不規(guī)范經營行為;
(四)遇搶險救災、突發(fā)事件處理等情況時,根據(jù)政府指令,可以調度乙方承包的車輛使用,并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五)督促乙方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設施、裝備和標識的完好;
(六)及時辦理相關營運手續(xù),隨車攜帶的憑證應及時交付乙方。提供營運所需的車費發(fā)票,及時辦理車輛、營運證照的年審和督促車輛按期維護、檢測、技術等級評定;并承擔延誤辦理影響乙方營運的責任;
(七)及時繳納各項稅(費)和辦理保險手續(xù),對繳納的各項稅(費)、保險收據(jù)等應向乙方明示,收費項目、標準應上墻公示;
(八)收取乙方承包費及有關費用時,應出具正規(guī)發(fā)票或合法憑證;
(九)在乙方承包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及時與保險公司聯(lián)系協(xié)調,辦理事故車輛及人員的出險、索賠以及善后處理事宜。需要甲方先行墊付事故費用的,待事故處理完畢后,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受理乙方關于公司建設和發(fā)展的意見、建議和投訴,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依法享有承包收益權;
(二)有權拒付甲方收取的不符合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或者本合同約定以外的相關費用;
(三)有權對甲方不能及時辦妥相關營運手續(xù)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要求補償或賠償;
(四)監(jiān)督甲方的經營管理行為,有權對其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舉報或投訴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五)與聘用駕駛員一道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對經營行為的檢查,切實做到車容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guī)范、設備完好、行車安全、按時交費;
(六)愛護、妥善保管承包的營運車輛,不得擅自拆改車輛,執(zhí)行甲方提出的車輛維護和更新計劃;
(七)不得擅自轉租或轉包承包車輛,不得以質押、留置或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承包車輛;
(八)按合同約定范圍使用車輛,不得將營運車輛交給無從業(yè)資格的人員營運,不得利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不得違規(guī)參與上訪滋事,危害社會安全穩(wěn)定;
(九)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積極配合辦理車輛及相關人員的出險、索賠及善后處理事宜,并承擔相應責任。在交通事故停駛期間,應照常繳納承包費用;
(十)積極參加行業(yè)管理部門及甲方組織的文明行業(yè)創(chuàng)建和安全行車評比活動。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時,可按國家政策變更合同相應條款;
(三)合同的變更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行業(yè)管理部門規(guī)定,不得損害合同當事人及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時,乙方應將承包車輛及附屬設施、證照等返還甲方。
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約定情形出現(xiàn)時,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未繳納月承包費,經書面催告 天仍不繳納的;
2、乙方擅自拆改車輛,或擅自將車輛用于質押、變賣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車輛的;
4、乙方利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者因觸犯刑律被剝奪人身自由的;
5、乙方嚴重違反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蠻違法經營,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喪失勞動能力,經有關部門出具鑒定結論或證明材料的;
2、甲方違反政府有關規(guī)定濫收費用,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的;
3、甲方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yè)或吊銷許可證的。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合同終止后,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及已發(fā)生的債務的清償。合同終止后,車輛由甲方收回。已達報廢條件的,應依法辦理報廢手續(xù),車輛殘值歸甲方。
(一)本合同期滿,合同終止。自合同終止日起 天內,乙方將營運車輛、附屬設備和相關證照、手續(xù)返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滯留車輛及隨車證件。乙方如在合同期滿后繼續(xù)承包,可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二)甲乙雙方協(xié)議或依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終止。
(三)承包車輛損毀、滅失,致使無法繼續(xù)營運的,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除因本合同約定情形外,擅自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元,或按
標準計算;
(二)因甲方責任導致乙方無法上路合法營運或被處罰,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乙方不按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承包費的,從繳費截止之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拆改車輛,或者擅自轉租、轉包承包車輛,或者以質押、留置等方式私自處分承包車輛的,按 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合同終止后,乙方未按期歸還車輛、附屬設備及相關證照手續(xù)的,以繼續(xù)按月計收承包費形式承擔違約責任。
(六)
。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交通行業(yè)主管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按下列第 種方式予以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的約定,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與本合同條款相抵觸。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各備案一份(設定保證或抵押擔保的,相應增加合同份數(shù))。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設立定金條款的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單位地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駕駛證號:
委托代理人 從業(yè)資格證號:
傳 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7
合同編號:
市場經營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場內經營者(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若干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進場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市場營業(yè)用房(攤位)狀況
甲方將坐落于 內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附件 )的市場營業(yè)用房(攤位) (①出租給乙方;②提供設施和物業(yè)等服務)。用途以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時間、方式
3.1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元。
其他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元。其中包括:
。
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
3.2支付時間、方式
租金應于(每月、季、年) 日結算。
其他費用應于(每月、季、年) 日結算。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_______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營業(yè)用房(攤位)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督促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商的權利;
(2)有要求乙方更換違規(guī)從業(yè)人員的權利;
5.2甲方義務
(1)具有租賃營業(yè)用房(攤位)的經營范圍,并核驗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日常經營所基本的條件和相關設施,同時須加強對日常設施的保養(yǎng)、維護;
(3)不得隨意變動市場用途和布局,無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
(4)須制定消費者投訴接待制度,落實專人負責,作好調解工作,作好記錄,并將有關情況轉交有關部門;
(5)負責對出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的正常維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維修,維修的費用在租金中折算。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權利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
(2)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營業(yè)用房(攤位),因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對所承租的營業(yè)用房(攤位)進行修繕、裝修的權利;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擔負。
6.2乙方義務
(1)應當在承租的營業(yè)用房(攤位)內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其它經營許可證;
(2)經營的商品購自合法渠道,并提供正規(guī)的產品合格證明和進貨憑證,建立購銷臺帳。不銷售假冒偽劣摻雜使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須向商品購買者出具由本市稅務部門監(jiān)制的統(tǒng)一發(fā)票或者其他購物憑證;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對承租營業(yè)用房(攤位)及相關設施的損壞,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負擔修理費用或者對損害部分予以賠償;
(5)合同期內,如乙方因情況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的 %計算。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合同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或者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被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出售摻雜使假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yè)用房(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的;
(4)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營業(yè)用房(攤位)的,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5)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水電費、 等費用的。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擅自變更營業(yè)用房(攤位)的位置、布局而影響乙方經營的;
(2)擅自變更市場營業(yè)用房(攤位)的用途而影響乙方對租賃營業(yè)用房(攤位)的使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守合同、重信用。本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 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使營業(yè)用房(攤位)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本合同即自動終止。
第十條 續(xù)租
10.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xù)租賃該處營業(yè)用房(攤位)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xù)租作出書面答復。如甲方同意續(xù)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 日內,甲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xù)租,租期、租金同本合同。
10.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營業(yè)用房(攤位)的優(yōu)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營業(yè)用房(攤位)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xù)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 日內將租賃的營業(yè)用房(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tài)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解決,或者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
13.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fā)生變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13.2對涉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的商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檢測合格報告或者對商品進行抽樣檢測。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檢測合格報告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該商品在市場內進行銷售。
13.3
。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以書面形式約定。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市場經營服務機構(蓋章): 場內經營者(蓋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篇8
_____省_____市_____縣(市、區(qū))
發(fā)包方:_____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組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承包方: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戶主(農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成員(家庭承包方式):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lián)系方式 | 與戶主關系 |
1 | ||||
2 | ||||
3 | ||||
4 | ||||
5 | ||||
…… |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協(xié)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情況
發(fā)包方將宗、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發(fā)包給承包方,承 包期共年。
承包林地基本情況信息表
宗地序號 | ||||
不動產單元號 | ||||
林地集體所有 / 國家所有 | ||||
承包經營權 / 經營權 __ | ||||
林木所有權 / 林木使用權 | ||||
地塊名稱(小地名) | ||||
林班號 | ||||
小班號 | ||||
面積(畝) | ||||
四至界線 | 東 | |||
南 | ||||
西 | ||||
北 | ||||
公益林 / 商品林 | ||||
人工林 / 天然林 | ||||
樹種 | ||||
起始日期 | ||||
終止日期 |
備注:__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寫承包經營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寫經營權
第二條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1. 林地承包價格為元/ 畝·年,承包期為年,合計 元人民幣。
2. 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總額為 元人民幣。
3.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總額為 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 現(xiàn)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
其他方式支付: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權利
(1)發(fā)包方有權監(jiān)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fā)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fā)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fā)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當?shù)亓謽I(yè)發(fā)展規(guī)劃完成造林任務。
2. 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設立擔保物權。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xié)助承包方申請不動產權證并提供有關辦證手續(xù)。
(5)協(xié)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內,經發(fā)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在承包期限內,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fā)包方備案。
(3)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并向發(fā)包方備案。
(4)以家庭聯(lián)戶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各聯(lián)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分戶經營的,在發(fā)包方的組織下,經協(xié)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jù),訂立分割分戶承包合同,明確四至界線和林地林木權利,并依法申辦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xù)。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承包。
(6)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 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置荒蕪。屬于生態(tài)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變其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fā)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 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
(6)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yè)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7)配合發(fā)包方執(zhí)行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林業(yè)總體規(guī)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 參與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yè)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 特別約定
(一)發(fā)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其他方式發(fā)包(含“四荒地”)的,應提供:
1. 發(fā)包土地的《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
2. 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決議記錄復印件;
3.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意見書或同意發(fā)包的證明材料。(注:發(fā)包給本集體經濟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
(二)其他: 。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fā)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 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未繼續(xù)承包林地的,承包方應當在合同期滿后 30 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fā)包方;未如期交還的,發(fā)包方有權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約定的處理方式為:□將林木折價給發(fā)包方,□延長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畢。□其他 。涉及產權變動的,應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xù)。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六)合同期滿后,發(fā)包方可依法再行發(fā)包或延包。再行發(fā)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fā)包方發(fā)包地手續(xù)不合法或因發(fā)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fā)包方違約,由發(fā)包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fā)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fā)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fā)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30 日不繳納的,發(fā)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fā)包方有權終止合同, 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政府等進行調解 ; 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shù)剞r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跸蛴袡喙茌牭娜嗣穹ㄔ禾崞鹪V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由發(fā)包方、承包方、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級林業(yè)主管部 門、 、_____各執(zhí)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fā)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