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的歷史人物典故有哪些(2)
漢朝的歷史人物典故篇二:漢沖帝劉炳
漢沖帝劉炳,繼位的時候年僅兩歲半,是東漢王朝的又一個娃娃皇帝。沖帝的生母是虞貴人,雖然虞貴人的兒子做了皇帝,但是受益的是梁太后及其娘家梁氏家族。
梁家上一代掌門人梁商,不愧為一代忠良和仁厚長者,他一生謙恭謹慎,忠君愛國,贏得了朝野的普遍支持。但是老子英雄兒渾蛋,梁家的新一代掌門人——梁商的兒子梁冀,卻是一個專橫跋扈的權臣。
梁冀外貌兇悍,“聳著像鷂鷹似的雙肩,生著豺狼般兇光直射的雙眼”,冷不丁看誰一眼就能嚇人一跳。梁冀不僅繼承了梁商的爵位,還繼承了梁商大將軍的職位,唯獨沒有繼承梁商謙恭的德行。
梁商還活著的時候,梁冀就常干些不法之事。他嗜飲酒、愛女色、好賭博,斗雞走狗、騎馬射箭樣樣精通。梁商讓梁冀做河南尹,梁冀就在任上搞暴政,干了不少非法之事,只是梁冀很狡猾,這些總能瞞過父親。有一次,梁商的一位老朋友洛陽令呂放跟梁商說了些梁冀做的壞事兒,梁冀知道后,恐怕父親會因此察覺自己的惡行,竟然把呂放給殺了。殺完人,梁冀又一面嫁禍于他人,一面假惺惺地保舉呂放的弟弟繼承呂放留下的職位。結果梁商不僅沒有懷疑梁冀,反而更看好這個兒子了。
梁冀就是這樣一個兇暴、殘忍、陰險、狡詐的家伙,這樣的人掌權,虞貴人及其一家當然不可能從小皇帝劉炳的身上分到半分利潤。結果虞貴人沒得到太后的封號,只被稱為“大家”,虞家也沒有得到什么特別的封賞。梁冀專權的第一戰(zhàn)大獲全勝。
梁冀擁立小皇帝劉炳,又排斥了虞貴人及其家族,作為梁太后的兄長,梁冀開始“侈暴滋甚”,就是說過度兇暴,而且兇暴程度不斷升級。
就在梁冀準備進一步“滋甚”的時候,小皇帝劉炳給他來了個“非暴力不合作”,永嘉元年(公元145年)正月,在位僅半年,年齡只有3歲的劉炳因病去世了。
劉炳一死,梁冀心里這個氣呀,小孩兒當皇帝,對自己專權太有利了,現在死掉了,如果換個成年人做皇帝,自己的日子當然就沒那么好過了。可是朝臣們成心跟梁冀作對,以太尉李固為首提出擁立“年長有德”的清河王劉蒜。梁冀當然是堅決反對,最終梁冀以其霸道再次獲勝,選擇了年僅8歲的劉纘做繼承人,勢將專權進行到底。
漢朝的歷史人物典故篇三:敢對權貴下狠手
漢景帝七年(前 150年),郅都遷升為中尉,掌管京師治安,親領北軍。他執(zhí)法不阿,從不趨炎附勢,或視權臣臉色行事。皇親國戚、功臣列侯犯法,郅都不論何官何人,一律以法懲之。列侯宗室對部都是又恨又慎,見他皆側目而視,背后稱他為“蒼鷹”,喻指他執(zhí)法異常兇猛。
當今“廉政”一詞頻繁見諸報章,追本溯源,其本來的涵義與“廉正”相同——“廉”為官德,“政”者“正”也。
《晏子春秋》記載說:“(齊)景公問晏子曰:‘廉政而長久,其行何也?’晏子對曰:‘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濁無不污涂,其清無不灑除,是以長久也。’”晏子以水的品性比喻為政之德,認為只有像水那樣保持至清之德,才能滌除塵垢,使政治永遠保持清明公正。(圖:漢景帝時郅都以嚴酷聞名)
專講古代政制的儒家經典《周禮》則主張從六個方面考核官吏的廉德,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稱為“六計”。就是說,一個官員必須具備善良、能干、敬業(yè)、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才算“廉”。這實際上已經是較為成熟的廉政制度設計了。
而《論語·顏淵》則記載了儒家創(chuàng)始人孔子關于“政”的一個非常恰當的詮釋。他在回答季康子問“政”時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也即政治的根本要義就是公正無私、光明磊落。如果執(zhí)政者帶頭做到公正無私,下面的官員就不敢以權謀私了。由此可見,古人所謂“廉政”的本來涵義,指的是清廉公正的政治。
由于民眾對暴政的反抗及對善政、仁政的追求與擁護,也由于歷代進步思想家對天下為公、以民為本、仁政德治、勤政愛民、廉潔奉公、誠信守法等等樸素民主思想與道德人文思想的堅持與弘揚,因而在中國政治傳統(tǒng)中形成了一個優(yōu)秀的廉政傳統(tǒng),并且涌現了許多真儒、清官和廉吏,西漢的郅都就是其中一位。
據司馬遷《史記》記載,郅都為有史以來“酷吏”第一人。值得注意的是,漢時的“酷吏”是不能和后來的來俊臣之流等同視之。漢時的“酷吏”之“酷”在于他們對權勢從不手軟,執(zhí)法如山。郅都為官忠于職守,公正清廉,對內不畏強暴,敢于捶撲豪強權貴;對外積極抵御外侮,使匈奴聞名喪膽。郅都被時人稱為酷吏“蒼鷹”,而后人譽他為“戰(zhàn)克之將,國之爪牙”。
張慶捷《三晉歷史人物》中對郅都事跡有精彩描述。漢文帝時,郅都踏入仕途,初任郎官,為文帝侍從。漢景帝繼位,郅都被晉為中郎將。他性格耿直,“敢直諫”,也能拋開情面,“面折大臣于朝”。很快便得到漢景帝的重視。
漢初,豪強地主勢力迅速膨脹,橫行鄉(xiāng)里,目無國法。濟南 郡的閑氏家強,仗著宗族戶多人眾,稱霸地方,屢與官府作難。地方官循于常法,“莫能制”,于是漢景帝拜郅都為濟南太守。郅都采取以暴制暴的酷烈手段,到任即捕殺閑氏首惡,推行嚴法,開西漢以嚴厲手段打擊豪強之先河。濟南郡首惡被誅,“余皆股栗”,不敢再與官府對抗。他在任一年多,號稱難治的濟南,形勢非常安定,“郡中不拾遺”。郅都雷厲風行地摧折濟南豪強,影響極大。
漢景帝七年(前 150年),郅都遷升為中尉,掌管京師治安,親領北軍。他執(zhí)法不阿,從不趨炎附勢,或視權臣臉色行事?;视H國戚、功臣列侯犯法,郅都不論何官何人,一律以法懲之。列侯宗室對部都是又恨又慎,見他皆側目而視,背后稱他為“蒼鷹”,喻指他執(zhí)法異常兇猛。
漢景帝原太子劉榮,因其母栗姬失寵被廢為臨江王。漢景帝中元二年(前 148年),他又因侵占宗廟地修建宮室犯罪,被傳到中尉府受審。郅都責訊甚嚴,劉榮恐懼,請求給他刀筆,欲寫信直接向景帝謝罪,郅都不許。竇太后堂侄魏其侯竇嬰派人悄悄送給一劉榮刀筆,劉榮向景帝寫信謝罪后,在中尉府自殺。竇太后聞訊大怒,深恨郅都不肯寬容,責景帝將他免官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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