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前需要做哪些準備
辯論賽前需要做哪些準備
一般來說,準備一場普通辯論賽的時間是一個星期左右。 而剛剛才參加辯論賽的同學容易陷入盲目的準備當中。一般說來,在此階段,必須完成這樣兩項工作,一是形成論點,一是確立表述論點的謀略。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辯論賽前需要做的準備,歡迎大家閱讀。
辯論賽前需要做的準備
1、形成論點
首先要分析辯題,還要搜集論據(jù),方能形成論點。
(1)分析辯題
主要是辨清題意,找出分歧。辨清題意就是把握住辯題的含義,要把辯題中的概念內(nèi)涵與外延都搞清楚,同時還要了解辯題提出的背景,因為辯題提出的背景正是其所使用的概念的語境,它直接影響這些概念的內(nèi)涵與外延。比如“貿(mào)易保護主義可以抑制”這個辯題,貿(mào)易保護主義的產(chǎn)生、發(fā)展、變化及抑制的可能性就有種種歷史背景和社會背景,不了解這些背景情況,也就不可能準確全面地把握“貿(mào)易保護主義”這一概念的含義,也就無法確定對“可以抑制”是持肯定態(tài)度還是否定態(tài)度。所以了解背景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題意,辨清題意才能分析它的共識點和爭論點,然后才能準確地找到分歧。
(2)搜集論據(jù)
分析辯題,確定對辯題的見解,形成自己的論點。當然在形成論點時,已經(jīng)掌握了一定的論據(jù),但為了能更好地論證己方的論點,在辯論中能應付自如,得心應手,勢必還須搜集充分的論據(jù),可以作為論據(jù)的事實、理論材料或比喻、類比材料。
搜集論據(jù)的基本要求是必需的、真實的、典型的、新穎的。
新穎的:新穎的論據(jù)能吸引入,它令人耳目一新,能收到出奇致勝之效。所以選用新穎的論據(jù),在論證時肯定會有力量。
典型的:論據(jù)能否有力地論證論點,關鍵在于是否典型。所謂典型的論據(jù),是具有代表性的反映事物本質(zhì)的論據(jù)。這樣的論據(jù)說服力很強。
必需的:是指論證己方論點或反駁對方論點必不可少的論據(jù)材料。它是與己方論點相關的論據(jù),即是由此必然能推導出己方論點的論據(jù),或由此必然能推倒對方論點的論據(jù)。
真實的:真實是論據(jù)的生命,只有真實可靠的論據(jù)才能證實己方論點的正確。無論是事實論據(jù)還是理論論據(jù),都要鑒別真?zhèn)危藢崯o誤;比喻或類比的論據(jù)也都要可靠可信,并與己方論點有著緊密和邏輯關系。
2、確定謀略
主要是安排攻守策略。所謂“攻”,就是確定論證己方論點的方法與途徑,反駁對方論點的方法與途徑。所謂“守”,就是確定抵御對方批駁的方法與任務途徑。
要確定攻守策略,必須做到知己知彼。一方面要充分估計己方:論點是否正確,論據(jù)是否充實可靠,論證是否充分嚴密,防守與進攻的方法是否得當,整體配合是否緊密,與辯題有關的資料準備是否充分,運用這些材料時能否做到隨機應變等等,這是“知己”。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對方,不僅了解他們的辯論觀點與策略,甚至對方的個人條件,諸如心理素質(zhì)、知識素養(yǎng)、興趣愛好、生活經(jīng)歷、優(yōu)缺點以及他們整體配合中的強弱環(huán)節(jié)等等,都應了如指掌,這是“知彼”。做到知己知彼,方可以己之長,攻人之短。這樣確定謀略,可望百戰(zhàn)不殆。
倘若是進行激烈的辯論比賽,在確立謀略后,最好進行一次臨戰(zhàn)演習,實地模擬即將展開的辯論。在演習中,檢查一下已確定的謀略是否切實可行,是否還有漏洞,是否還須修訂或補充,以便進一步完善這些謀略。這種演習也可以鍛煉辯者,提高其參辯的自覺性,強化臨場適應能力。因而臨戰(zhàn)演習不失為檢驗并完善辯論以前準備工作的一種好方法。
拓展:法庭辯論技巧
一、基本功與操作技巧
人的思維只有通過表達,才能達到影響他人的作用。表達得好壞取決于表達的內(nèi)容,但表達技巧也是關系到表達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一個稱職的律師,不僅要有好的文字組織能力,還應具有準確、簡潔、清楚、生動的語言表達能力。
(一)文字表達技巧
綜合案情,理順辯論思路,寫好代理詞、辯護詞,是每一位律師在庭前必做的一項基礎工作。材料的組織必須做到:1.字斟句酌,用詞準確;2.調(diào)配語句,合理布局;3,篇章銜接,環(huán)環(huán)相扣;4.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詳略恰當。
(二)語言表達技巧
縱觀每位成功律師,在出庭辯論、代理時,都具有駕馭、支配辯論形勢的能力。庭審制度改革為每個律師在這方面能力的發(fā)揮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在庭審辯論中,律師應當做到:1.脫稿,并善于把前言說好。在設計這方面的語氣和選擇言詞時必須達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個法庭的注意力;②傳達案件的嚴重性或表現(xiàn)出對本案的真誠;③表明對本案的信心。2.控制語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辯論內(nèi)容,還需有好的表達方式。律師在庭審辯論時,應做到口齒清楚,發(fā)音準確,音調(diào)和諧,快慢適度。力爭達到聲調(diào)上的抑揚頓挫,以提高論辯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語言可以傷人,也可以感人。用辯論語言傷人,對于律師職責來說則是不道德的。但律師的辯論語言以情感人,則是可取的。使用這一語言情感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①具體案件的辯論語言感情色彩,要有與案情相適應的基調(diào)。②絕不能帶有當事人的感情色彩。律師操作的情感就是經(jīng)過理智語言處理過的辯論情感、法律語言情感。③情感措辭應是發(fā)而不露、放而不縱、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語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達、語言表達技巧外,律師還應具有良好的體態(tài)語言表達技巧。有聲與無聲、語言與體態(tài)的融合統(tǒng)一,才能體現(xiàn)律師精湛的表達能力。
1.柔中有剛,舉止大方。律師在庭審辯論中要有風度,有氣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氣揚。在辯論得勢時,不忘乎所以,輕視對方;在失利時,不驚慌失措,手忙腳亂。發(fā)言必須權衡,切不可輕率發(fā)表無準備、無水平的言辭。在任何情形下,都應舉止大方,沉穩(wěn)有序,言而有據(jù)。律師應具有這種剛?cè)岵?、以靜制動、以穩(wěn)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緒。古語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法庭辯論情況也常常如此。律師在庭審中可能遇到事先沒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礙、干擾、發(fā)難等情況。這就要求律師控制自己的情緒,怒而不暴跳如雷,驚卻能聲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應變自如,穩(wěn)中求勝。
二、謀略及具體運用
(一)避實就虛法
庭審辯論中,對方的弱點往往是對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采用偷換論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達到轉(zhuǎn)移己方視線,擾亂視聽的目的。因此,運用此法首先應善于抓住對方之“虛”,選擇其薄弱環(huán)節(jié)連連進攻,一攻到底,直到把問題辯論清楚為止。
(二)間接否定法
是指在辯論中不直接把矛頭指向?qū)Ψ?,而是若無其事地將辯論對手的錯誤觀點擱在一旁“置之不理”,鄭重地從正面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并充分論證。運用此法應注意兩點:1.自方所持觀點應與對方所持觀點勢不兩立。2.自方觀點應有理有據(jù),絕不能牽強附會,嘩眾取寵。
(三)示假隱真法
此法系指先舉與本案無關的事實證據(jù),運用掩蓋真相或本意的語言技巧,形成對方的錯覺,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擊,拿出自方真實有利的證據(jù)或觀點,致對方于被動、措手不及的庭審辯術。現(xiàn)今“當庭舉證,當庭質(zhì)證”的庭審方式,無疑為這一辯術提供了廣為運用的空間。
(四)以退為進法
它是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在法庭辯論中的使用。自方先將對方提出的論題(或觀點)假設為真,然后從這個假設為真的命題推導出一個或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論題為假的辯論方法。此法是一種辯論性、反駁性很強的法庭辯論方法,因而推導得出的必然性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獲得較好的辯論效果。
(五)先聲奪勢法
此法系法庭辯論一方對另一方可能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極有利的問題,先在論辯發(fā)言中全面論證,以達到先入為主,爭取主動的庭辯戰(zhàn)術。實踐中,應用此法須在庭審前做好充分準備,且在庭審調(diào)查階段對己方有利的事實、證據(jù)逐一認定。然后根據(jù)事實和證據(jù),針對對方不正確的觀點主動出擊進行反駁,以期掌握辯論主動權,奇取制高點,促使對方陷入被動。
(六)后發(fā)制人法
兵戰(zhàn)與舌戰(zhàn)之間有許多共同的規(guī)律。兵戰(zhàn)中的戰(zhàn)略戰(zhàn)術,也可以用作辯論的對策。先發(fā)制人可以產(chǎn)生優(yōu)勢;后發(fā)制人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由于后發(fā),自方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發(fā)現(xiàn)矛盾和弱點,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針對性地集中進行反駁,有時可以導致對方措手不及而險象叢生。運用時應掌握:1.暫避銳氣,不倉促應戰(zhàn)。2.精聽細解,等待時機。3.抓住破綻,全力反攻。
(七)設問否定法
又稱舌戰(zhàn)偷渡法,使用該法,關鍵是律師在設問時要把辯論的目的深藏不露,絕不能讓對方察覺設問的真正意圖。尤其是第一問,一定要讓對方在尚未了解發(fā)問意圖的情況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下個問題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對方自覺難以自圓其說時,后悔也來不及了。這種使對方處處被動、自打嘴巴的戰(zhàn)術,不失為一種極有效的辯論手段。其結果只能是讓對方在不自覺中接受律師(或設問方)的觀點,出其不意而辯勝。
三、庭審辯論技巧
1、深入淺出,生動形象
法庭辯論是一場關于事實、法律和理論的爭論,常常會涉及到一些復雜、疑難的理論問題。同時,由于辯論的對手不同,有時候簡單的問題也會變得復雜化。在這種情況下,在有限的時間內(nèi)能夠有針對性地使一個復雜的理論問題深入淺出,往往會收到明顯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離主題
在法庭辯論時,還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讓對方牽著走,以免誤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有時候,對方會有意識地避實就虛,轉(zhuǎn)移話題,然后攻其一點,不及其余,達到改變辯論主題的目的,這時候一定要反應敏捷,切勿上當。
3、贏得法庭辯論的理論基礎和工作基礎
技巧歸技巧,它畢竟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那么,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你沒有理論功底,你就要犯錯誤,你再有技巧也沒用,只是嘩眾取寵,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扎實的工作基礎,就是說要充分地調(diào)查取證。
4、法庭辯論中的應變能力
在法庭辯論中,常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對于這情況如何應付?這確實是對律師應變能力的考驗。在法庭上,有些情況是不可能提前做好準備的,所以,應變能力對于律師來說非常重要。《三國演義》中孔明說郭嘉:“坐說立議,無人可及,臨機應變,百無一能。”就是說郭嘉沒有應變能力??梢?,缺乏應變能力的只能做謀士,不適合做律師。
5、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是贏得法庭辯論的重要因素
心理素質(zhì)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自信。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種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這樣你就能充分發(fā)揮你的應變水平,善于應付各種環(huán)境和場面。由于我國的司法環(huán)境并不盡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該輸?shù)牟灰欢ㄝ?,該贏的不一定贏,特別是當這種跡象在法庭上顯露出來的時候,就可能影響你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下,自信心會幫助你解脫困境。
6、語言表達要注重方式
在法庭辯論中,還要注意語言本身的表達藝術,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讓人家聽得進,聽得懂,給人家留下反應和理解的余地。大家都知道,語言的連貫性是很重要的,做律師的不能結結巴巴,張口結舌,要連貫地表達一種意思。但反過來切不要忘了另一條:要給人留下理解和琢磨的余地。律師的口才在法庭上是需要充分表現(xiàn)的,但滔滔不絕、連珠炮似的發(fā)言并非是貫穿始終的惟一方式,這一點我的體會非常深。
7、辯論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
抓住要害,突出重點,這不僅在法庭辯論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調(diào)查和庭前準備中也同樣重要。有些比較復雜的案件,內(nèi)容很多也很亂,這時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不宜面面俱到,避免沖淡了主題。有些案件很復雜,甚至涉及到十幾項、幾十項犯罪事實。這還不說,關鍵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證據(jù)內(nèi)容及其它一些內(nèi)容太多太亂,如果在有限的庭審時間內(nèi)不能抓住要害,往往會被牽著鼻子走,陷入一種難以解脫的境地,不利于把重點問題說清楚。
8、說理也要講究策略
法庭辯論中,既要重說理又要講策略,在關鍵時刻要善于選擇最容易使人接受的理由和辯論方式。在辯論的時候我們可能有很多的道理,但是如何表達?選擇什么樣的落腳點才會使對方易于接受?這一點非常重要。有時法庭辯論很激烈也很精彩,但水火不相容,雙方陷人僵局,又確有各自的道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僅是各執(zhí)一詞,一味僵持下去,也并不見得總是上策。反過來,如果能夠不失時機地跳出圈外,找到一個有可能打破僵局的新的思路作為切人點,側(cè)面迂回地發(fā)起新的攻勢,卻很可能取得成功。
9、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
新刑訴法實施后,法庭調(diào)查質(zhì)證中必然溶進辯論的內(nèi)容,這時如何進行辯論,如何使辯論更有力度,這是個很值得研究、探討的問題。法庭調(diào)查中,主要是舉證和質(zhì)證,事先一定要有一個舉證、質(zhì)證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則要不失時機地尋找對我方有利的線索和機會,一方面要善于發(fā)現(xiàn)對方舉證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況下,在法庭調(diào)查中不宜過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對方有所防備,使得一些重要證據(jù)無法核實。法庭調(diào)查當中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這不僅是在刑案的辯論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樣,凡是涉及到法庭辯論的都有這樣的問題。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終局辯論
庭審辯論時間是十分寶貴的。當相互辯論接近尾聲時,律師作為辯論一方必須具有控制收場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問題。以提出問題為結尾,進一步深化自己的辯論主題,讓審判人員去甄別和思考。
2.概括主題。用簡潔明了的語氣將自己辯論的全部內(nèi)容概括成幾句話,易加深審判人員對自方辯論觀點的印象。
3.提出要求。當對方在整個辯論中已受到了辯論的影響,此時提出合理的要求,對方容易接受,也易為法庭認可,以促成雙方和解結案。
當然,在法庭辯論最后階段,如發(fā)現(xiàn)對方糾纏不休、死不認賬等情況,律師作為一方辯者還應掌握善于拒絕無味辯論的技巧。所謂拒絕無味的辯論,一是不重復說;二是當對方抓住一些無礙案件處理的枝節(jié)問題不放時,則應采取“對這個問題不予辯論”或“發(fā)言到此結束”的辦法。這種近似于沉默不辯,不僅在一定時機和法庭上有著巨大的震動力,而且在辯論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聽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實質(zhì)上卻是進了兩步。
庭審辯論技巧,不僅是一門口才辯論藝術,更是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基本技能之一。人們在訴訟活動中期望能請到一位高明的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律師的辯論技巧應成為其高明之處的一個重要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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