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
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5篇
隨著農村土地的深化改革,我國的農村土地租賃存在著不同的形式,那么土地租賃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于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歡迎大家來閱讀。
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1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guī)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tài)優(yōu)先、優(yōu)化種植結構,發(fā)展避災高產、優(yōu)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yè)化經營的現(xiàn)代生態(tài)農業(y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tǒng)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成都市龍泉驛區(qū)規(guī)劃確定并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區(qū),總面積約2000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注為準)。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shù)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xiàn)金方式全部結清,20__年至20__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jiān)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qū)政府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xù)租賃的優(yōu)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zhí)行龍泉驛區(qū)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q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規(guī)范的企業(yè)法人執(zhí)照及相關手續(xù)。經營時要按照區(qū)示范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雙方協(xié)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xié)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qū)及管理區(qū)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yè)執(zhí)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guī)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yè)規(guī)范注冊手續(xù),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xù)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qū)現(xiàn)行生態(tài)農業(yè)示范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通過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___以北、現(xiàn)________以西與___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fā)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xiàn)________西邊;
南至:與______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shù)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yè)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fā)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fā)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xù)承包經營,雙方續(xù)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fā)生分歧,協(xié)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fā)生糾紛由___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________鄉(xiāng)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3
發(fā)包方:___市___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zhèn)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fā)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zhèn)人民政府的批準?,F(xiàn)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guī)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shù)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jiān)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yè)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qū)、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yè)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shù)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
乙方超出合同規(guī)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zhèn)人民政府及農業(yè)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xù)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份。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fā)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__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4
甲方(發(fā)包方):委員會
乙方(承包方):
為了規(guī)范農村土地承包,穩(wěn)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經村民大會表決通過,以公開協(xié)商方式將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以租賃經營方式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將租賃轉的土地用于: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的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三、土地租賃時限
土地租賃期限__年,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更改土地租憑年限不足__年時,甲方應用另立合同的方式無條件向乙方補滿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賃租金
1、租賃期限內,土地租賃總租金人民幣合計萬元。
2、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租賃承租權。
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五、土地租賃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賃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租賃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租賃土地為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面積畝,四至界限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類型為:荒山。
七、租賃土地交付
在20年月日前,甲方應當將租賃土地交付給乙方。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續(xù)租時,按本合同約定收回租賃土地。
2、義務:
①協(xié)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土地,幫助協(xié)調本村與乙方之間發(fā)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賃租金。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無論種植、養(yǎng)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預;
②租賃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征占補償標準,有權獲得與乙方投入相應的補償;
③可以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出租或發(fā)包給他人經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對租賃土地,乙方有權重新進行規(guī)劃改造,規(guī)范經營。
十、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賃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與此同時,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全部投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3、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該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
租賃期內地上青苗、附著物基礎設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乙方投入額的十倍予以賠償,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zhí)行,由甲方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yè)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終止或租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yè)基礎設施、設備屬土地發(fā)包方所有。
2、乙方對投資建設的農業(yè)基礎設施、建筑物、附屬物、附屬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臵權,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予以現(xiàn)金收購。
3、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種植的經濟作物、苗木、果樹等難以移植的,由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予以現(xiàn)金收購。
4、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進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對乙方予以合理補償(具體以審計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如果乙方從事農業(yè)經營項目,爭取的國家政策扶持及有關資金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4、雙方約定:本合同不因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簽訂本協(xié)議前,甲方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賃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方協(xié)助乙方申請縣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
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鑒證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鑒證方:(簽章)
鑒證經辦人:(簽章)
年月日
農村個人土地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經協(xié)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自愿將位于第村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yè)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稻谷,共計每年支付公斤(大寫:)稻谷,按稻谷當年當?shù)卮笞谏鲜袝r均價折算現(xiàn)金。
2.現(xiàn)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元(大寫: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jiān)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yè)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xiāng)環(huán)境規(guī)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xié)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的規(guī)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yè)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shù)卣峁┑囊?guī)模性產業(yè)發(fā)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xù)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權,并于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xié)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抵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于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shù)葰w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當事人可以采取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并報村委會備案。
發(fā)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后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其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fā)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xiāng)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鄉(xiāng)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