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男生體質健康標準
大學生男生體質健康標準
為貫徹落實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yǎng)成良好的鍛煉習慣,提高體質健康水平制定,包含有評價指標、評分表、實施辦法等。那么大學生男生體質健康標準是什么呢?下面和學習啦小編來看看吧!
大學生男生體質健康標準說明
(一)為貫徹落實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yǎng)成良好的鍛煉習慣,提高中小學生體質健康平均水平,特制定本標準。
(二)本標準是《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在學校的具體實施,是國家對學生體質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適用于全日制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的在校學生。
(三)本標準從身體形態(tài),身體機能,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fā)展,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育手段,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標準。
(四)本標準將測試對象劃分為以下組別:小學一,二年級為一組,三、四年級為一組,五、六年級為一組,初、高中每年級各為一組,大學為一組,小學一、二年級組和三、四年級組測試項目分為三類,身高,體重為必測項目,其他二類測試項目各選測一項,小學五、六年級組,初、高中各組,大學組測試項目均為五類,身高,體重,肺活量為必測項目,其他三類測試項目各選測一項。選測項目每年由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在測試前兩個月確定并公布。選測項目原則上每年不得重復。.(五)學校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本標準的測試,本標準的測試方法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解讀》(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關要求進行。
(六)本標準各評價指標的得分之和為本標準的最后得分,滿分為100分。根據最后得分評定等級:90分及以上為優(yōu)秀75分—89分為良好, 60分—74分為及格,5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每學年評定一次,按評定等級記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學生畢業(yè)時體質健康標準的成績和等級,按畢業(yè)當年得分和其他學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進行評定.因病或殘疾免予執(zhí)行本標準的學生,填寫《免予執(zhí)行申請表》。.
(七)本標準由教育部負責解釋.
大學生男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辦法:
一,《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的實施工作在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下,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體育行政部門指導,學校組織實施。
二,《標準》的組織實施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學校體育教研部門,教務部門,校醫(yī)院(醫(yī)務室),學工部門,輔導員(班主任)協同配合共同組織實施?!稑藴省返臏y試應與學生的健康體檢有機結合,避免重復測試。學生的《標準》測試成績按評定等級記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小學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學生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含電子檔案),作為學生畢業(yè),升學的重要依據。對達到及格以上成績的學生頒發(fā)證章。《標準》的實施工作記入教師的教學工作量。
三,學生《標準》測試成績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三好學生,獎學金評選;成績達到優(yōu)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稑藴省烦煽儾患案裾?,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標準》成績?yōu)椴患案瘛F胀ǜ咧?,中等職業(yè)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yè)時,《標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肄業(yè)處理。
四,因病或殘疾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zhí)行《標準》的申請,經醫(y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核準后,可免予執(zhí)行《標準》,并填寫《免予執(zhí)行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免予執(zhí)行《標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三好學生,獎學金,獎學分評選,畢業(yè)時《標準》成績可記為滿分,但不評定等級。
五,認真上好體育課,積極參加體育活動,每天鍛煉時間達到一小時者,獎勵5分,計入學年《標準》總成績。
六,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其《標準》成績記為不及格,該學年《標準》成績最高記為59分:1。評價指標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臺階試驗的得分達不到及格者;2。體育課無故缺勤,一學年累計超過應出勤次數1/10者。
七,各地,各學校在實施《標準》時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健全各項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場地,器材,設備的安全檢查。要認真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對生病學生實行緩測或免測。
八,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每年均直接將本校各年級《標準》測試數據,通過中國學生體質健康網,報送至教育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數據管理系統",上報數據的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上報測試數據的工具軟件,由學校在中國學生體質健康網上免費下載使用。
九,高職,高專類學校參照有關要求執(zhí)行。
十,教育部每年公布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實施《標準》的基本情況;每學年對教育部直屬高校本科新生《標準》測試結果,按生源所在地進行統計,并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單位進行公布。
十一,各地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對本地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標準》的情況,要認真檢查監(jiān)督。要將《標準》的實施情況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督導內容和評估指標體系,并作為對各級各類學校進行評優(yōu),表彰的基本依據。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十二,為保證《標準》測試數據的科學性,準確性,各地,各學校招標,選用的《標準》測試器材必須是經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相關認證機構認證合格的產品。
十三、本辦法由教育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