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運輸合同范本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砗I线\輸合同范本通用5篇,希望大家喜歡!
海上運輸合同1
承攬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主: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guī)格、質量、數量、加工費等。
第二條 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等。
(加工定作物樣品需要封存的,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當保存,作為檢驗的根據)
第三條 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等。
第四條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guī)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
第五條 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等。
第六條 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guī)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guī)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guī)定的履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guī)定的履行期以外發(fā)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fā)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物價局、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承攬方: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上運輸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
計劃外托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經雙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天內集中于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yè)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xù)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guī)第三條規(guī)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fā)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yè)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jiān)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fā)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guī)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充分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簽章)開戶銀行:______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簽章)開戶銀行:______帳號:___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海上運輸合同3
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對運輸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受到尊重、保證安全,這是從事海上客運的企業(yè)所必須滿足的。但是,海上客運的安全狀況卻不容樂觀。因為海上旅客運輸的運輸環(huán)境復雜,自然條件、船舶的技術狀況以及船公司的管理水平等都可能成為影響海上客運安全的不良因素,從而使得選擇海上客運的旅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人身權益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為了更好地維護旅客的利益,在海上旅客運輸中建立承運人強制保險制度是最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 海上強制責任保險概念辨析
強制保險又稱法定保險,是指國家以法律法規(guī)的形式規(guī)定保險對象、保險責任和保險險種。保險合同的簽訂不管投保人和保險人是否愿意,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投保的保險。保險人有接受投保的義務,投保人有投保的義務,強制保險只能基于法律的規(guī)定而開辦。經投保發(fā)生效力的強制保險和自動發(fā)生效力的強制保險是強制保險的兩種形式。
(一)自動發(fā)生效力的強制保險
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不論投保人是否履行投保手續(xù)、或交納保險費或者履行續(xù)保手續(xù),保險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依法當然發(fā)生。我國現行的鐵路、輪船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均屬此類保險。這種類型的強制保險現在適用的范圍愈來愈小,不具有普遍意義或者代表性。
(二)經投保發(fā)生效力的強制保險
法律規(guī)定投保人必須投保而與保險人之間訂立保險合同,保險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之后發(fā)生。經投保發(fā)生效力的強制保險,若投保人不依法投保,保險的效力并不當然發(fā)生,但法律對投保人不投保的行為將給予相應的制裁。法律制裁不投保的投保人之目的,在于迫使符合強制保險條件的投保人投保法定的強制保險。
目前,在海上旅客運輸中,因為以自愿為基礎的保險制度難以最大限度地實現保護受害人利益的政策目標,承運人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如果不就其對旅客的人身傷亡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進行投保,那么對受害人(旅客)而言,其利益即得不到充分保障。③所以,在海上旅客運輸領域,國家為貫徹保險的基本目標,應推行對受害人(旅客)的法律保護措施,以強制性為本質特征,要求承運人必須就其營運中對旅客所造成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進行投保。適度推行強制保險,具有廣泛和重要的適用的價值,有利于保險的基本政策目標的實現,也符合強化保護受害人利益的需求。
二、 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保險的性質
依據《雅典公約》和國內法律的規(guī)定,一旦發(fā)生海上客運事故,承運人將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保險的性質是責任保險。《保險法》中規(guī)定:“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付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責任保險的意義在于:第一,具有分散責任的功效,將集中在一個船東或一個航運企業(yè)的責任,分散于社會大眾,做到損害賠償社會化。第二,實現民事責任的基本目標——保護受害人的利益。民事責任的首要功能在于填補受害人的損害。海上旅客運輸強制承運人投保責任險,可以使旅客獲得及時的賠償,特別是在承運人清盤或破產不能對旅客承擔賠償責任時。第三,應付索賠的便利。在責任保險中,旅客可以直接訴訟,這使得旅客對保險人有直接請求賠償的權利,減少了索賠的煩瑣。④
長期以來,在責任保險領域中,僅將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作為責任保險的標的。一般認為,責任保險的標的僅限于非故意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為合同義務的不履行而導致的賠償責任
不得作為責任保險標的。美國作為責任保險最發(fā)達的國家之一,法院的判例絕大多數將合同責任排除于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但我們認為海上旅客運輸承運人強制責任險的標的)損害賠償責任,既包含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又包含違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違約責任的形式應包括賠償損失、繼續(xù)履行、支付違約金、定金責任以及違約補救等內容。 在現行的海商法中,雖然《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69clc)及《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簡稱hns公約)及建立了承運人強制保險的制度,但其強制保險的標的只是船東侵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對于有毒有害物質的損害賠償責任和油污損害賠償責任而言,因為公約規(guī)定損害為“運油船舶之外”的損害,所以,承運人的責任通常僅是由單一的侵權責任而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這與傳統(tǒng)理論上的責任保險的標的不相抵觸。
承運人如依公約規(guī)定(如《69clc》的規(guī)定),強制投保了船東責任險,就可將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因而分散了承運人的責任,也可以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與承運人之間簽訂有旅客運輸合同,一旦發(fā)生事故,造成旅客人身傷亡,那么承運人即違反了與旅客所訂立的海上旅客運輸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保證旅客運送安全的義務”,而構成違約;同時,承運人不但侵害了旅客的生命、健康權,還構成了侵害人身權的侵權。這樣,承運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就構成了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
三、我國對海上旅客運輸進行強制責任保險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 我國雖沒有加入20__年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雅典公約議定書》, 但在借鑒海上旅客運輸強制保險制度意見上分歧不大, 只是在借鑒時間上存在分歧。如, 一種觀點認為, 我國的海上運輸制度現在沒必要進行修改, 而且該公約目前尚未生效, 許多國家均對之采取觀望態(tài)度, 在此種形勢下提出與新公約接軌, 未免過于草率。待公約在我國生效之后, 再為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而修正海商法亦為時不晚。我們認為, 應該借鑒公約的合理內容, 依據我國的國情, 同時適當超前立法, 建立起我國的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我國有關海上旅客運輸的法律規(guī)定主要是《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運輸合同”,基本參照了《1974 年雅典公約》,僅規(guī)定有承運人對事故承擔責任的賠償原則和責任限額,沒有涉及強制責任保險和直接訴訟制度。除了責任限額的規(guī)定外,第五章的規(guī)定適用于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中國港口間的旅客運輸合同——承運人承擔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國際海上旅客運輸中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46,666sdr。而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發(fā)布的《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中規(guī)定:“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是指案件的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業(yè)過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賠償案件”,并規(guī)定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的賠償責任限額為80萬元人民幣。顯然,這與我國《海商法》第五章的規(guī)定是矛盾的,因為根據《規(guī)定》關于“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的定義,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無疑也是涉外的,46,666sdr約合47萬人民幣,與80萬人民幣的差距不可忽略。當發(fā)生此類人身傷亡案件時,如何適用法律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
近些年來,作為海商保險立法的重要問題之一的責任保險,呈現強化并強制化的立法趨勢。目前,國際上大多數國家越來越傾向于海上旅客運輸傷亡的索賠方既可以直接向事故船的船東索賠,也可以向責任保險人索賠。日本政府已經立法給予國內海上旅客這種權利,及日本國內海上旅客可以選擇向事故船的船主或責任人索賠。而且,《華沙公約》有關航空旅客運輸的部分也作出了修改,這些修改給予了旅客所有的前述權利,目前在海上保險中建立第三方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問題已逐漸提上日程,該制度的核心是通過強制保險使海上事故受到損害的第三方可以選擇向事故船舶的船東或者責任保險人索賠。
四、我國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的制度建構
航運業(yè)本身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們對海上旅客運輸進行強制保險時要注意到航運業(yè)、海上保險
業(yè)和旅客之間的利益平衡,既要考慮到航運業(yè)的國際化需求,又要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為了更好地推進海上旅客運輸強制保險,應該解決以下問題。
(一)保險條件和形式
由于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制約,我國尚不能承受《雅典公約》所規(guī)定的責任限額(將在下文詳細論述),制定合理的國內立法成為建立海上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立法模式的最佳選擇。目前,交通部正在起草《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則》(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則草案》),擬針對從事沿海旅客運輸和沿海液貨危險品運輸的船舶引入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根據《管理規(guī)則草案》第6條的規(guī)定,沒有進行強制責任保險或取得財務保證的船舶將沒有資格從事沿海旅客運輸。然而此草案針對的僅是沿海旅客和液貨危險品運輸,對于國際線路運輸并無效力。
應選擇在我國《海商法》中補充強制保險制度的內容, 要求相應的海上旅客運輸船舶的承運人對旅客在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人身傷亡必須進行責任保險或取得相應的財務保證。 可以采納《雅典公約》議定書的相應規(guī)定, 對于已有效實施保險或取得財務證明的承運人, 由我國港務監(jiān)督機關簽發(fā)或核發(fā)《雅典公約》第四條擬規(guī)定的“證書”。對國有船舶, 如果沒有進行保險或取得財務擔保, 則應備有一份我國港務監(jiān)督機關簽發(fā)的證書, 聲明該船為國有, 并在相關條款規(guī)定的限度內承擔責任。
(二)投保主體
因為發(fā)生的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可能會是巨額的,風險極大的,影響通常是多方面的,所以有觀點認為應當對保險人的資格加以限定,明確投保的主體??梢苑滦А?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做法,立法要求承運人投保強制責任險,具體的保險人則由那些具有實力的保險人或保賠協(xié)會擔任。
在海上航運實踐中,經營者與船舶的所有者兩者的身份一般是分開的,船舶所有人將船舶以期租或光租方式交給承租人來經營,光船承租人可以將光租的船舶再進行轉租,承租人與乘客形成運輸合同,在運輸合同中成為承運人。承運人在整個過程中不是一個穩(wěn)定的連接。如果將強制保險的投保人規(guī)定為承運人,就無法達到強制的效果。在與油污有關的國際公約中,都把船船所有人規(guī)定為強制保險的投保人。相對于承租人來說,所有人具有相對的穩(wěn)定性。且一般情況下都具有更強的財務實力,當船舶所有人違反規(guī)定,沒有投保強制險時,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可更好地采取懲罰的措施。
(三)合理限額問題
合理的限額,關系到保險人、投保人和旅客三者之間利益平衡問題。我們采納海上旅客運輸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立足點應以我國的理論與實踐發(fā)展為基礎,海商法的法律移植要以是否有利于我國海事法制目標的實現,以及能否確保我國海事法律體系內部的邏輯自洽性為前提,不能僅僅以同國際接軌為目標,應該堅持本土化原則。責任限額制定,要從對受害方的救濟程度、航運企業(yè)的承受能力以及我國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出發(fā)。
依據《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中的規(guī)定,財務保證的數額或保險金額應依照船舶所有人的責任限額確定。秉承這一理論,在確定海上旅客運輸中承運人的強制責任保險的財務擔保的數額或保險金額時,也應按照海上旅客運輸中承運人對旅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辦理,即46,666個計算單位乘以該船舶的證書所注明的載客定額11。承運人投保的金額能否超過這一數額,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應該制定合理的限額。責任限額是保障保險人得利益的工具。許多國家都規(guī)定即使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喪失了責任限額,保險人還可以繼續(xù)享受限額,所以制定合理的限額標準是十分必要的。
結合我國旅客運輸實際,對承運人應當施加更為嚴格的責任,對于因航運事故和船舶自身缺陷所導致的旅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對于其他旅客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則改變我國現行法律的規(guī)定,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從而提高承運人對航運安全的注意,保證旅客運輸的安全性,并給予受害人更為妥善、積極的保護。
海上運輸合同4
_____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經雙方協(xié)商,特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運至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貨物于_______天內集中于__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yè)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xù)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guī)第三條規(guī)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fā)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o.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卸作業(yè)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jiān)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fā)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___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全船的運費的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港口收費規(guī)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___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充分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海上運輸合同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yè)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 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xù)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guī)第三條規(guī)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起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完畢起航后,即發(fā)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領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貨作業(yè)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jiān)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fā)生的損失外,對運送 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 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的運費的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 港口收費規(guī)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依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充分協(xié)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年 月 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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