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的承包合同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1
為了發(fā)展經濟,開發(fā)林地資源,經四口沖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zhèn)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葉延凱(以下簡稱為乙方),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四口沖老桑場及老茶場的林地共計叁佰畝,承包給乙方,四界為:老桑場林地下至水庫邊,上至山岡,西至水庫溢洪道山更,東至段順華菜園地山更:老茶場地東至黃泥岡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礦橫路,下至查細久樓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從20_年三月七日至20_年三月七日止,共計七十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捌萬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幫乙方辦理林權證,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使用權和繼承權。
2、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申報各種項目,項目資金歸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間與第三發(fā)生糾紛,甲方必須積極出面協(xié)調。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
5、此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司法公證一份,鎮(zhèn)林業(yè)站一份。
6、此協(xié)議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十八萬元,并賠償一切損失。
甲方:南河鎮(zhèn)四口沖村民委員會 (蓋章)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蓋章)
20_年三月七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2
甲方(發(fā)包方):修溪鄉(xiāng)葛藤溪村1組村民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jù)我國《農 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 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0__年,即從20__年1月1日 至2038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 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 費及其它雜費)。
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 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 任,并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 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 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xié)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fā)現(xiàn)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xiāng)規(guī)處罰。 未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yè)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fā)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住 址: 住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 證 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3
發(fā)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范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fā)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guī)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guī)定的一切手續(xù)(包括村委會發(fā)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fā)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并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復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jù)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jù)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fā)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并構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yè)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后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xù)對外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yōu)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 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輪伐期(五年)。
4、 承包經營期屆后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并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后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并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著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jù)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yè)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 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后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給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三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業(yè)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后,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yè)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范圍內外的現(xiàn)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xiàn)有鎮(zhèn)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筑林道、防火帶和構筑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并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虻盅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范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礦、開荒墾地)。如發(fā)現(xiàn)某山場地下礦床有開采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采手續(xù),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采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占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如旅游業(yè)發(fā)展旅游單位須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征(占)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并共同簽署補充協(xié)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并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九條 征(占)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余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理順當?shù)卣嘘P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yōu)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shù)氐膭趧恿?,為增加當?shù)鼐蜆I(yè)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于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jù)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shù)赝恋氐膬r格執(zhí)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占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x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xié)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復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xù)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zhèn)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辦理證件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x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4
發(fā)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范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fā)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guī)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guī)定的一切手續(xù)(包括村委會發(fā)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fā)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并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復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jù)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jù)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fā)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并構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yè)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后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xù)對外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yōu)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 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輪伐期(五年)。
4、 承包經營期屆后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并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后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并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著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jù)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yè)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 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后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給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三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業(yè)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后,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yè)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范圍內外的現(xiàn)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xiàn)有鎮(zhèn)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筑林道、防火帶和構筑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并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虻盅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范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礦、開荒墾地)。如發(fā)現(xiàn)某山場地下礦床有開采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采手續(xù),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采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占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
如旅游業(yè)發(fā)展旅游單位須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征(占)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并共同簽署補充協(xié)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并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九條 征(占)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余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理順當?shù)卣嘘P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yōu)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shù)氐膭趧恿?,為增加當?shù)鼐蜆I(yè)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于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jù)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shù)赝恋氐膬r格執(zhí)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占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x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xié)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復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1、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xù)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zhèn)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辦理證件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5
發(fā)包方(甲方):
村民小組組長: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為了農業(yè)科學技術的推廣,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促進經濟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經公開協(xié)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村委會批準,將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積約
東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為果林種植的養(yǎng)殖及相關農業(yè)科技,園藝開發(fā)、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F(xiàn)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jù)為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fā)利用進行監(jiān)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種植速生樹種、林木、果樹、可以養(yǎng)殖家畜、家禽、魚類等動物,并可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但不得污染環(huán)境。
4、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這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忇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書面協(xié)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乙雙方應服從大局,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即:土地征收費為甲方所有,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設施的征收費歸乙方所有),并根據(jù)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或開發(fā)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xù)承包,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員或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在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
甲方:(發(fā)包方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6
立合同雙方: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20_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60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jiān)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jù)政府有關規(guī)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qū)基礎設施建設。
2、協(xié)助政府兌現(xiàn)在林業(yè)開發(fā)方面給予乙方的優(yōu)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yè)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yè)開發(fā)優(yōu)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愿繼續(xù)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xù)。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業(yè)部門的規(guī)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fā)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林業(yè)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戶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yè)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7
甲方(發(fā)包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加快林業(yè)發(fā)展步伐,加強林地管護,扭轉以往由于林地距離場部較遠,導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現(xiàn)象,現(xiàn)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林地承包給有能力補植造林、中耕、撫育及管護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位于邵家窯溝的林地170畝,發(fā)包給乙方供乙方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林業(yè)生產。其四界是: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該林地現(xiàn)狀:
(一)該林地原為甲方退耕還林地,現(xiàn)甲方將該林地名下退耕還林地塊及任務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內,其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項仍由甲方享受。
(二)該林地樹木成活率未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guī)程標準,且地板板結,長勢極差,牲畜踐踏、啃食嚴重,急待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3.00元/畝·年,170畝×3.00元
/畝·年×30年=15,300.00元,計壹萬伍仟叁佰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開始進行全面補植造林(補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須完成補苗工作,并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guī)程標準要求的林地樹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術標準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甲方在乙方補植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zhí)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在不破壞現(xiàn)有樹木的情況下,進行樹垅間條狀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進行中耕撫育管理。在保證樹木長勢良好,促進樹木生長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樹行間進行林糧間作。林糧間作必須種植矮棵及有利于樹木生長的作物,嚴禁施用有礙樹木生長的農藥、化肥等。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幼林地撫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八、乙方進行補植造林、整地、中耕、撫育及管護等林業(yè)生產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須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
十、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yè)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guī)劃和技術指導。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林地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規(guī)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變更手續(xù)。
十二、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xù),盡快取得補償金,其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四、依據(jù)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guī)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的林地及周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yǎng)殖業(yè),但不得在林地內散養(yǎng)、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為了加強對林地資源的有效管護,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的適當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進行林地管護、護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需要進行采伐作業(yè)時,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協(xié)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林地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fā)、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樹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達不到國家造林技術規(guī)程標準要求的;
4.在林地內散養(yǎng)、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 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8
甲方:常寧市 鎮(zhèn) 村 組 戶主:
乙方:
為了大力發(fā)展油茶產業(yè),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fā)。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于油茶林業(yè)開發(fā)事業(yè)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jù)《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 鎮(zhèn) 村 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說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后,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lián)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xù)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fā)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jù)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 元,當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fā)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業(yè)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國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征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xié)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xiàn)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fā)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
1: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范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附件 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常寧市洋泉鎮(zhèn)東元村委會意見: 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9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jù)《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shù),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shù),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shù)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shù)臄?shù)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的承包合同篇10
發(fā)包方(甲方):
村民小組組長: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為了農業(yè)科學技術的推廣,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促進經濟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林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經公開協(xié)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林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村委會批準,將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積約
東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林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林地的用途為果林種植的養(yǎng)殖及相關農業(yè)科技,園藝開發(fā)、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林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林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F(xiàn)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jù)為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林地開發(fā)利用進行監(jiān)督,保證林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林地。
2、享有承包林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林地上種植速生樹種、林木、果樹、可以養(yǎng)殖家畜、家禽、魚類等動物,并可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但不得污染環(huán)境。
4、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林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這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忇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書面協(xié)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林地,甲乙雙方應服從大局,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林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即:林地征收費為甲方所有,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設施的征收費歸乙方所有),并根據(jù)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或開發(fā)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xù)承包,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員或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在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
甲方:(發(fā)包方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